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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庭辉哭笑不得的笑笑,分分这一声交换,把他所有的伤怀、激动都给打碎,再要好好的品味一下已经不见了踪影,唉,这是儿子不给他感怀一下的时间呢。抱起分分,分分自然的依偎进他的怀里面,“尿尿,快快快,要出来了。”

分分从三岁的时候,就不尿床了,每天早晨姜一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儿子放水,今天也许是起得早了,还没有来得及做。分分有时候得不到解决,就算是睡梦中也会囔囔要嘘嘘。

龙庭辉不是第一次给孩子把尿,他是梁家的老小,侄子生孩子的时候他还没有结婚,但是他没有少给哥哥们、侄子侄女们照顾孩子,所以手法还算是娴熟。他本来是个喜爱孩子的人,可惜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拥有了孩子只会让孩子延续龙家的悲剧。没有想到阴差阳错,本以为到死都是孤家寡人的他,会拥有自己的血脉,会动心会想去珍惜一个人。

分分解决了生理问题后,砸吧砸吧嘴巴又睡着了,呼呼的像只小猪,龙庭辉怜爱的点了点分分挺翘的小鼻头,分分皱了皱鼻子、小爪子不耐烦的晃动。

姜一天的卧室在三楼,龙庭辉刚到二楼的时候,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的米香,等到了堂屋,味道就更加浓了,堂屋的桌子上放着一只米白色的画着兰草的砂锅,粥香就是从砂锅里传出来的,越是靠近味道越是香浓,勾引起胃中的馋虫,让人更加饥饿了。

“别偷吃哦,嘿嘿。”姜一天端着菜进来的时候,就看到龙庭辉盯着砂锅垂涎欲滴的模样。

龙庭辉竟然配合着摸摸下巴,就像是在抹掉口水,“什么时候开吃?”

姜一天收回几近脱窗的眼珠子,“等会儿就好了,我做的荠菜皮蛋粥,你吃的吧?”

“只要不是菠菜,我都可以接受,其实我挺喜欢吃海鲜河鲜粥的,螃蟹的、虾的都可以。”龙庭辉笑着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

“美的你,我家没有人愿意大清早的吃海鲜、吃鱼虾。”姜一天放下盘子,四个盘子里分别是榨菜丝炒鸡蛋、豆腐干丝木耳丝凉拌、黄瓜炒毛豆和凉拌海蜇头。“我还做了两个,凉拌金针菇和小鱼干,你要吃什么,我可以考虑做出来。”

“真是丰盛。”龙庭辉真心的感叹。

“对哦,看到你我应该做一个凉拌菠菜的,放上花生碎,用芝麻油拌一下,味道真是不错,嘿嘿,我会逼着某人尝尝我的手艺的。”姜一天坏坏一笑。

龙庭辉闭上嘴,拍着胸口一副“我怕怕”的样子,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做这个动作显得很滑稽,但是很好的愉悦了姜一天,哼着荒腔走调的曲子去了厨房,从厨房端出来一个不锈钢的蒸垫子,垫子上整齐的码放着烧卖,每个烧卖的开口上都点缀着一只肉质饱满的虾仁。另一只手上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两个盘子分别是凉拌金针菇和撒着芝麻的小鱼干。

龙庭辉连忙过去要接蒸垫子,姜一天避开把托盘递给他,“垫子烫,你可别把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烧卖给扔地上了。”

“好吧。”龙庭辉顺势的接过托盘,把两个盘子放到桌上,六个盘子中间空出来一块地方,正好可以放蒸垫子。

等他们二人放好东西,姜仁之带着一身水气走了进来,“昨晚的雨下得真大,我去看了看,地里今天要放水。”

“等会儿我过去。”姜一天说。

“你还没有你大哥做的好,等会儿还是我过去,把两个孩子也带上,田里有好东西抓,让他玩些新鲜的。”不是姜仁之看不起姜一天,而是姜一天会的农事真的不多,知道把种子撒下去就不错了。

第六十一章

“……”姜一天额角滑下三道黑线,他在空间里锻炼了那么长时间,不说是个熟手,那也不是一个生手。想到等会儿去田里,抓泥鳅、抓田螺,就觉得心情不错,“等会儿你也跟着去,你这个城市娃肯定没有下过地。”

姜仁之笑笑,儿子那副你好可怜的表情对上龙庭辉无可奈何的恋,真是……姜仁之皱眉,两人之间的感觉不对!

堂屋旁边的房间是药房,姜爷爷老早就起来把草药翻检,这是他每天早晨都要做的。身上带着药香,微微有些苦涩,华夏人骨子里就带着对这种味道的喜欢,不然怎么说是药香。

“哟,我们天天今天真是贤惠,廷辉啊我们是享你的福。”姜爷爷看了眼桌子上丰盛的早餐,打趣的说道。

姜一天微囧,龙庭辉看了他一眼,眼睛里流溢出柔情,两人之间的氛围变得微妙。姜爷爷没有想到自己一句玩笑话竟然引起了二人如此的变化,和儿子对视了一眼,他们还是选择了沉默,路是自己选的,感情上更加是要听从自己的心,虽然他们都认为龙庭辉年纪太大了,而且姓龙。

荠菜皮蛋中里面还放了荸荠丁,吃起来添加了一份脆感,让闷热潮湿的夏日多了舒爽。给两个孩子换了一身旧衣服,姜一天侧头看了下龙庭辉,见他宝蓝色的T恤、七分的白色的休闲裤,脚上一双自己的七分新拖鞋,显得不伦不类。

“你等一会儿,我给找身衣服换了。”姜一天急匆匆的上楼,很快从楼上拿下一套自己的衣服,白色的棉T恤,一条褐色的短裤,让龙庭辉到一边房间换了,等龙庭辉出来,姜一天摸着下巴点点头,“嗯,这样看着比刚才顺眼多了。”

龙庭辉不自在的笑笑,T恤的胸前是吹着泡泡的海绵宝宝,他穿成这样真的好嘛?

“龙先生这样穿了更加显得年轻,挺好的。”汪世华忍着笑的说道。

姜一天可没有含蓄,虽然没有捧腹大笑,但是脸上大大的笑意任谁看了都知道他的心情很好。

“只要小姜觉得高兴,我穿什么都好。”龙庭辉坦然的站到姜一天身边,汪世华在一边看着眼含羡慕。

姜一天微囧,“华子你看家,中午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知道了。”汪世华挥手,看着并立而行的二人,多么的和谐自然,眼睛中的羡慕变成了落寞,“唉。”长叹一声,在变得空寂的房子里久久没有散去。

姜仁之早在姜一天几人之前就扛着锄头去了地里,他们家的地在村子的西边,远远的看到一颗枣树,那边就是了。姜一天带着两个孩子走在前面,高声的唱着歌,“小呀嘛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捡到了一分钱,送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警察叔叔我是好孩子,要去赶集,我有一头小毛驴呀,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啦啦。”

身后两个孩子挥着长长的狗尾草,也跟着荒腔走调的乱唱着。真是难为姜一天,旋律完全不搭调的歌,可以唱出一个味道来,而且还带着军营里练嗓子的豪情,醇厚的男生加上两个孩子清脆的嗓音,一路上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大家都带着善意的笑看着大小几人高兴的走过,有兴致的,还跟着吼上两句,把曲子欢快的儿歌,硬生生变成了劳动号子,从东头一直感染到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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