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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其他类型 > 断簪记讲的什么 > 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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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过去从来不曾有过那样的情感,那该是她两世的初恋吧?一见钟情?!所以她才在金殿上战栗,谢了恩,同意嫁给这个她觉得高不可攀的优雅青年,然后猫在勇王府中,一厢情愿地想像怎么去取悦这个夫君……

可惜,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就是这个意思吧?难得的,也许珍贵,可也脆弱!

那的确是心动,但不是感应。是浪漫,但不是深情。是梦,但不是真。是初恋,可不是爱情。

那些美好,都已经消失了——贺府的轻蔑,自己的反击,这个人一直躲在一边,最后,竟然连弟弟给的玉簪都不愿承认,对自己的鄙视真是到了极点!……

可是,那何尝不是因为自己差点气死了他的母亲?这里的人讲究孝道,那时认亲,贺相就说自己如此忤逆,可被杖毙,自己的所作所为绝对是惊世骇俗,甚至很过分——贺府的婚礼没有尊重自己,但那不是对自己生命的威胁!她在回击时,却危及了对方的健康和性命。

凌欣记起前世,有一次在行车中,一个人突然猛跑过马路,司机急刹车,险些撞人。凌欣在后座愤然道:“乱过马路的真都该被撞死!”与她同坐的是个律师。他有些矮,人也瘦,可是他的傲慢足以弥补他身体的不足。他轻蔑地看向凌欣,说道:“他侵犯了你道路的使用权,而你却想侵犯他的生命权。凌小姐,看来你不明白人的生命权凌驾在其他权利之上。别人以话语侵犯了你的荣誉权,比如骂了你,造了你的谣,批评了你,你不能杀人;侵犯了你的财产使用权,比如偷了你的东西,砸了你的车,你也不能杀人。就是对方侵犯了你的生命权,你要杀他时,也得证明,对方对你的威胁是真实存在的,无法避免的,你可以正当防卫。但必须是以防卫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杀为目的。凌小姐,你也许该学习些法律常识,懂得什么是罪有应得。法律的存在,就是来规范人的野蛮冲动的。若是人人无法无天,我们就会回到原始社会。方才这些话,我就不charge你律师咨询费了。”

凌欣记得当时自己的脸红了——说我野蛮?!也许我该解雇你……不,让人揍你一顿!反正没有侵犯你的生命权就行了!我最恨别人觉得我没文化!

可她虽然仇视这个律师,却不得不选了他!付了他高额的律师费不说,还得告诉秘书逢年过节总得给他送礼,不能断了联系——这个混蛋是海归精英,精通公司在美国上市的法律手续和之后的年检,办事特别可靠。

后来,她还真的去读了些法律的书。所以她冷静后就明白,若是在认亲时,她将贺老夫人气死了,那她绝对是犯了罪!就是后来贺老夫人大叫要杀了她什么的,她再把她气死,也同样是犯罪,因为对方的威胁,实在不能成立,就如贺二公子说的,老夫人喊了射箭,那些护院也不敢射。她可以想象,如果这个案子到了法庭上,那个混蛋律师高高在上,对她不屑一顾的目光——你比那个老太婆强了多少?她是个老糊涂虫,而你是个未遂杀人犯!她至少还能住在后宅,你可能得去监狱……

凌欣看着贺云鸿暗叹——易位而处,若是他将韩娘子或者韩长庚气得昏死,自己要是报复,可不会手软!他只是摈弃了自己,也算是有礼有节了。当然,韩娘子和韩长庚不会对他干出恶意的事,但为人子女,自然会偏向亲人……不管怎么说,一啄一报,各有前缘,自己对他而言,该也不是个好人……

好人……她想起十年前刚刚与这人相遇时的心境,那时的自己,还带着那深渊的记忆。她在沉沦中,想起了菩提之心,发愿“利他”,才被送回了人间。

菩提之心,是考虑他人。

风平浪静之时,这很容易!在愤慨和屈辱中,真是很难!非常非常难!有些人嘲笑别人想当圣母,其实,当个圣母之难,难于上青天!那些人自己该去试试,大概连装一下都做不到!——有谁能在被侮辱时,真能平心静气,谦和待人?!

可是此时此刻,她并不在贺府,而且,她觉得自己已经和离了,不会再陷入那个让她暴躁的环境,她对贺云鸿的心也淡了许多,再也不是成婚时那种欣然向往,所以她变得宽怀大度!她无需此时去还击谁,无需因失望而愤然,于是她很平静地承认,她不是圣母:她没有通过考验——贺府虽然做的不对,但她也完全讨回了公平,算是“利己”百分百。

如果没有人没有灵魂,死后没有彼岸,这真是理所当然!人人都该为自己打算,求个惬意畅快——她只不过是回击了对方的挑战!什么都没有做错!(好吧,她现在多少有些后怕,若是贺老夫人真的死了,她这一点可站不住脚了……)

《断簪记讲的什么》第20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