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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花朝奇事多云主角是谁 > 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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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英儿……”小元斟酌地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柔和,“山雀儿也挺好的,自由自在,没有猎人关注,也就不会被捕获,那金鹰的日子却是万分凶险,表面看起来金光灿灿,实则苦不堪言,你……”

“叔叔,山雀虽然能逃过猎人,却随时会被金鹰吃掉,还不如轰轰烈烈活一场!”英秀随口接下小元的话,他这后话一出,明霄立刻便击掌低呼:“英儿好样的,豪气干云,人活在世,不可活得畏手畏脚,鸾生叔叔就是快意恩仇的一个强人!”

明霄杏眸微转,笑吟吟地看着小元,“还是那句话,有你守着,有谁能欺负英儿呢?”

“谁也不能守着谁一辈子呀。也许……”小元深思地抿抿唇角,“……也许欺负他的就是他自己……谁知道呢?”

明霄和小元话藏机锋,你来我往,英秀轻捷地走在他们身侧,一边使劲琢磨怎么能给小鱼儿搞到金鹰羽毛。山风轻拂,空气湿润而温暖,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激流在深密的幽林中欢笑。

——

四月底的一天,明华帝国的陪都夏阳也沐浴在熏熏春光之中,正午时分,天高云舒,艳阳暖照,明灿灿的光影流转浮荡,映照在据窗而坐的几个少年身上,照得他们真似琉璃人儿一般,通体隐隐发出柔光。

夏阳王仓码头旁有一茶楼名曰大壶春,巍峨宣敞,享誉夏江南北,是过往文人雅客,富豪商贾聚会歇脚之处,此时,在大壶春三楼的一个雅间里,三个十来岁的孩子坐在靠窗的檀木桌前,正津津有味地喝着果子露,品着零食小点。

“双喜,这大壶春的生煎包子,底儿焦黄,芝麻香脆,倒比宫里做得好,咱们将厨子绑了回去吧?”一个清越中带点甜润的声音忽然响起。

“呵呵呵……虫儿……你这一路光厨子倒绑了十几个了……”一个懒洋洋的童音咯咯笑着紧随其后。

“阿醒,还说呢,我绑你放,有什么用?最后一个也没得着。”那清越的声音说得十分无奈。

“我还不是为了你好,赶明儿回去,你爸一看这许多厨子立时便扒了你的皮,你爹又不在,没人护着你,唉……”那懒洋洋柔和和的童音显得颇为得意。

“你是怕我爸扒了你爸的皮,嘿嘿嘿……阿醒,咱们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连累别人!”那个清越的声音简直豪情万丈。

就在这时,门上忽然想起轻轻的叩击声,侍立在侧的双喜还没来及打开房门,就听身后传来虫儿的欢叫:“是蟹粉小笼,快快……”

双喜额上冒汗,心里偷乐,立刻打开房门,一位干净利索的青衣小二端了个大瓷盘走了进来,盘子上垒叠着三个小笼屉,还冉冉冒着热气。他将大盘子搁在桌上,偷眼扫视着桌前坐着的三个少年,心里巨震,就像每次他进来服侍时感到的那样。

若是天下真有龙雏凤种,那必然就像眼前这三个孩子一般,那个女孩儿头梳双髻,身着云岫色锦袍,袍上缂绣云纹,再无其它装饰,若不是她露出袍角的缎鞋上绣坠着两颗拇指盖儿大小的海珠,真看不出她是个小女孩,她的面容固然完美无瑕,最难得还是她的姿态,小小年纪却显得胸有成竹,安然宁和。

与小姑娘对坐的两个男孩儿也令人耳目一惊,那个欢叫着‘蟹粉小笼’的雪袍男孩儿,声音听起来贪馋,明媚绝伦的面庞上却毫无馋色,反而透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澈,好似沁于雪水中的璞玉,极之明润清透;与他比肩而坐的蓝衫男孩儿看起来年幼一些,却通身洋溢着怡然自得的清华之气,全然不像九、十岁的娃娃。

