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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剧院有角儿就是有一点好,有戏迷捧着,牌子往外一放,捧场的人大把皆在。场场都是炸窝子的叫好声和掌声,大红门倒是真应了这名,大红起来。
这也就让他生了非份之想,想趁着形势大好,多陪养几位角儿,戏院全面发展,别等以后万一有什么突发情况,青黄不接。
戏院暂时看着,是不愁什么的,只是若从长远的角度打算……
好吧,看着如今这情景还过得去,他还想在天津那儿,开个戏园子,连场地都看好了,那家戏园子的班主经营不下去了,低价出售,这可是个好当口啊。
那班主有自己的小心思,程蝶衣也有他的心思。
自从和花清远在一起后,程蝶衣半分便宜也不想让别人占到,这和他以前的心态绝然不同,那时被谁欺侮了一下,他是认命的,哪个戏子没被轻侮过,只要不是特别过份的,他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如今不同,他要忠于花清远的,他的所有都是花清远的,哪怕一分半点儿,也不能被别人占去。
那班主在程蝶衣这里吃了瘪,讪讪退了出去,他倒的茶,程蝶衣自是一口没用。
卸下去脸上的油彩后,程蝶衣的身子软软地靠在了椅背上,这么一偎,不知不觉的竟打了一个盹,等他醒过来时,半个时辰已然过去。
扶着桌面,慢慢站起,看了一眼窗外,天已渐黑,今天晚上还有一场晚戏,他这才没有走的。今儿早起来时,告诉过花清远了,花清远说晚上给他包馄钝做夜宵。
想到晚上那碗热乎乎的馄饨,程蝶衣懒懒的精神一下子振作起来,唇角也扬起了由心里发出的淡笑。
他踱步去了外间,想先活动活动筋骨。
晚上那出戏是他的门面《霸王别姬》,因着白天段小楼要去谈门面,所以这出戏,改在了晚上。
刚掀了门帘出来,就见到了菊仙坐在段小楼的妆桌前,正一手拿着绣针一手拿着绣花绷子,绣着什么,段小楼却是不在的。
这么久过去了,程蝶衣仍是不待见菊仙。尤其是在菊仙撺掇段小楼不务正业,要开什么裁缝铺后,更差了。但奈何他们两个人都是同一个戏班子的,避免不了会在同一场合出现,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即使不说话,也不好势如水火,还有段小楼的面子不是,大致也就到见面时,点个头,这样的情份而已。
以前菊仙也会在戏班子,给段小楼做些缝缝补补的事,连带着戏班子里其他的老少爷们的破衣服烂衫子,她也会帮忙缝上几针,但是,像现在这般,如此正式地绣着什么,却是没有的。
程蝶衣不由得好奇,便走了过去。程蝶衣的脚步很轻,菊仙并没有听到,程蝶衣隔着一步远的距离站到她的身后了,她也没有觉出来,仍是欢快专注地绣着。
程蝶衣走进后,看了清楚,原来是一块鸳鸯戏水的帕子,这是要做什么贴身东西,做绣补装饰用的。
菊仙的手很巧,用针极奇灵活,那一双鸳鸯已有七、八分模样,绣得羽毛灵巧,浮于碧波中央,活灵活现。
程蝶衣看得呆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小的时候。
那时,他还真的很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娘若是没有接到活儿,他就可以偎在他娘的怀里昏昏欲睡了。那时,他娘的手里就会掐着个这样的绣活,低低地唉声叹气。他却从来没有看过他娘,在那上面动过一针一线。
他还问过为什么好好的,就不绣了呢?他娘当时没有回答,他直到如今也没有想明白的。大概是想送的人那个人不见了,绣好也没有地方送,还不如就不绣了,免得绣成了添伤心。
“你绣这东西,要做什么呢?”程蝶衣忽然开口,倒把菊仙唬了一跳。
本来也是,这安静无声的屋子,忽然有这么一声,还是在自己的身后,是个人都会惊的。
菊仙停了针,回头看到身后站着的人是程蝶衣,涨起的怒气平缓了些。
菊仙笑了一下,把手里的花绷子冲着程蝶衣扬了一下,“这东西绣成了,当然是做荷包的,你师兄以后当掌柜的,穿长褂子,腰间不能没有个饰物,我还准备给他打个络子,栓块暖玉的。”
做荷包?程蝶衣的眼前就有了花清远穿长褂子的模样,倒是没见着他腰里栓过什么,现在也不流行以前那种旗人的褂子了,做这个还有用?
见着程蝶衣一脸的茫然,菊仙自是懂的,“不见得非要栓在外面,带在身上总是好的,也叫那些旁的、敢惦记着咱家爷们的下三滥,掂量掂量。”
这话有道理,程蝶衣很听得进去,他想起花清远带在身上的那颗戏珠,嗯,也该找个小袋子装好,挂在脖子上,栓小袋子的绳子,一定要用红的,听说红色很是避邪。
只是……自己不会绣啊?当然,这事他也不能求到菊仙,他是不会像这个女人低头呢。
他纠结了一会儿,有了主意,他是不会绣,但是他会缝。
当初在戏班子学戏时,谁不破衣服,那破了的衣服,都是自己动手缝的。
说起来,连带着段小楼的衣服,那节骨眼上,都是自己给他缝的,要不他就得光屁股,——段小楼手生得大,连个针都认不上,别说用针了。
三天后,等着这天晚上,花清远和程蝶衣从床上折腾完,程蝶衣趁着那股子热乎劲,从枕头下面,掏出那个连着弄好几天的小红袋来,火红火红的,直晃眼睛。
在花清远还没明白这东西是做什么的,程蝶衣已经去翻他搭在床头的里衣兜,把那颗磨得光润的假珠塞了进去,然后,很正式地把这小红袋子,挂到了他的脖子上,还叮嘱道:“不许摘,我亲手缝的。”一脸的兴奋。
《霸王别姬文》第7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