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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骨王蔷薇小队 >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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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晴,写完字,过来吃圆子。”娘亲的声音最好听。

“好。”守晴将绢纸一抛,宛如只翩翩的大翅蝴蝶,在桌边稍稍停留而过,掉落在地上。

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再复返。

守晴曾经一家一家去问店家可有要帮手的工作,九岁的女孩子,瘦得伶仃,穿着不符合身材的宽大衣服,她都不知道自己吃过多少闭门羹,遭过多少白眼,总算有个包子铺的掌柜多问她一句:“你是哪里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她实话实说:“我以前住在内城。”

“哦?”掌柜眉毛不置信地挑高,“内城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居住,你这个小丫头,姓什么。”

“尉迟。”两个字吐出来,她不明白周围的人为何会得哄堂大笑,指着她,仿佛她是一只怪物。

“听见没有,她说她姓尉迟,小丫头也会吹牛,尉迟是本国最大的家族,族中人哪个不是穿金戴银,锦缎裹身,就凭你,也会是姓尉迟的,说出谎话来也要有人信啊。”

笑声刺耳,守晴后退几步,急急匆匆地跑开,心底暗暗喊,我没有撒谎,我的名字就叫做尉迟守晴,娘亲,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不愿意相信我的真心话。

等回到自己住的小院子前,她才觉出跑得体力超支,胸口痛得像是要炸开一般,一只手扶着外墙,边喘气,边龟速地移动双脚。

“晴丫头回来了?”隔壁的秦大婶听到动静,探出头来问道。

“是。”守晴有气无力地回答,一早出门,已经饿得饥肠辘辘,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给你留着的。”秦大婶递出只大碗来,里面盛着两只又白又胖的馒头,“我看你大概又是一天没吃东西,找到活了吗。”

“没有,没有人要用小孩子。”守晴吞一口口水,迟疑地伸出手来,飞快地抓住碗沿,将馒头直接往嘴里塞。

“慢慢吃哟,又没有人同你抢。”秦大婶伸过手来摸摸她的头发。

“谢谢大婶。”嘴里塞满食物,口齿不清地说道。

“大婶还要谢谢你呢,青峰出门未归,都是你在替我代写书信,这外城原本都找不到个会写字的人,听说在内城找个识字的代写一封简单书信的价格要五个银卯。”秦大婶笑着算给她听,“外城一个馒头是三个铜卯,便是说丫头写封信能换一百多个馒头,你算算,我还要倒欠你多少钱。”

“哪里啊,我不过是举手之劳。”守晴听到代写书信的价格惊人,不禁吐吐舌头,其实只要了解好需要写的书信内容,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便能一挥而就,需要换这么多钱吗。

秦大婶像是想起重要的事情,从窗口递传出个旧纸糊的口袋,不知已经颠簸走过多少日子,纸张已经发黄还有两处油迹:“丫头快帮我看看,这个是青峰托人带回来的信。”

“青峰大哥捎信回来了吗。”守晴将手往衣服上头擦两下,将纸口袋小心地撕开,抽出里面半页纸,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丫头,里面写着什么。”秦大婶急切地大半个身子都探出来。

守晴很是费力地辨别着字体,有些缺字的地方画个圈圈替代,她还要上下贯通,猜测着缺的是什么字:“上几次的信,青峰大哥说都收到,得知家中都安好,他在外乡见信如见娘,十分欣慰。”

《骨王蔷薇小队》第4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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