“咳咳……小哥帮我们催催玫瑰千层糕和核桃醪吧。”那雪袍男孩见小二愣愣发呆,就轻咳着提醒,他仿佛早已习惯别人惊异凝视的目光。

小二猛一激灵,堪堪回魂儿,“我这就去催,小公子莫急,这两样点心都是出了名的费时费事,恐怕还要等上一盏茶的功夫。”小二说着就发现那个锦衣小姑娘正盯着他瞧,目光灼灼如电,小二心里一颤,马上低着头倒退着走出房门,等出了门才发觉后背的衣衫已被热汗黏在身上,乖乖不得了,他在这龙盘虎踞之地已生活多年,却也不曾见过如此震慑人心的目光,就像寒夜深紫天空中最明亮的星光。

“哎,姊姊,你又在看英哥儿给你写来的书信,倒看了快八百遍了。”雪袍男孩儿探头看看姐姐捧在手中的信笺,素白的纸页间忽地飘飘落下一枚金色长翎,在阳光照射下耀目生辉。

“嘿,金鹰羽!”雪袍男孩手指轻捻已将那羽毛捏在手中,云岫锦袍的女孩子也不抬头,手臂疾伸,指尖儿一挑,便将那金羽抢在手上,“虫儿别胡闹。”小姊姊颇威严地说着。

“哎呀,爸又偏心,竟教了姊姊这一招。”雪袍男孩儿怪叫起来,淡色秀唇轻轻抿紧。

“殿下,不是爷教的,是我师傅。”双喜一看情形不对,立刻走上前来,“临出门儿,我师傅不是将那套七影剑传给殿下了。”

第52章故人

原来在这雅间中临窗而坐的便是明华帝国的绝代双骄和他们的朋友。那着云岫锦袍的小姑娘就是明华朝皇长女明永华,雪袍男孩便是东宫太子华永明,而那蓝衫清悠的小男孩却是中书令秦书研和唐怡的独子,秦醒。

这时秦醒眯眯眼,手中不知何时冒出个琉璃小瓶,“两位殿下可要调料?”他那声音说不出的阴恻恻,黑瞋瞋的眼睛里却笑意融融。

“嘿嘿嘿……阿醒……你那独门秘方还不够火候……我可吃不得你的调料。”太子殿下华虫儿皱皱鼻子,好笑地看看秦醒,他近乎完美的五官因为这个表情而变得极其秀媚,秦醒看得微微愣住。

“阿醒,你就别跟着虫虫胡闹了,小心你爹的戒尺。”永华公主殿下不赞同地频频摇头,小大人儿似的表示惋惜,一边继续垂眸读信。

秦醒眉眼儿一展,唇角微勾,“虫儿,英哥儿还真是我见过的最爱写信的男子,嗯……”他的视线飘飘地飞向鱼儿公主,“……嗯……不过,我爹好像也很爱写书信,他只要外出公干,就会天天给我娘写信,一大篇一大篇的,字迹密密麻麻,我娘也如鱼儿姊姊这般反复翻看,嘴角含笑。”

低眉垂眸的小鱼儿听了这话立刻敛去唇角的淡笑,努力板起面孔,正色言道:“你们净混说。我反复看信是因为英哥儿在信里说他见着了忠勇侯萧烈!”鱼儿的声音竟清澈得好似水晶。

“哦,真的?”

“英哥儿倒有运气。”两个小男孩儿终于不再嘻闹,脸上第一次露出仰慕的神色。

“是呀,我也羡慕他。一直想见见这位将军,却总也无缘,英哥儿在信上说:他见了忠勇侯便相信世上确有战神将星存在,如骄阳一般朗照乾坤。”

秦醒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爹我娘也这么说,说是每次见了忠勇侯都觉心中如有激流澎湃,你们想想:萧烈将军十三岁就随兵部尚书萧寒将军镇守朔方,十五岁就独率二十万铁骑勇闯西川,力缴余寇,又誓言不定大蜀不为家,他这话不知伤了多少明华豪门闺秀的心。”

《花朝奇事多云主角是谁》第10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