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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骨王蔷薇小队 >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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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丫头起得真早。”

守晴扬起笑脸回答道:“大婶也是勤快人。”

“都是一个人在支撑着过日子,想多睡会儿也睡不着,劳碌命哪。”秦大婶将笼中养的几只鸡放出来,撒把粮食在地上,“青峰有段日子没有来信了。”

守晴心里头默默一算:“有大半年了,上次他还让人捎钱回来。”

满满的一袋子,用火漆封着口,送信来的人还是个半大孩子,穿着一看便不是本地人,秦大婶要留他下来吃顿饭,他摇摇头,只说自己受托过来送东西,要立时赶回去的,秦大婶又问青峰好不好,他指指书信,直笑不语。

等到秦大婶将袋子打开,对着里头灿亮灿亮的金卯直发呆:“晴丫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

守晴默默回,我也没有见过。

“青峰,他在外头不会是做了不好的事情吧。”在老实人心里头,做正经事的都赚不到这样多的钱,而且青峰一别经年,并没有再回过家中。

“我看不会,青峰大哥跟随的那位公子气派极大,青峰大哥又是能干人,一定是受到赏识重用,这些钱是他特意送来孝敬大婶的,以后大婶不用这样辛苦了。”不用起早贪黑地依靠替人缝补衣服艰难度日,这样辛苦的钱,还常常要省出一小部分来给守晴。

6:雪夜(下)

守晴对秦大婶心存感激,不过秦大婶从来不求任何回报,会得摸着她的头发,柔声道:“晴丫头,你小小年纪这般过着已经不容易,既然搬到大婶家隔壁,便是缘分,这些年来,我已经将你当做是自己的孩子,青峰不在的时候,全赖你守在我的身边,有个头痛脑热的,也是你过来嘘寒问暖,有这份心,已经很好很好了。”

守晴将那封特别厚重的书信撕开,墨汁淋漓地大字,特别特别显眼,那不是青峰的字,青峰大哥的字体,她还认得,一个人的字迹不会改变那样多,秦大婶面带微笑,等她先看完,再读给自己听。

很快将三页书信看完,守晴将信纸的折痕轻轻抹平,清咳一声,缓缓道:“娘亲,青峰在公子身边已经多年,公子待青峰极好,不但委以重任,还怕娘亲挂念,叮嘱我不忘家书送寄,上次守晴小妹代书书信中写道,凤梧城冬天大雪,娘亲养的鸡子儿都冻了,粮食价钱飞涨,你们两人喝了一个冬季的杂粮粥,青峰心中甚为担忧,前月公子派以重任,青峰不负公子所托,顺利完工,这些钱是公子所赏,特意安排可信托之人捎回凤梧城,交予娘亲,权作家用,青峰有时夜半思量,娘亲年事已高,青峰心有雄志,不能承欢膝下,还请守晴小妹多为照顾,一切安好,勿念。”

秦大婶欢喜地握着守晴的手:“晴丫头,你的手怎么冰冷冰冷的。”

守晴轻轻地笑:“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多的金卯堆在面前,吓傻了。”

“真正是个傻丫头,青峰都说这些是他那位公子的赏赐,他过得好,我便不用担心,这些年我已经习惯,老天爷不是把你送过来给我作伴了吗。”

“都是大婶在照顾我。”

“你上次把下雪的事儿都告诉青峰了啊,其实这些小事情不用告诉他的,让他惦记会得分心,干不了正事。”

“这怎么是小事呢?”

“让他惦念着呢。”秦大婶犯愁地看着那一大袋子金卯,“这没钱的时候让人头疼,这钱一下子多起来,倒又有些不放心了,这么多,你说放在哪里才好。”

守晴认真地想一想:“找个大小适中的陶瓮,留一小部分出来贴补花销,其他的埋在大婶的床下面,只要平日里别太显山露水,应该没有问题。”

秦大婶立时采纳她的话,去灶间捧出装米用的空陶瓮:“能装下吧。”

“差不多。”守晴随手抓出两把金卯来,堆在桌角。

两个人趴到床底下,费劲地挖出个土坑,陶瓮埋下去,再培上土,盖严实,不大的事儿,等爬出来时,已经有些气喘吁吁的。

秦大婶看看守晴的脸,笑着打洗脸水,又说下次出门必然要记得锁门了,不是一穷二白的人家了,守晴跟着她笑,这笑容一直延伸到她回到自己的院子里,用手一摸,才明白那刻意的表情已经僵硬在脸上,用力揉都揉不开来。

那封被秦大婶小心翼翼收妥的信件,上面清清楚楚是另个人的笔迹,青峰大哥在一次任务中,不幸遇难,已经不在人世了,那满满一袋的金卯,等于是发给他娘亲的抚恤金,信中还问道,是否有必要,每年让专属人员继续来信,继续隐瞒下去。

即便是再好的隐瞒,总有一天会得露出端倪,守晴总觉得每次在秦大婶提及青峰名字的时候,自己的表情会很不自然。

“晴丫头,下次你写信过去时,记得问问他,能不能和公子商量下,放他回来一次,这许多年不见到人,心里头怪想念的。”秦大婶露出腼腆的笑来,“青峰的爹去得早,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些,他又出了远门。”

很远很远的地方,守晴只看到信封花押上有个弯弯曲曲的符号,送出去的信件都是统一收执,她没有问过那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即便问了,这辈子也未必会得去那里。

“好,下次回信的时候,我会问。”问了又能如何,人已经不在,回来的不过是另一封书信,写着不咸不淡的话。

“晴丫头,你这几日晚上像是都没在家,昨日蒸了包子,想送过来给你尝尝,敲几下门,都不见人出来。”

“有点事儿。”

秦大婶没有被掩饰过去,反而两步走近些,凑近着望她:“你的脸色不是很好,是遇到麻烦的事情?”

“也不算是麻烦事。”只是不知怎么诉说才好,告诉秦大婶,其实她是真的姓尉迟,是沧海遗珠,如今族里的人又巴巴地想起她来,不但要回收到族里,还要委派重任,扔一副重到直不起身的担子给她。

族长说是离人泪选择出了她,这样的理由,守晴也不过是半信半疑,如果真的如此,那早些年,离人泪又做什么去了,她又不是一天才长成的奇迹,她一个人在外城辛辛苦苦不是两三年,那时候,怎么没有得到族中圣物的召唤。

“晴丫头,想什么呢。”秦大婶连声唤她,只见她站在原地走神,清晨的阳光从背后,正撒在她的发顶,整个人似蒙上一层金粉,原来那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成人,秦大婶抿着嘴一笑,这年纪有些自己的心事实属正经,再缠着问下去,倒显得自己不近人情。

待守晴回神,秦大婶已经回去,那几只养熟的半大母鸡,正团团地绕在她脚边,低头啄食,她用脚尖拨弄下,也不知道躲避开,她低下头笑了,秦大婶养的是鸡鸭,她养的却是雪夜,还是偷偷地养。

等她转身回屋时,雪夜站在床头,细细整理自己的一身银毛,那副仔细的样子,活像是个爱娇的女子揽镜梳妆,守晴噗嗤一笑道:“原来你也是个极爱美的,只可惜你这样子的,没有一对,否则也该给你找个伴。”

《骨王蔷薇小队》第12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