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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浓妆艳抹,本身的容姿反更凸现。但深刻认识到她的恶毒,洛曦也不再被美色所惑,没好气地开口:“是你起太早了!”现在天才刚亮,怡红院里的花姑娘都到日上三竿,才起身梳洗。
“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是猪投胎的?”飘飘不改毒舌本色,放下茶杯走到窗前,很不雅地撩起裙摆踩上窗框,然后回头讪笑着吩咐,“照顾好少主。若有人来,就说我还在歇息。”
吩咐完毕,柳飘飘就纵身跳了出去。尽管洛曦之前已见识过她的厉害,但眼见她这样“神奇”地消失在二楼窗前,内心还是不由一震。
忍不住好奇,洛曦扑去张望,却发现窗外早已没了任何人的踪影,只有清晨的凉风,悠悠地吹摆着杨柳的长枝。
“难怪要叫飘飘,果真飘来飘去的……”洛曦喃喃自语,对她这项超凡本领颇感惊叹,很是欢喜。
“那叫轻功。”冷冷的声音,蓦地在房中响起。
洛曦回首,狠狠瞪向声音的来源,昨夜捆绑之仇可别指望她睡醒就忘掉!
恶意无视离歌的存在,洛曦熟门熟路地打来清水,顾自洗漱完毕就跳到凳子上,捉起飘飘吃剩下的早点往嘴里塞。
红帐内,却不见动静。原以为离歌会沉不住气,但过分的安静,反是让洛曦食之无味。她忍不住偷偷瞟向红帐:奇怪!刚刚明明是听到他说话,怎么现在又没动静了?
昨天入目的恐怖伤疤骤然闪过脑海,洛曦不由一震:不会出事了吧?
闹别扭是一回事,但这银发恶魔毕竟是萧晚的恩人,可不能让他出事!想到这里,洛曦叼着半个包子就跳下凳子跑到红帐前,两手一拉——
“啊!对……对不起!”嘴巴一张,咬了一半的包子就掉了下去。
然平时见状铁定会扑去急救的洛曦,这次却彻底地傻了眼,任由包子连着肉馅滚落到被铺上,也一动不动——这,怎么可能?
只见离歌双目紧闭,仅穿一件单衣,半依在床头。那优美的锁骨在微敞的领口内若隐若现,他长长的银发披散脑后,俊美的脸庞犹如最细致的陶瓷,没有半点瑕疵。
薄薄的细汗,不住地从额上沁出。一滴圆润的汗珠沿着他线条优美的轮廓滑下,一直流到尖尖的下巴才滴落,让洛曦也跟着吞下一口唾沫。
有的人就算知道他的一副好皮囊之下,会是那腐朽不堪的阴毒内在,但仍是会受其所惑,短暂地忘却这个可悲的事实。
这种人,我们通常称之为——妖孽。
对洛曦来说,眼前的这名银发少年,无疑就是枚结结实实的妖孽!
然而关键问题,却不在于此!
洛曦几乎要落下泪来,眼巴巴地看着在离歌身边的男子,他同样只着一身单衣,却俊美得如同日阳,只要轻轻一挑嘴角,就让人觉得灿烂无比。
那个人当然是她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萧晚。可是,他居然……洛曦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暧昧相依的姿态,一口气憋在喉咙里,怎么也吐不顺:怎么变会这样?
不过睡了一觉,洛曦就觉得天旋地转,世界变迁。然她亲亲的大哥看到自己的出现只是微微一愣,随即还怪罪于她:“洛洛,太失礼了,拉帘之前怎么也不先支个声?”
他居然……居然为了这个妖孽骂她!洛曦委屈地扁了扁嘴,以前她不管闯什么祸,他都不会说她的:“这家伙一直都不出声,我还以为他出事了,所以才……”
萧晚闻言,稍一回想自是恍然大悟。他温柔地帮离歌拉好外套,才下床整理自己的衣衫,并走到洛曦身前习惯性地摸了摸她柔软的长发:“原来如此,抱歉,是我错怪了你。”
呜呜呜,大哥!洛曦拽着萧晚的衣角,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仰望着想念了一整晚的萧晚。
她真的不知道大哥居然是……难怪他拼死也要帮助这个家伙,可是他既然喜欢这妖孽,为什么还要帮他和飘飘姑娘私奔呢?难道他的爱,已经无私到了这个地步?
洛曦无法理解,她怎么也无法把萧晚和那些个书中的深情男猪们联系在一起。可他既愿意为恩人献命,也就有可能为恩情献身。“以身相许”不是一直广为传颂么……
因为是为恩情献身,所以大哥才想帮他们私奔,也好一还人情,从此走向自由天地?洛曦总觉得这个版本尽管看似合理,但怎么都和人对不上号……
然而,她又无法再问。不说现在还有第三者在场,上次的询问已经让她倒尽胃口。因此,洛曦只能很郁闷地自己在心里纠结。
萧晚见她不吭声,微微一笑,他扫了眼紧闭的大门,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自己的衣角:“呵呵,你乖乖呆在这里,歌和柳会好好照顾你的。”
语毕,他连茶都不及喝一口,就和柳飘飘一样,从窗口消失了影踪。
“楞着干嘛?关窗。”离歌眉心几不可见地轻蹙一下,视线下移到落在床上的包子上,眉头更紧。
凶什么凶啊!洛曦郁闷地转头,却正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没有一点点的温度,恐怖得让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泪却在心里流成了河:呜呜呜,为什么伟岸的公子,会委身于这样的妖孽?
公子……断袖是有罪的啊!然顺着他的视线,洛曦很难不看到那半个碍眼的包子。太阳穴一跳,她立即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好事。
“咳,那个……”洛曦心虚地迅速卷走包子,无视被上的油渍,很狗腿地讨好道,“那个……奸夫,不,不对,歌少主大人,早点在桌上,还没凉,你赶紧起来吃吧……”
《风华尽处是离人啥意思》第2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