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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子指的即是徐平。宦娘挑了挑眉,心中暗想难道徐平也有了异能?她启口问道:“有多厉害?愿闻其详。”
那仆人得意地笑了笑,与有荣焉地说道:“想必你也听说了罢,那场雨停了之后,出了许多异能之人。不瞒你说,我家大公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不同于其他人的是,我家大公子生出了三种异能!个个都十分厉害!”
宦娘登时张大双眼。按理说来,徐平的名字,一共就两个字,又如何会生出三种异能来?这奴仆的话,到底是真是假?若是真,那报仇可谓分外艰难!
“哦?到底是哪三种异能?”宦娘缓缓问道。
“一来,公子可以推平一切,墙壁可轰然倒塌,立着的活物甚至可以化为一滩血水。可巧了,倒真合了我家大公子的名讳——凡是地面上站着的,都会被‘平’倒。二来,公子可评断他人异能的级别强弱。三么,你这女郎,走近试试!”奴仆昂声笑道。
宦娘这般谨慎的人,并不会贸然依言向前。她执起地上瓦块,朝前一掷,竟见那瓦块仿若触碰到了什么屏障一般倏然间被弹了回来!
奴仆摇头晃脑地说道:“是了,最后一个异能,就是设下屏障!这下子我公主府内的人的安危再不必担心!管他刮风下雨,均不用害怕!”
宦娘心上生出一股骇意。
她本以为自己有了这替换的本事,遇上谁都不必惧怕,却不曾料到,徐平竟会变得这般厉害!平,舒也;评,品论也;屏,蔽也——他所得到的,是三种字力!如此奸人,却有如此幸事,老天当真无眼吗?
奴仆正要再说些什么,便听得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向后看过去,连忙毕恭毕敬地行礼问安。来者纵是身处这般境况,依旧身着一袭彩绣襦裙,琵琶窄袖,宫绦佩玉,由侍婢搀扶着缓慢行走,与周遭灰败景致颇有些格格不入。
徐兰露一眼看见不远处站着的宦娘,心中大骇。哥哥明明说了,沈宦娘已经被狗啃尽白骨,缘何竟还会出现在这里?莫非……莫非她也是异能之人?
她惊惧不已,却仍是强定神色,由侍婢搀扶着上前,柔声说道:“宦姐姐竟还安在,妹妹甚为欣慰。只可惜我哥哥设下了这无形屏障,平白将你我隔开,不得细细叙话。”
贵族行事,纵然有血海深仇,因顾及这家族渊源,面上也很少有翻脸的,多半都是背后下手。徐兰露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中,面上功夫自有一套,话说的亲亲热热,毫不见生分。
宦娘却懒得与她周旋,神色淡淡地问道:“你哥哥呢?”
徐兰露并不介意,巧笑着说道:“姐姐不知道么?前两日官家下旨,凡是身有异能之人,均要去羽林监报备。姐姐若是也有异能的话,可不要忘了呢!对了,若是府上并无车马的话,羽林军不定时地会在街上巡逻,率着异能者剿杀怪物,姐姐注意着便是。”
宦娘不发一言,转身就走。徐兰露见她态度如此,猜测着十有六七她是有异能了,心上不由得生出几分妒意来。
一个贱妇生出的野种都能生出异能来,她怎么就生不出呢?
回了府中之后,宦娘将从徐兰露那里听来的消息统统告知了李绩及郑甲等人。李绩听说徐平生出三种字力,心中难以自禁地有些焦虑,甚至一时间有主动去找怪物咬、去喝污水的想法。只是这实在太过冒险,若生不出异能,便是走上一条死路,他只是稍稍一想,着实不敢尝试。
郑甲双拳紧攥,分外沉默。
刘幸见气氛沉闷,挠着脑袋笑道:“怕啥子嘞?按着将军大哥说的,异能越厉害,消耗的精神越多。俺还就不信了,真有人恁厉害,能抗住三种字力?这就跟养老虎似的,养一头,只要仔细盯着,还勉强能看住,养三头,迟早要被吃个干净!”
☆、第12章阶等
第十二章
李绩听了,抬头问道:“这徐平,据你们所见,是个怎样的人?”
郑甲冷哼一声,“看着道貌岸然,实则包藏祸心。他显露出真面貌的时候,身上那股子戾气与杀意,比咱们从前在西北干掉的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头子还厉害!”
宦娘亦道:“看着眼下这般境况,善良之人最易心生动摇,险恶之辈却如鱼得水。徐平那般邪气的人物,说不定,真扛得住三种字力……”
李绩沉默半晌,稳声道:“天道有轮回。我还就不信了,这老天爷将人逼到绝境,竟是为了让那些险恶之辈逞英雄的吗?他总有破绽与弱点,咱们总会有报仇的契机。”顿了顿,他又遵嘱道,“你们不要轻易显露异能,不然必会被送到羽林监那里,燕王殿下还会落下个谋逆的名声。”
宦娘和郑甲连连点头。
刘幸嘻嘻笑道:“俺真羡慕你们!俺真想知道,要是俺有了异能,会是啥异能!”他站起身子来,正色道,“好了,大哥大姐,你们安心去寻燕王罢。府里头俺绝对会照看好——用俺的脑袋和俺的命根子保证!”
李绩抿唇,踢他一脚,厉声道:“女郎面前,说什么荤话?”
“哎呀哎呀,忘了忘了。”他不好意思,连忙捂口。
宦娘长在市井之间,形形□□的人物见了不少,并不介意,只是面上稍稍有些红晕罢了。军中将士,性情正直,言谈率真,比宦娘从前见的大多人都可爱许多,她如何会恼呢?
府上马匹尚余四匹,其他的要么因变异而被砍死,要么因缺水而渴死,余下的四匹亦精神稍稍有些萎靡。从中挑了三匹出来之后,李绩跨鞍上马,头戴笠帽,一身铁甲,面貌俊朗坚毅,端是英气。郑甲有骑马前和马说话的习惯,先是温柔抚着马的皮毛,低着头冲着马头说了些什么,方才上了马背。
宦娘头戴笠帽,发髻低绾,踌躇道:“我不会骑马。”
这倒也是正常。会骑马的女子,多半都是英姿飒爽且还没有缠足的高门贵女,如宦娘这样的女郎,一点机会也没有。
李绩稍一犹豫,抿了抿唇,拍了拍自己身后,道:“不嫌弃?”
男女大防,此时也不必多加讲究,若非要讲究,倒显得矫情。宦娘点了点头,李绩大臂一挥,将她捞到马背之后。
她望着李绩宽大厚实的脊背,不由得生出羞意来:自从见了这男人后,不是你救我我救你,便是被他扛在肩上,压在榻上,同他共乘一骑,真是不知哪里来的缘分。幸而如今纲常已乱,境况危急,不讲究那些条条框框的道理,不然的话,依着世俗规矩,她必须嫁给李绩不可,要是李绩不要她,她可就谁也嫁不了了。
只盼着日后的夫君不要在意这些,否则日子当真难过。
正胡思乱想着,骤闻一阵嗡鸣之声由远及近,令人寒毛倒竖,心上充满压迫之感。宦娘凛然坐直,做好施展字力的准备,却乍然感到嗡鸣之声划过头顶,一只什么东西霎时间用足勾走了她与李绩的笠帽。二人抬头看去,不由得愕然大惊——这东西头长触角,身背半透明的翅膀,通体草绿,口中咀嚼着草帽,两个黑洞洞的圆眼隐隐现出赤红之色,分明是一只成人大小的蝗虫!
《末世闺中秀 宋昙》第1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