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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了一口气,终究,我还是打算独自赴死。沈蕴,我放过你了,感情,自由,以及生命。
眼看着人声已到耳边,强忍着回头的心情,我退了几步,一头又狠又猛的撞向了地下通道刚硬的墙壁。
我不想活着,饱受感情上求而不得的折磨,或者是被送入铁墙森森的监狱,背着罪名痛苦一世。不被接受的爱情,和犯罪的行为,在这两条路上,我都越走越远,早就回不了头了。
沈蕴,我的爱,再见。
感觉不到痛,眼前一片漆黑,意识和呼吸越来越薄弱,脑子里唯一清晰的就是那年雨天里,穿着天蓝色碎花长裙的漂亮女孩,笑容温软,字字如珠玉,“这位同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和我打一把伞吧?”
那天的我,刚刚见证了父母的离婚,失魂落魄的走回学校。一直就知道他们并不相爱,二十多年的婚姻,充斥着争吵打闹、互相讽刺、制造伤害。说实话,这样的家庭真让我厌恶,可是真的解脱了,好像又有些……伤心,真是矛盾呢。
更悲哀的是,连老天也在和我作对,大雨突如其来不给一点预兆,我被淋成了落汤鸡,满身狼狈。拖着沉重的步伐,我自我安慰道,下雨也好,至少掩住了不敢掉下来的眼泪。
就是这样的情况,她轻轻的把雨伞举在我的头顶,人已经站在了身侧。她歪着头,用柔软白皙的手拉着我的手臂,努力让我靠得更近。像一株清新的嫩荷,亭亭玉立,香气芬芳。
心脏蓦地停了一下,生平头一次的感到羞稔,我不自在的往边上移了移,说:“谢谢,不过别挨太近了,我全身都湿透了。”
她笑了笑,又拉过我,“没关系的,走吧。”
像是突然失去了语言功能,只有呆呆的跟着她往宿舍走,假装不经意看她的侧脸,美得让我脸红心跳。以至于,她把我送到宿舍楼角之后走了,看着渐行渐远融为一抹影子的身姿,我才突然想起,忘了说谢谢,也忘了问她的名字。
我开始,念念不忘她的笑,她的声音,以及她的香气。在校园里偶遇一个十分想见的人特别容易,不过一面之缘,她显然记不得我了。沮丧的同时,我狂热的制造着很多次不期而遇,四处打听她的消息。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沈蕴。
我想所谓爱情,就是这样降临的吧。爱情,爱一个女人,对我来说是严肃庄重又特别的,我以为沈蕴能接受,却没想到遭到了抗拒和躲避。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我坚持己见,以为她终究会被我征服。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渴望被接受的爱意,沾染上了强烈的征服欲,不可磨灭。
亲眼看着沈蕴从清新的女孩变成艳丽的女人,我只能偶尔依偎着记忆里单纯的笑容,珍藏起来,恋恋不忘。不过对她的爱意,似乎是扯不断藕丝,挤满了胸口,日益膨胀。
跟随着她从A市颠转到C市,我当然知道为什么,一切都只因为一个男人——程均,她一心一意爱了很多年的男人。我求而不得,他却弃若敝履,于是我的爱就像淬了毒的月光,在每个漆黑的夜晚铺洒了全身,嫉妒就变得闪闪发亮。
真正想要摧毁程均那天是一个雨夜,窗外雨打叶,噼噼啪啪,扰人心烦。我喝了点酒,由着酒壮人胆,醉醺醺的上门找她。
抓着沈蕴的手臂,我情绪激烈,问道:“你为什么喜欢程均?我有哪点不好?你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追求你?”
她眼里的不耐烦一闪而过,而后,挂起明媚的笑,回答道:“程均比你有钱,如果想追求我,你必须要比他有钱才行。”
这个笑容难得的清新,让我恍惚间觉得又看到了第一次遇见她时的样子,真的好美。虽然醉了酒,我却不糊涂,当然知道她只是随口一说,目的是想断了我的念想。
我拉近了她,浓烈的酒气扑在她脸上,勾唇一笑,坚定的告诉她:“这很容易,我可以让程均变成穷光蛋。”
她愣了一下后推开我,笑得夸张,“好啊,有本事你就让程均破产啊。”
我也笑,“好,你等着我。”然后,我从她家里走了出去。
也许,连我的爸妈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是计算机界的变态天才,我是技术强大的黑客,天生会攻击别人。手法隐蔽,神不知鬼不觉,也,置人于死地。以前不做,第一是喜欢安安稳稳的生活,第二,我不想违法。
不过现在嘛,我决定发挥专长,做做坏事。
恒森的董事长是我爸的一个故友,请了两个月的假,轻轻松松应聘进柔光企业。
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说,程均的确是一位优秀的老板,决策果断,目光长远,能力有目共睹。而如果站在女人的角度来看,这个男人,从里到外散发着魅力男人的气息,俊美无比,让人无法抵抗。
怪不得沈蕴追了他那么多年,不过想不明白的是,他长期单身,身边最亲密的是一个叫傅祁的男人。一开始我还猜测,他会不会和我同病相怜,喜欢的是同性?!
于是在对柔光内部代码做手脚的时候我心软了一点,清楚程均的能力,仅仅只是让他破产而已,并没有负债累累。
柔光破产的消息一时惊动C市,沈蕴主动来找我,她并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说:“丁离,我没想到你真的有这个本事,不过很抱歉,你可以追求我,但我却绝对不会答应你。”
她还笑着说:“谢谢你,给了我陪他共患难的机会。”
但是她的愿望落空了,程均并不领这个情。准确来说,是并不领她的情。紧接着,我终于弄清楚程均单身的原因了,他爱的女人,千里迢迢从A市赶了过来陪他共患难。
《女神的倒追》第9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