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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年时承平只是送了章可贞一个玩具,而且现在还要回去了,但她依然感激他曾经给予她的温情,也绝对信任他的人品。无论别人怎么非议他,她坚信小时候心地善良的孩子长大后也能依然不改善良本性,绝对不会伤害他人。
对于这样坚定不移的信任,时承平默然片刻后,朝着章可贞伸出一只手:“贞贞,真的很高兴再次遇见你。”
对于他所表示出来的握手意图,章可贞迟疑了一下才伸出自己的手。两只手刚握在一起时,她的手掌是温热而柔软的。当他想用点力握下去以此强调自己很高兴与之重逢的心情时,她的手掌似乎好像有点变硬了……
在时承平能确切感觉不对劲之前,章可贞当机立断地马上抽出自己的手,拍着脑门说:“唉呀,差点忘了我还有事呢。我要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啊!”
章可贞溜得很及时,时承平还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只是目送她的窈窕身影远远离去时,他心里再次不由自主地浮起了那个念头:这个女孩子挺特别的。
但究竟她到底哪里特别了,他却又说不上来,只是潜意识中无端端地有着这么一种感觉,让他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
☆、第11章
星期天下午,时承平和孟哲一起去机场接从法国出差归来的秦笙。
秦笙是时承平去世的女友秦筝的妹妹,虽然秦筝已经不在了,但时承平依然爱屋及乌地把她唯一的妹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处处照应。
航班抵达后,当穿着一袭蓝色职业套裙、斜披着一头乌黑长直发的秦笙,拖着一个行李箱从出闸口步伐优雅地走出来时,很多男人的目光都情不自禁地看向她,如蜜蜂围绕着花蕊。
孟哲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秦笙真是出落得越来越有味道了。”
遥望着正朝自己挥手微笑的秦笙,时承平的眼神微带恍惚。记忆里,初识秦筝时,她也是这样笑靥如花地对他挥手微笑……
第一次见到秦筝时,时承平刚回国不久,住进银沙湾的别墅还不到一个月。而秦筝就住在他家附近,一栋小小巧巧的白色洋房,一圈白色矮栏杆围着的前院里种满姹紫嫣红的各色玫瑰。
那天清晨,他沿着海滨小路跑步经过了她家,她正好在院子里剪玫瑰。满园玫瑰开得花重似锦、艳极欲流,她一身白裙站在稠花密蕊之间,人面与花颜相互辉映,美好得像崔护笔下的唐诗。
听到有跑步的脚步声靠近,她下意识地抬头朝院子外面望了一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如一潭月光下的泉水,波光潋滟。四目相交时,虽然彼此是陌生人,但他在国外生活多年的习惯,让他马上微笑着点头问候。
“ng。”
“ng。”
她报之相同的微笑与问候,还朝他挥着手目送他跑远。那天他的跑步草草结束了,平时至少会跑一个钟头的时间被压缩成了半个小时,因为他想快点返回,看她还会不会仍在玫瑰园里。如果还在,他想和她多说两句话,而不仅仅只是问候。
结果,她还在花园里慢慢剪着花。一边剪,一边眼神左顾右盼地朝着他返回的方向张望。看见去而复返的他,她媚靥深深地笑了。那个笑容,如一朵玫瑰花色艳香浓的粲然绽放。
那个清晨美妙的邂逅,让彼此都心动意动的时承平和秦筝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秦筝当时十九岁,比时承平小两岁,是音乐学院管弦系的高材生,小提琴拉得非常好。除了容貌漂亮又有才华外,她的家世也很好。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那一年正计划带着全家移民加拿大。因为恋上了时承平,秦筝改变主意拒绝与父母一起移民海外,执意要为爱人留下来。
最初时承平还有些不安:“你真的决定要为了我放弃和家人一起出国的打算吗?”
秦筝如实相告:“其实也不全是为了你,还因为我和继母合不来。自从她为我爸生了一个儿子后就成了秦家的大功臣,整天都是一副正宫皇后的嘴脸,我就是实在受不了她才会一个人住到银沙湾来的。最初我爸说要全家移居加拿大我就没什么兴趣,只是爸说一家人都走了就把我一个人留下不放心,非要我也跟去,我只好答应了。不过现在有了你,我就有了最好的理由坚持留下来。”
与秦筝相识不久后,时承平就如实对她告知了自己不太光彩的身世。她也同样毫无隐瞒对他坦陈了自家复杂的家事。秦筝的父母在她三岁那年离了婚,因为那一年,秦父意外发现刚满周岁的小女儿秦笙并非他的亲生骨肉,而是妻子与他人婚外情的产物。而那个他人,居然还是他的一位远房亲戚秦刚。
那时候秦父的生意才刚刚起步,他一个人里里外外忙不过来,就从老家找了一个自己人过来帮忙。谁知道,这个秦刚居然会帮着帮着帮到自家老婆床上去了,给他戴了一顶如此大的绿帽子。
真相败露后,怒不可遏的秦父马上把老婆和野男人还有他们的私生女一起扫地出门,也不准她再回来看大女儿。秦刚带着妻女在S市没根没基难以立足,最后选择回去老家那个小镇过日子。一去经年,杳杳音尘多绝,从此秦筝再没有见过她的亲生母亲和妹妹。
对于离散多年的生母与妹妹,说实话秦筝一直以来并不太想念。毕竟从小就分开了,没有朝夕相处地一起生活过,也就不会有牵肠挂肚的思念之情。不过,与时承平恋爱不久后,同母异父的妹妹秦笙却意外地出现在她面前。当她怯生生地叫她“姐姐”时,她还是颇有些惊喜了。
《主角有金刚不坏之身都市的》第1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