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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下颚微抬,眼角微侧,也许他自己也觉得好笑,黏着假胡须的嘴唇,憋成了极为不自然的表情,安抚起来:“爱妃不必紧张,朕只是见爱妃醒来一时欢喜,让人都过来看望。来人呀,快去传太医,替爱妃诊断!”
看着周围的人都想笑不敢笑的样子,李红袖满嘴的苦涩,恨不得立即抱头而逃。他奶奶的,真当她溺水后惊吓过度——脑子出问题了!
终于解释清楚了,被捞上来后,吐出几口水,就又迷糊了过去,景区内的医生大约也是怕送去医院后,没事弄出事来。这年头在路上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都会被讹诈,见呼吸顺畅,没什么异样,就运进了一间房间,换了套干衣服,等醒过来再说。
结果被她误会,弄出了一场“穿越女挽留皇上”的爆笑荒唐剧,丢脸丢到月球上去了。
换上了已熨干的自己衣服,离上车回去还有一个小时,逃一般的离开“妃子寝室”,也尽量远离那些时不时憋不住笑的工作人员,李红袖漫无目地的在景区内乱转。
天啊,刚才的一切不是真的,一定是做梦,做梦!她怎么成了穿越剧深度中毒症的又一代表。
想到刚才的那场天大闹剧,同事听完前后事情后,笑得差点嘴抽筋的样子,真有了回去后就递上辞职报告的念头。反正到手就二千大洋、累得半死还受气的破工作,不干就不干了,否则以后被同事时不时搬出这事当笑话侃,羞死人了。
“小姐,美女,买一个吧!”一个女人拦在了李红袖的跟前,挡着有点失魂落魄的她前面。
什么美女,这年头,哪怕叫四五十岁的大妈,都可以称呼美女。她的样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不会超过百分之五,那一百个中唯一的五个,基本就是近视眼。
而对方应该就是小贩,因为在旅游景点内,跟喊美女一样多的,就是兜售纪念品的小贩。
“不要,不要!”正烦着呢,惹不起、躲得起,李红袖往旁边斜走了一步。
“买一个吧,就剩下一个,便宜点给你。”这女人也跟着身形移动,依旧挡在了前面,一副不买就不走的黏糊样。
“不要!”李红袖羞恼地抬起了头,怒视着,就算目光杀死对方,这样的表情也够让对方停止纠缠了吧?
对方没有退步,反而手举了起来,拿起了一个宽厚、无花纹的银色金属镯子,淡淡地道:“最后一个了,你随便给吧。”
这个地方应该推销玉镯或者景泰蓝的镯子比较合适吧,李红袖摇头:“太难看,不要!”
这个女人大约跟她一般年纪,长得普普通通,却怎么看怎么感觉有点和常人不一样。
“怎么会难看?不信试试,如果不好看,不买就是!”女人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镯子就往上套。
“啊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说过不要了!”李红袖往后躲,手想抽回来,但已经晚了,手镯已经被套了上去。
她这下急了,看到过强买强卖的新闻。当东西上了身,就涌出一群地头蛇,逼着所谓的‘羊’付钱,而且是要用高价买下来,不买还不行。钱一到手,就一哄而散,报警也很难有个结果。
“还给你,不要。”她赶紧地去脱手镯,这手镯怎么会那么小,弄都弄不下来,好似没有一点缝隙地环绕着手腕一圈,天知道刚才怎么带上去的。急得她汗都快下来了:“我没钱呀,买不起!快脱下来,我不要。”
“城管来了!”只听到对方一身喊,随后撒腿就跑,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茫茫地旅客中。
什么状况?李红袖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只手捂着镯子,还保留着要褪下镯子的姿势。只有风吹着游人扔下的塑料袋,在跟前打了一个圈的席卷而过,附近十米内都没有一个人。
傻了眼了,今天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那个。。。哎。。。”她才发觉不用喊了,人都不见了。
看来天朝厉害的不是部队,人民的部队爱人民;也不是警察,警察头子涉黑枪毙的都有。厉害的是城管!
城管所到之处,一切小商小贩,哪怕是强买强卖的,均闻风丧胆、落荒而逃。所以网友说,只要在有争议的国土上,派上一小队的城管,保证比派上一个师的兵力更加有效。
当然城管不是最厉害的,那就是另一个神圣的职业“拆迁队”。如果将最强城管加最霸拆迁队联合起来,编成一个特攻队。保证雄霸天下,比秦始皇的百万雄师、成杰思汗的“上帝之鞭”更加另敌人丢盔弃甲,连到国际上无力地抗议一下都不敢。
之后,李红袖满景区的转悠,直到上车,那个女人就再也没出现过。
坐在回去的旅游车上,要不是同事们还在笑侃着她今天的爆笑出丑,仿佛今天出丑的事,都是在做梦。
同样的,要不是手腕上银光闪闪的镯子,紧贴在肌肤上,能感觉镯子里散发出的汩汩寒气,仿佛被套上镯子也是在做梦。
一阵笑声刺耳的响起,是聊到她半趴在地面,抱着演皇帝的演员大腿哀求时的场景,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随他们去!李红袖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装出一幅完全没听到的若无其事样子,将所有目光都转移到镯子上。
这是只金属镯子,大约两指宽,表面光滑没有花纹,亮得象镜面。左右扭转了手腕,镯子就紧贴着手腕,没有一丝缝隙。什么搭扣接口都没有,整个镯子浑然一体。。。她用手指捏住拉扯了下,好似量身为她打造,不紧不松,与肌肤完全贴合着。手掌比手腕直径粗,脱下来显然不可能,那刚才又是怎么套上去的?
《红袖添张》第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