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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郡,襄城。
刚刚经历过一场刀剑洗礼的城头上,到处是断壁残垣,作为南阳郡境内直面许都方面的门户,襄城只和许都隔着颍川相望,虽然此刻面容颇显病态,但却有着跟天下最负盛名的城都叫板的姿态,它背靠淯水,并远远和荆州襄阳唇齿相依,互为琦角之势,在风雨飘摇中始终堪堪站定,纹丝不动!
而此刻的襄城城头上,正站着两个修长的身影,一文一武,文者儒雅中夹杂着几分阴暗,武者却意外的英气中伴着几分儒雅,二者身上都散着不合事宜的气息。
文乃算圣贾文和,武为北地枪王张绣!
贾诩有着一双狭长的眼逢,眉额宽大,以至于他每次沉思入境的时候,眼睛眯成的缝总是跟额头上的皱纹一样修长,并能平行而走。
站在他身边的张绣则一如既往的手握虎头金枪,枪王自是枪不离手,但他握枪的时候,却总是叫人感受不到一点点的杀气,甚至反而不如贾诩在某个时刻流露出的戾气重。
百鸟朝凤,内圣外王!
这是更早闯出枪王名号的上一代枪王自创的枪法,全名为“百鸟朝凤枪”,枪法一旦练到醇厚圆润的境界,练枪之人就会不自觉的流露出一股王者之气,但又不咄咄逼人。而此刻的北地枪王在取代了师父童渊的枪王称号之后,枪法更是日趋圆满,百鸟朝凤,自成一凰!
“怎么,还在想着安众之败?”
贾诩说话的时候很轻,甚至总会叫人难以注意,只是他每次说的话却都不会被忽略,因为就连目空天下的大奸雄曹操都评价了他八个字:
料敌决胜,算无遗漏!
如此算圣,搭上一个北地枪王,果真是南阳再无抗手。
张绣坦然一笑,道:“不错,大败曹操的时候,我和刘表皆都认为应该斩草除根,所以不管你的劝谏,一股脑就把数万兄弟领上去打算拿个军功,却没想到被曹操一个小小的伏击就打得败退回来。回来之后,你又劝我再去追击,果然,再去的时候,抢了不少粮草,也折腾了一下这些天子兵。只是我贪心了,眼见又胜,于是一追就追到了安众,然后就又是前功尽弃了。”
贾诩眼中阴晴不定,声音却很柔和,“先前追杀,以曹操的智谋,不难料定,于是他亲自断后,士兵用力,将军自是难以敌得过。而追曹军,则是我料曹操必是以为我军受挫之后必不敢追,我便偏偏反之道而行,将军再追的时候自然能大获全胜!”
桀骜不驯北地枪王深深的朝这个深不可测的半路军师一拜,礼数甚恭,后者也是坦然受之,便又轻声道:“安众之败,错不在将军,斩草必除根,否则只会春风吹再生,只是曹操用兵之能不在我之下,甚至还要比我高,尤其是其恐怖的控制力总能让兵士置之死地而后生。想必将军也没忘曹操当初征讨袁术的时候,粮草最多撑不过三日的时候,他让仓官以小斛散粮,惹得群情激愤,后来他杀掉仓官,把罪过瞬间抛在那仓官身上,既解了燃眉之急,又得兵士死力效命,这才能在短短一月余攻下寿春城,最终又以李傕的名义致袁术于于死地,这些我早已看出来了,但说实话,要是我处于曹操的境地,这些化解之法,还真是想不出。而即便能想得出,也未必能做得出!”
难得见贾诩一次性说这么多话,而且是在评价一个对手的时候如此不吝言辞,话中内容让张绣更是拜服。
似乎是打开了话匣子,只听贾诩又道:“曹操两次征讨将军,两次皆败,但并是军败,而是事败,所以将军还需警备,想必第三次的征伐也不会太远。”
张绣点了点头,望着夜空中的繁星,久久无语。
一日身边有此人,一日便不得安宁!
因为他的一字一句,总是一语成谶。看来今后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了。
“将军,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贾诩很少这么跟张绣说话,张绣一脸疑惑的转过头,“军师但讲无妨!”
贾诩眉宇间似有忧虑,张绣也是跟着眉头一皱,难不成又有难事?
“荆州刘表,与虎谋皮!”
八个字,没有说太明白,但饶是如此,张绣还是吃惊不小,但转眼一想,倒也释然,自己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此话放在了台面上而已。
枪王握枪,唇吐恢宏之音:
“拉大旗,扯虎皮,本就是不畏虎寻仇!”
《三国之最风流123》第三十回 有人归有人迎(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