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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凳子上,象个木偶一样任她们摆弄来摆弄去。
不是我屈服了狄浩轩的安排,而是这个混蛋喂我吃了一粒药。
软香丸。
类似于我们常在武侠小说中见到的软筋散,吃了后让人全身无力,但它比软筋散多了个功效,就是能让人暂时失声。
软香丸比软筋散药力轻些,十分力去了九成,只留了一成让我能勉勉强强坐着。
不过这药配起来比软筋散麻烦,对药量控制的很精准。
当然,解起来也比软筋散麻烦,解软筋散,喝点凉水,在凉水里泡泡就好了。
这个软香丸却不是凉水能解决的,必须得吃解药。
狄浩轩那个混蛋,肯定是怕我在婚礼上闹事,这才出此下策,让我有口难言,心有余而力不足。
然后那个恶劣的混蛋当着我的面将解药揣到怀里,在我的怒视中,笑嘻嘻的扬长而去。
脸上被抹了几斤白粉,熏得我频频打喷嚏。
头发梳的贼紧,头皮都要被抻掉了。然后脑袋上又戴了十来斤的凤冠,压得我都抬不起头来。
那凤冠还挺高,我估摸着我站起来,能赶上姚明的个头了。
衣服倒是挺好看的,镶金绣银,还串了好些个珍珠宝石啥的。
最后我特郁闷的发现,她们还给我穿了双高跟鞋。
还不是清朝那种木屐式的花盆底,而是一双类似灰姑娘的水晶鞋。
相当的漂亮,相当的晶莹剔透。
可惜就是鞋跟细了点,我穿上后站都站不稳了。
此时此刻,我就是解缙笔下的墙上芦苇的代言人——头重脚轻根底浅。
一切都打扮停当,她们上来两个人,扶着我就出门了。
我脑中忽然闪过红楼梦中,病晴雯被人架出怡红院的情景。
晴雯得罪的是王夫人,明明一堆丫头里就她和宝玉是清白的,偏偏被人污陷至死,白担了虚名。
我应该比她强些吧,毕竟是有人惦记上我,而不是我得罪了人。
可惜我却有一条不如晴雯,晴雯直到死都是清白的,我却不知道过了今夜,我还能不能保住自己的清白。
我以为我不会在乎自己到底经历几个男人,我一直以为贞节对我来说是件可有可无的东西。
可事到如今,我却有了一丝的不自在。
我不知道今夜我应该怎么面对狄浩轩,和一个自己一点好感都没有的男人同床共枕,怎么想怎么觉得别扭。
如果是换成苏风华,我想我不会有这么多想头。
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已经有过肌肤之亲,而是因为那些日子,我和他在心理上已经亲近了。
不管我如何的不想承认,他是南生父亲这个事实我是怎么也赖不掉的。
既然已经做过了,那么做一次和做两次,做三次,没有什么区别,本质都一样。
如果说女人必须要嫁个男人的话,苏风华会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
可惜,现在,我和他,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男人穿红袍,即便我再看狄浩轩不顺眼,也不得不赞一声,能把红色那种俗艳的颜色穿的这么有霸气的,除了他再无第二人了。
从小在皇宫长大的人,身上总是有着一种无法言说的高贵,而狄浩轩本身那种雄霸天下的气势,更是将红色张扬到了极致。
《随遇而安的随》第34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