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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朝娘的背影靠近,一肚子的话,不知从何说起。
娘转过身来,脸上是满满的哀拗,她的手里紧紧地抓着两封信,看着我的目光全是悲痛,“阿宝,如果娘没有记错,今天,你的额头上本应该有了朱砂,你跟他约定在蝴蝶谷百花盛开的时候成亲,是不是?”
我低头,眨掉了眼中的泪水,没有回答她。朱砂和蝴蝶谷,是我满心满身的痛楚,自离开丽都,离开他,我连想都不敢再想。
“娘这还有一封信,也是聂明烨写来的。”娘说着,就要把手中的信递给我,我惊慌地摇了摇头,迅速地往后退去。
娘望着我,忽然侧过头,流下了泪水,我心疼地伸手想要为她抹去,她却转而握住了我的手腕,轻轻地说,“他要我留住你,无论如何为他留住你,他正赶来泰雅的途中。阿宝,你爱他吗?娘要听实话!”
说不爱,恐怕连自己都不会相信。我低头,“爱,很爱。”
“爱他就不要轻易放弃!娘不要你委屈自己,去成就什么大义。阿宝,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找到“白首不相离”的良人。当年你爹为了我,抛弃了地位和荣华富贵,我们做着神仙眷侣,纵情山水,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后来他为了大义,要回去,我为了他的大义,成全了他。这是我一生所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一去,他就再也没有回来!”娘说着,泪水就像绝了堤一样地落下,眼眸中的凄哀仿佛抛却生命都不能平。她从不跟我提爹,她从不说他们的故事,如今我知道了,也终于体会了她不提不说的心意。
天人永隔,那样的痛苦和恨意一生一世都不能平复,形单影只,便不如死后同穴。但她还是要活着,承载着对爹的想念和承诺,一个人活着。此后山高水长,人间沧桑,只有一个人独尝,再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携着你,给你温暖的怀抱和灿烂的微笑。
“阿宝!”娘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那一刻,我望着她,从她的眼眸里仿佛看到了很多她跟爹过去的时光,我的信念在顷刻之间动摇。
但,我不能。他已经站在皇位下,他已经是一个女子的丈夫,他已经承载起无数家庭和爱人们的悲欢离合,若我独占了他,我的良心,将永世不得安宁。
“娘,若他来了,你告诉他,怜取眼前人。如果可以,帮我送他一朵璟萱花,他会懂的。”说完,我向娘蹲身行了个礼,转身而去。
聂明烨,我不是要忘记,我会把你放在心底,一生一世。我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我的爱跟守护是如此地无望,如此地悲凉。
离开的很匆忙,因为怕撞上聂明烨,怕自己的心念被娘所动摇,第三天,我就准备跟着夜朝夕远走他乡。我们走得很安静,没有惊动任何人,我已经经不起别离。我心里想着,这一去就当是去散散心,很快我就会再回来,那个时候也许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夏夏似乎还有点舍不得,频频回头张望,最后在我的目光中,默默地低下头,再不回看。
马车迅速地在大道上行驶,夜朝夕很安静,偶尔他会睡觉,偶尔会看着窗外,而夏夏一路上,正在很努力地绣着什么。我觉得夏夏很不对劲,她看夜朝夕的眼光总是怪怪的,这个丫头,不会是什么时候就芳心暗许了吧?这可不妙,夜朝夕是匹拴不住的马,喜欢他的女子,注定要心碎的,找个时间我一定要好好跟夏夏说说。
永昌,是昊天王朝的王都,我觉得用任何词汇来形容它都不够恰当。自马车驶入城门开始,宽敞的官道就以前所未见的宽度和长度在我们面前铺展开。街道旁有密密麻麻的摊贩,摊贩的后面是数不清的商铺,大大小小的商铺有着富有各自主人特色的风格,商铺大都为两层,很多甚至达到了四五层的规模,多是独门独院,很壮观。永昌城的景色远不如丽都,但是,它的繁华和热闹,却是丽都难以匹敌的。这一点不单单从商铺的规模和小贩忙碌的身影可以看出来,从街上往来的行人脸上的笑容和他们身上所穿的衣服也可以看出来,永昌城的富庶。
夜朝夕告诉我,永昌城的布局非常严谨,最北边是偌大的追云王宫,王宫的面积占了永昌的四分之一,南边则是市集,商家都云集在这里。
西边俗称锦园,是官员和王室宗亲的府邸,因为他们的宅邸大多建的富丽堂皇,还有相互攀比之意,独门独院的宅邸都如同一座座园林而得名锦园。
东边则是普通百姓的聚居地,俗称布街。
在东西居住地,还按等级自北向南排列,以北为尊,打个比方,一品大员和王室血缘最亲近的宗亲,肯定是住锦巷北边最大最好的房子。而有钱人和在锦园那边得势的一般庶民则住在布街的北面。
马车缓缓地向锦园驶去。
沿途,常常看见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而且人数非常之多,占了街上行人的一大半,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问夜朝夕,夜朝夕但笑不语。八成你自己也不知道吧?我狐疑地看着他,他似乎知道我想什么一样,摊了摊手,一脸我不知道你又能拿我怎样的表情。
马车终于缓缓地停了下来,我记得是一直往北边走的,夜朝夕要见的这个人肯定是个大官。但他也太心急见这个人了,我们好歹得找地方坐下,让我去吃吃昊天好吃的东西,逛逛热闹的街市吧?
眼前是一座非常朴素的宅邸,与邻近的几座府邸相比,它实在是小得很可怜,朴素得很碍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门口的牌匾上的那两个字,让我的后背一阵阵地发凉。
“师傅……你不用这么着急吧?”我拉着要步上石阶敲门的夜朝夕,夜朝夕根本没打算理我,举手就猛敲门上的铜环。
没多大会儿,门打开了一条缝,我凑上前看了看,只看到黑暗中两团亮光。夜朝夕不耐地把门狠狠地推开,里面的一团东西马上跳了出来,飞身抱住了夜朝夕。
我跟夏夏吓得抱在了一起,大呼白天见鬼。
“夜夜,你好久没来看我了!”那个声音像个十几岁的少年,清朗却有些娇气,我跟夏夏的鸡皮疙瘩一下子掉了一地。
夜朝夕提起那团东西,把他往旁边一丢,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个人,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
一头银发没有任何绑缚地迎风飞舞,一双大大的银色的眼眸闪动着雀跃的光芒,细长的银色眉毛亮得似乎能反射日光,皮肤像雪一样晶莹剔透。这个少年长得极其漂亮,漂亮到若是女装,红颜都要失色。
难怪当初票选美男子,他没份。这相貌已经美到不能往男同胞里面算了。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个子不算太高,身子太单薄,跟夜朝夕站在一起,像颗发育不良的小白菜。
“哇,这个小姑娘好生漂亮啊!”少年咋咋呼呼地朝我跑了过来,我连忙撒腿就跑,生怕这是个神经病。我最怕神经病了,我每次一看到神经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经病杀了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锦绣皇妃》第3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