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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朝夕拔高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陆弘熠,你够了。”
我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没摔到地上去。陆弘熠?!这个少年是治国星陆弘熠?神仙姐姐,杀了我吧。陆弘熠今年也三十岁了,还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一阶官,性格怎么,长相怎么,怎么这么让人难以接受啊?!我僵硬地转过身,向正朝我挥手微笑的少年,哦不,男子看去,他洁白的八颗牙齿正在向我问好。
直到在朴素大方的陆府坐下来,我跟夏夏还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弘熠一个人忙进忙出的,这府中居然连一个使唤的下人都没有……穿堂风把我们都吹冷了……
不一会儿,我们三个人的面前都出现了一杯冒着香气的热茶,陆弘熠则笑嘻嘻地坐在对面看着我,气氛变得诡异和尴尬极了。
“夜夜?你干嘛不讲话啊,这些年我可很想你呢。”陆弘熠扬起无公害的微笑,瞬间把我和夏夏看的目瞪口呆。三十岁的大男人啊,长得这么娃娃脸不说,声音也稚嫩得很,跟他一比,我跟夏夏就像两个油尽灯枯的老女人。
“不要叫我夜夜!”我发现夜朝夕的风度在这个人面前完全扛不住,他的额头上暴起一个大叉叉,显然是脾气上来了,“我按照约定来找你了,你定比赛的方式。”
“啊,为什么一见面就要讲这么严肃的事情嘛?”陆弘熠不高兴地撇了撇嘴,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真的非常漂亮,用很土的比喻就是,仿佛会说话。
“你不要给我浪费时间!”
陆弘熠没脸没皮地笑,“夜夜,你知道过几天就是昊天文试的日子了么?这次的主考官是我。”
夜朝夕的目光没好气地瞥向另一边,那模样仿佛在说,是你就是你,关我什么事。可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不在这个时候,今年为何会提前了?
“所以,我定的比赛方式就是,这个姑娘只要赢得昊天文试,就算我输!”陆弘熠说完,笑嘻嘻地伸出手指着我,一双银色的眼眸扑闪着诡计得逞的光芒。神仙姐姐,我遇到的男人里面,除了我的聂明烨,就没一只好鸟!
昊天自开国以来,就没有女子参加过文试,原因之一是这个国家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原因之二是女子一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陆弘熠的这个要求实在是强人所难!
“推荐信我写,怎么进考场,凭你们的本事。”陆弘熠说完,一个转身,手上已经弄出了一封信,然后大大方方地递给了我,这不禁让我极度怀疑,他预谋已久!
“进不了考场或者拿不了第一,夜夜,你就输了。”他勾起嘴角笑了笑,那耀眼的自信仿佛挥一挥手就可以疑难全解,谈笑间就可以乾坤扭转。今天发生的一切他似乎早就已经预知,并精心策划好,而事情的发展也与他所想的分毫不差。
好一个治国星,那张娃娃脸上的睿智和成竹在胸,终于与记忆中人人称颂的那个手段韬略天下第一的人契合在了一起,虽然他长得不像是一个堂堂天朝的一阶高官,但这一刻,我认可了他就是陆弘熠,是昊天史上最年轻的文状元,是苍王的左膀右臂。
夜朝夕尚算冷静地盯着陆弘熠看了一会儿。他们两个对视的眼眸幻化成两道强光,直直地碰撞在一起。陆弘熠在夜朝夕堪称凌迟的目光下居然还是笑得灿烂无比,我深深地佩服他的内力。
对视了一会儿后,夜朝夕没再说什么,领着我跟夏夏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被这个男人摆了,狠狠地摆了一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错了,貌似还有一个……这不是最后一个主角。别打我啊……很快就齐了,这个人反正是在昊天嘛,是吧,还有若干配角……
下一章嘛,当然是讲三个臭皮匠怎么混进森严的文试考场的故事,戚璟萱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在众多人才中脱颖而出呢?昊天的文试为什么会被称为天下第一呢。好吧,下次告诉你们。(*^__^*)
狭路相逢谋者胜(一)
回去的马车上,大家一片诡异的安静。
夜朝夕独自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极其严格,两年才举办一次。昊天体制,学子由所在乡和里的绅士和学士举荐,参加每郡的初试,由郡中的前三甲汇集到各府举行秋试,各府秋试前十者取得身份文牒,方可参加在枫弥举行的国试,也就是文试统考。统考分三场,淘汰制,一场不合格者,即宣告淘汰,而且统考的形式,题目,全部由当年的主考官和副官们决定,每一年都不一样,形式五花八门,三场考试下来,只有二十名考生能最终站在明光殿上,接受苍王的殿试,并点出前三甲。
“丫头,不用去考试了,当我输了。”夜朝夕的目光依旧看着窗外,口气很平静,仿佛他等了十年的这一场比试,像云烟一般轻。
“师傅?”我疑惑地喊了他一声。
“昊天的文试是绝对不允许女子参加的,并不是我对你没信心。女子在昊天没有一席之地,她们的使命就是相夫教子,延续香火,这也就是为什么苍王下令女子不受教的原因。”夜朝夕说的是女子,却好像是他深受其害一样。他似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某些事情,整个人陷入了一片回忆之中。
“不,这个文试我参加定了!”我慷慨激昂地站了起来,一时之间忘了这是在马车之内,脑袋结结实实地撞到了马车顶棚,发出了一声闷响。我惨叫着,抱头坐了下来。夏夏帮我看了看,不禁埋怨道,“小姐,你也太不小心了……都肿起来了……”
“丫头,要参加考试就必须女扮男装,女扮男装可是欺君大罪,偌被揭穿,是会被斩的。”听起来后果相当严重,但夜朝夕的表情却一派轻松,仿佛这种事情就跟吃饭一样平常,甚至要比吃饭有趣的多。
这个夜朝夕,最喜欢口是心非。我磨了磨牙,笑说,“这并不重要,到时候师傅总会有办法的对不对?徒儿只要全力以赴去赢,就可以了。”
我们找到了永昌城最大的一间客栈投宿,刚好也只剩下了两间上房。我跟夏夏换上了男装,去隔壁的房间叫上夜朝夕,三个人一起下楼吃饭。我曾跟夜朝夕说过,没事就学学女子,弄个帏帽戴一戴,好歹把脸给遮起来,他那张脸晃荡在那里,想不叫人注意都很难。
果然如我所说,从我们下楼开始,下面大堂上的人都不住地抬头看,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他们的目光全都凝集在夜朝夕的身上。其实夜朝夕长得不如聂明烨,但是他举手投足皆风华无双,同样一件白衣穿在他身上,就像仙人高洁的道袍,暗香盈袖。他骨子里傲视不羁,偏偏表露在皮相上是淡泊不争,这无疑给他的外貌加上了一层神圣光环,导致他与聂风共享盛名。
我无奈地扫视了一下大堂,在看到一个人影的时候,脚生生地顿住。那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身紫色曲领袍,白色的马靴,穿着随意而干练,可纵使这么简单的装束也掩饰不了他身上天生的一股贵气,所以引得身边的几桌人纷纷侧目、猜测。
《锦绣皇妃》第3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