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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世是做了朝廷命官,基本都不得善终。”
这些话里的种种杀戮行径听得程楚翘只觉透不过气来,谋财害命这么伤天理的事,在普通人的生活里偶尔听到一件就已经很震撼了,何况是这么密集地出现。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感觉好一点,脑子还有些晕乎乎的,对最后那句话没有立刻反应过来,不解地问:“为什么做了朝廷命官还会不得善终?古代当官不是很威风神气的事吗?”
陶君朴一声长叹,眼神飘向窗外的那片月夜星空。雾朝雨暮,升起的依然是唐时月,闪烁的依然是宋时星,只是星光月色下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你那是只看到表面的荣耀,看不到背后的凶险。实际上,历朝历代为官都是一件高风险的事。官职越高,风险越大,因为距权力中心太近,很容易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而政治斗争的血腥残酷有目共睹,一个不小心坏了事,就会惹来斩草除根式的大屠杀,轻则满门抄斩,重则株连九族。明代大儒方孝孺甚至被明成祖朱棣诛了十族,连他的朋友学生都跟着遭了殃。八百七十三条人命,整整杀了七天……”
程楚翘实在没办法再听下去了,那些血淋淋的往事与杀戮,让温暖的初秋仿佛变成了寒冬,听得人心头阵阵发冷。伸出一只手握住陶君朴的手,她轻声说:“算了,别说这些老黄历的事了,我听着都难受。”
陶君朴轻轻回握了一下她的手,叹息般的声音轻如烟雨:“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看人识人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活过那么多次,见识过各种勾心斗角;各种争权夺利;甚至各种谋财害命——如果还不懂得分辨人性善恶、人心好坏,那可就实在太笨了!”
作者有话要说:连载了快三十万字了,这篇文还是像天气一样冷。编辑说幻想现言分频里重生文是主打,更受读者追捧,其次是古穿今的文,我这个灵魂不灭的题材不够热门了!好心塞!好吧,既然如此也不强求了,就当写来自娱自乐自开怀吧。至少,还有一些老读者在追文呢。尤其是那些每章都会为我留言打分的筒子们,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肿么办啊?只能一个人孤独寂寞愁了!
对了,这两天感冒了,明天申请休假一天,周一再见了。:)
第86章11节
在陶君朴家吃过晚饭后,程楚翘该回自己家了。她这几天晚上都没回家吃晚饭,唐素兰抱怨一个人太孤单,她只能答应晚饭后会尽快回家陪她。
每次来陶君朴家前,程楚翘都先会把小车停回一街之隔的自家公寓楼下的停车场,然后步行到他家。晚上离开时,再由他一路陪她走回去。虽然两家之间只是短短不到两百米的距离,走上几分钟就能到,但他们总是走得很慢很慢,把在一起的时间拉得很长很长。
陶君朴和程楚翘手牵着手一块走出华景苑的公寓楼时,汤敏达驾驶着汽车正好开过来,一眼就看见了他们俩。程楚翘一边走下台阶,一边微侧着头不知在听陶君朴说什么,听得满脸笑盈盈。笑容虽然很轻浅,却如流星在夜色中的闪烁,依然明艳动人。
汤敏达是特意过来找陶君朴的。江雪把他捅出来的事让他一直坐立难安,为了维护自己在程楚翘面前的形象不变,他想来想去,觉得只能来找陶君朴进行一场“男人之间的谈话”。他希望陶君朴能男子气概一点,别像个长舌妇一样在程楚翘面前乱嚼舌头。虽然他是使了那么一点手段存心想要抹黑他,但两个男人的竞争,就由两个男人来解决好了,别把女人扯进来当裁判官。
抱着这种心思,汤敏达开车来到了华景苑公寓。还没来得及找地方停车就先看见了最不愿看到的一幕,程楚翘亲昵地挽着陶君朴并肩偕行,丰润鲜艳的唇,笑得像一朵蔷薇蓓蕾的粲然绽放。他只瞟上一眼,心脏就震成了一个电动小马达,有一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陶君朴护着程楚翘过了马路,慢慢踱向她家所在的那个高级住宅大厦。他们并列而行的背影很和谐,男的高大如松,女的纤细如柳。尤其程楚翘的体态非常美,长腿,斜肩,细腰,翘臀,每个部位都像一朵朵百媚千娇的鲜花,被完美地搭配在一起,组合成一束,看上去美不胜收。
汤敏达慢慢地开着车跟在他们身后,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程楚翘——即使看不到她的脸,她娇娆妩媚的身影也照样能牢牢地吸引住男人。这是一个美貌指数堪比原子弹的女人,从看到她第一眼起,他就渴望得到她。可是现在非但得不到,她还和一个他一直以来最讨厌的人走到了一起——陶君朴,为什么全世界那么多男人程楚翘都不选,偏偏选了他?如果不是他,而是其他任何一个人,他心里也能稍微舒服一点。
目送陶君朴陪程楚翘走进了她家住的那幢大厦后,汤敏达在大厦门口停下车,握着方向盘的十指扣得紧极了,紧得指节微微泛白。他觉得心里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有一头兽在噬咬;烧得他狂躁无比,咬得他难受之极。正满心狂躁难受着,陶君朴又重新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里。
看着陶君朴目不斜视地走出大厦,走上人行道,再准备穿过路口的红绿灯去对面时。汤敏达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真想撞死他啊!如果我现在开车冲过去把他撞死了,就再没人跟我抢程楚翘了。
这个念头一起,汤敏达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我这是在干什么?我居然想要杀人吗?
与此同时,有个人忽然在外头猛拍他的车窗:“汤敏达,汤敏达。”
《在时间的荒野上好看吗》第13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