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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也有些不知所措。但我天真地以为她只是晚上跑出来玩迷了路,便给她指了苗叔同家的方向。其实离这里不远,走过去十分钟都用不到。她缩着脖子看着我,然后慢慢地朝我指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又回头看我。我又不敢跟上,怕她更害怕,只得站在原地朝她挥手。
事情过了一年多我才突然醒悟,我可能错过了救她的最佳时机。但那时我预料不到事情会有那么严重。
第二天中午,我去地里给我爸爸送饭,远远地看见苗俊和朱瑶靠在他们家农用车边上聊天。他们的神情动作都很自然,所以我就没多想。不过我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因为张友秦并不在其中。
后来我爸爸问我,我就很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她们的情况,初三学生,外地来玩的。我爸爸平时不多话,那天也破天荒的问了我很多,为什么快开学了她们依然在村里玩。
他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于是我找到了苗天祝,从他那里旁敲侧击地了解一下她们的情况。张友秦是个性格内敛的女孩子,从小就很相信她这位同学,拿她当姐姐一般对待。这次来岛上旅游,就是朱瑶的建议。但据苗天祝所说,苗俊似乎另有打算。
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我又不能多管闲事,于是我跟苗天祝说,让他劝苗俊早点叫个车,送两个女孩子回市里去上高中。苗天祝答应了,但事后我才知道,他那段时间和苗俊闹了矛盾,压根就没有去找过他。
就这样过了半年多,到了次年的春天,我才听村里人说,张友秦居然和苗俊的哥哥结婚了。那个时候苗岸已经翻过三十岁了,张友秦才十六岁。
结婚是大喜事,我能说什么呢?我除了吃喜宴替我爸爸送红包之外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根本不相信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心甘情愿嫁给一个精神病患者,何况他们此前根本就不认识。
可是她为什么不走呢?
请原谅我当时有一种“何不食肉糜”的优越感,因为我是人身自由的人,想不到她面临了什么样的困境。我只是奇怪,非常奇怪。那种感觉盘旋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我不断地说服自己,那是别人的家事,全村那么多人都没有表示任何意见,我是个外人,我只需要好好上学,做好自己的事即可。
四月清明节我回了一趟家,给我爷爷奶奶和妈妈上坟。我故作随意地和村里人闲聊,有人告诉我,张友秦和朱瑶都不回家啦,张友秦嫁过来后,朱瑶也愿意陪他住在村里。在他们口中,这桩婚事非常难得,非常幸运,没有人会站在张友秦的立场去想。
岛上的人一年四季都得忙农活,尤其是四五月间。我留意了一下四爷家的情况,发现张友秦平日里根本就不出门,大白天的也会呆在家中。苗岸自生下来就不正常,按理说才应该是经常呆在家中的人,但时常都会在村里闲逛。那么张友秦在做什么呢?
第三天我打算启程回学校,路过四爷家后院时,突然看见张友秦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河边发呆。那是十六年前的事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条河已经快要干涸了,就算是放羊都没人走那过了。我看了看表,时间还挺充裕,便打算和她打个招呼。
发现有人靠近,她像是受惊的鸟儿一样抖动了肩背,盯着我看了好久才想起我是谁。
你为什么不回家?我开口问她。她没说话,只是低下头去卷裤脚。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然后惊讶地瞪大了眼。她的两个脚腕上全是绳子勒出来的伤痕,新伤叠着旧伤,有些部位还在红肿发炎。
第三十七章罪有应得
抱歉我扯远了,你们希望我谈谈杀人动机,希望我谈谈朱瑶的事,可是我必须把张友秦的事解释清楚。
看见朱瑶脚上的伤,我第一时间就想去报警,但我还没来得及跟张友秦说,四爷和几个村民就找了过来,论辈分,这几个人我都该叫爷爷或者大伯。他们很热情地问我怎么还不赶车,错过一班就要得下午啦,返校就太晚了。在那个时刻,我没有办法和她说太多的话,我只好一边答应着四爷他们,一边向张友秦使眼色。我希望她能理解我的意思,她默然不语地跟着四爷他们走了,我正着急时,却见她突然回头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突然觉得,她是懂我的。在那样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选择相信我,这件事本身就让我觉得肩负重任。我这一辈子从没有过这种神圣的感觉,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重大意义的。
隔了一周,我又回家过周末,理由是把借图书馆的书掉在了家中。我上大学以来,有时周末会回家,所有不会有人觉得特别奇怪。我和张友秦再次在四爷家院后的那条河边相遇,她看起来似乎精神好了很多,远远地隔着河向我挥手。河水快要干涸了,我踏着河面的石头轻松过了河,张友秦看着一步步走近,那看着我的眼睛里头一次闪现出喜悦的光芒来。
我前边说过,张友秦和朱瑶相比显得很不起眼,她长得平平无奇,皮肤倒是很白嫩,头发有点儿黄,个头矮,而且身材瘦小,大概只能到我胸口为止,我估摸着她最多也就八十多斤。她轻声地问我,哥哥,能带我走吗?我迟疑了。
那是2007年没有手机的年代,她家里甚至都没有固定电话,不知道该如何联系父母家人。她告诉我她家的地址,南苑市某化工厂的家属区。她求我帮忙,我当时想过要报警,可是她公公(我四爷)就是村主任,我怀疑我报了警,警察来找人时,四爷早就接到风声,将她藏起来了。到时候别说警察根本找不到人,连我想要再找到她都困难。
《花神是谁》第7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