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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静静的辽河人物介绍 > 第 1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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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醉睛紧紧地闭合着,丰硕的酥胸尽力向上挺起,小山似的ru房剧烈在上下、左右摇摆着,长长的ru头十分可笑地一会东向摇摇头,一会又向西摆摆手。

“啊,啊,啊!”范晶突然抬起头来,伸出粉红色的舌头疯狂地吻着我的面颊,我原本已经热汗淋漓的脸上立刻又贴上一片又一片湿漉漉的口红印迹,随即又与汗水混合在一起哗哗地向下流淌着,一滴一滴地散落在范晶不断翻滚的酥ru之上。我伸出舌头迎合着范晶的狂吻,我们两人的舌尖立即便纠缠在一起仿佛两条jiao尾的长蛇紧紧地贴绕着,潮水般的口液从热血沸腾的内脏里汹涌潮湃地喷shè而出,然后又欢快地汇合地一起,拥抱在一处,我们两人冒着升腾热气的舌尖彼此深情地jiao换着各自的口液,在口腔里稍试逗留一番然后便咕噜咕噜地吞咽进熊熊燃烧着的喉咙里,同时饶有兴致地品偿着对方口液的美妙味道。

“唉,好累啊!”疲惫不堪的我不得不从范晶的身上爬下来,仰面躺倒在床铺上,呼哧呼哧地喘息着,两眼呆呆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并未尽兴的范晶翻身坐起,握住我那依然坚挺着的鸡鸡醉笑道:“嘻嘻,老同学,原来,你就这么点本事啊!”说着,范晶板起面孔,白手掌狠狠地抽打着我的鸡鸡:“笨蛋,废物,这是什么cao蛋的玩意!”

“哦,不,不,”我慌忙用手掌护住可怜的鸡鸡,不服输地狡辩道:“老同学,你信不,我曾经把出台小姐cao得嗷嗷直叫,一个劲地向我求饶,”

“什么,”范晶闻言,神态立刻冷漠起来,一双醉眼死死地盯着我:“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有一次,”我则不知好歹地讲述起来:“我和小学时代的同学,找了一个小姐,我们在包房里cao哇、cao哇,直把那个小姐cao得一个劲地乞求我:大哥,别cao啦,我受不了啦,这钱,我不要啦!……,唉,今天cao不动啦,可能是酒喝得太多的原因,老同学,等我醒醒酒,一定把你cao得哭爹喊娘!”

“哼哼,”范晶抓过一张手纸一边给我擦抹着鸡鸡上的分泌物,一边一本正经冲我说道:“老同学,今天,我郑重地告诉你,以后,你就是我的啦!”范晶狠狠地拧搓着我的鸡鸡:“从现在起,你的这个破玩意,就属于我啦,听到没有,嗯?”

“嗯,”我乖乖地点点头:“听到了,女王陛下!我的鸡鸡,属于你啦!”

“告诉你!”范晶的指尖,轻刮着我的鸡鸡头:“以后,你再敢出去找小姐,或者是与别的女人乱搞,如果让我知道啦,哼,我就把你这个破玩意,一口咬掉!”说完,范晶果真就在我的鸡鸡头上,不轻不重地啃咬起来,我咧着嘴痛苦地惨叫着:“啊,痛啊,好痛啊,女王陛下,饶了我吧,快别咬啦!”

“哼哼,你也知道痛吗?以后,还找不找小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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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在妈妈的眼前,老姑尽力控制着既兴奋又悲切的情绪,抬起细白的小手,以一个长辈关切而又爱怜的目光,轻柔地擦抹着我眼角的泪珠:“大侄,坐了大半天的飞机,你一定很累了吧,快点坐到车里去吧,二姑在家里,正忙着给你做饭呐!”

“菊子,”妈妈一扫往日对老姑的轻蔑之色,脸上堆着极不自然的微笑,殷勤地走到老姑的面前:“菊子啊,真得谢谢你了,这么多年来,小力买的土地,多亏你一直帮忙照应喽!”

“嫂子,”老姑闻言,鼻子一酸,再也抑制不住,哗地淌出一滴无限感伤的泪珠:“嫂子,谢什么谢啊,我跟力,大侄,什么说的也没有!唉,咦,……”

“哥们,”看到悲悲切切的老姑,以及面面相榷的我和妈妈,为了打破这让人过于沉闷的气氛,三裤子啪地甩掉烟蒂,一边用铮亮的皮鞋哧哧地踩踏着,一边冲我嘿嘿一笑:“哥们,还认识我么?”

“当然认识喽,三裤子,”我转过脸来,友好地伸出手去,紧紧地握住三裤子有力的大手掌:“嘿嘿,你就是扒了皮,烧成灰,我也认识你!嘿嘿,哟,”我突然现,在三裤子粗壮的手腕着,挂着一条硕大的、光灿灿的金手链:“豁豁,好大的金链子啊,哥们,多年不见,听说,你混得不错,了大财啊?”

“没,什么,”三裤子肥实的面庞露出胜利者既自信又得意的微笑,而嘴上,却假惺惺地谦虚道:“还行吧,天老爷照顾,赶上了好时机,捞了几个图鳖纸!可是,跟你比,我就差得远喽,哥们,你现在可是咱们镇上名符其实的地主哦!哥们,还是你有远见啊,十几万置下的地皮,如今,跳着高往上涨啊,都伍佰万了,还是肯卖!嘿嘿,……”

“呵呵,”我冲着三裤子会心地一笑,望着他那亮闪闪的、又粗又长的金链子,又瞅了瞅他那脸十足的暴户、土财主相,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难忘的童年时代。

啊,想当年,三裤子这只挂着金链子的大手掌,肮脏得简直无法形容,并且,穿得破衣烂衫,赤着黑脚,处到乱跑。当他的屠夫爸爸结果一头笨猪的xg命之后,哧啦一声,用尖刀凶狠异常地割开猪蹄的根部,然后,冲着三裤子虎哧哧地瞪了一眼,三裤子心领神会地跑到死猪旁,脏手拽住臭哄哄的猪蹄,小嘴对准被尖刀割开的裂缝,腮帮子一鼓,便呼哧呼哧地吹灌起来。随着三裤子小肚子不停地起伏,可怜的死猪尤如气球般地膨胀起来,身旁的屠夫满意地笑了笑,顺手拽过一条细麻绳,将猪蹄系紧。然后,爷俩一起用力,嘿哟、嘿哟地将胀大如球的死猪,投进热气翻滚的黑铁锅里,开始刮毛!

我在故乡生活过一段时光,虽然也能心惊胆颤、笨手笨脚地杀死蠢猪,可是,吹猪这套手艺,由于嫌脏,我却始终也没有学会,如今想来,真是遗憾啊,手艺没有学到家哟!

而今天,我从儿时起就对之不屑一撇的三裤子,非常意外地了横财,为了显示他的成功,为了炫耀他的财富,便唐而皇之地,当然,也是理所应当地戴上一条沉甸甸的金链子。不仅如此,当我的目光移向三裤子的面庞时,又有了新的现,在他那粗短的脖颈上,还有一条更为硕大的金项链。

望着眼前这位意满自得的土财主,我心中暗暗菲薄道:哼,没文化,就是没文化;缺涵养,就是缺涵养!真是底蕴不足,狗肚子盛不下二两酥油啊。可是,转念又一想,这,也怨不得三裤子,这,似乎是故乡小镇上一种不成文的传统,或者说是一种通病。故乡的许多人们,对于日常生活、柴米油盐、一日三餐,不甚讲究,很不愿意在这方面耗费过多的时间和财富,只要能填饱肚皮,维持最基本的体能消耗,便认为达到了饮食之目的。如果哪一户人家、或哪一个人,总是热衷于大吃大喝、满足于口腹之yu,乡亲们便满脸不屑地暗暗骂道:你瞅那家人吧,真他妈的没出息,有钱不知道干点正经事,一天到晚就知道没完没了地陷屁眼子!

那,什么才是正经事呐?钱,应该用在什么地方才是办了经正事呐?故乡的人们一致认为:一个成功者,他的成功之处应该体现在拥有一座豪宅,这第一件正经事,并且,这是小镇的乡亲们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他们信心十足,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契而不舍;其次便是衣着穿戴,一个成功者,绝对不能没有高档的服装及大量的金银手饰,否则不能被认为是一个真正的成功者。而对面的三裤子,不正是这样的成功者,办了正经事么!

“力哥,”我正与挂金戴银的三裤子握手寒喧着,小铁蛋迈进一步,笑嘻嘻地横在我和三裤子中间:“力哥,你还认识我么?”

《静静的辽河人物介绍》第 134 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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