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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了几封新邮件,注意到外面大办公室的灯被一盏盏灭掉,便也关了笔记型计算机,拿上钱包和车钥匙走了出去。
外面大办公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方璧宁正好按掉显示器上的电源,将背包往肩上挂,看到路鹏程从办公室出来,便等他走过来,然後两人一起出了公司,坐电梯到地下停车场。
自从那个大雨的晚上方璧宁带著猫出现在路鹏程的公寓里之後,方璧宁就暂时在路鹏程那里住了下来,又因为突然而来的新品发布会项目,让方璧宁抽不出时间去找房子。
路鹏程想,反正也就几天,让他住到发布会结束之後也没什麽大关系。
但是有一点,路鹏程其实是心存疑惑的。
就算方璧宁为了光岩的工作换过一次住所,但是从他住的那里到自己的公寓还是有著一段不小的距离,而且迅扬的宿舍就在那个地区,为什麽那天他会舍近求远到自己这边来?而且自己和他处在怎样一种关系上,彼此都清楚……
如果不是方璧宁在这方面神经比较大条,那就是对於他来说,那样的事情也许真的无所谓,而会烦恼会焦躁的只有自己。
他们回去的路上,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了饭团和便当当宵夜。
路鹏程很追求生活的质量,但是一旦忙碌起来,对於吃食也就没有那麽多在意了,而方璧宁则是更加随意的一个人。
想路鹏程以前和女朋友同住的时候,对方为了保持身材进餐的时候还要计算卡路里,只买有机农场出产的蔬菜和水果,每个月还要摆弄一次烛光晚餐,相比较起来,方璧宁实在很好养活。
路鹏程并不是刻意要拿方璧宁去和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相比较,只是在他那里住过的,除了前女友就只有方璧宁,而和後者相处起来似乎更为轻松,但是也有令他头痛的事情,比如──
一开门,一团黑不溜秋的东西「咪呜!咪呜!」地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窜过来。
路鹏程这几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偷袭,侧身让开,那团东西就直接扑到方璧宁的胸口上乱抓乱抓,方璧宁手上提著便利店的袋子,但还是用手臂托住那团东西,路鹏程开了灯,不出意料的,果然面前一片狼藉。
茶几上的杂志被抓得一团乱,碎纸飞得到处都是,走廊那里卷成一团的疑似是餐桌上的桌布的东西,而扔在地上的抱枕上有一滩可疑的水渍……
路鹏程连黑线的情绪都没有,无视过地上的脏乱,换了拖鞋,又将车钥匙钱包等物放在床头柜上,便拿了睡衣进到浴室里,留方璧宁一个人在外面收拾。
这就是他以前不同意同居的女友养宠物的原因,一旦有了宠物,就不得不分心照顾它,还要一次又一次的跟在後头,为它闯下的祸收烂摊子,如果家里没有人,还不知道它会做出什麽事情来。
方璧宁一起带来的、给取名叫乌米的猫,让他很头痛。
到公寓的第一个晚上,乌米就在客厅、走廊、厨房、洗手间各处都留下了做坏事的罪证,让第二天起床不幸一脚中的的路鹏程脸黑了一整日。
到公寓的第三天,乌米开始对客厅的真皮沙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路鹏程晚上回来,看到沙发上一道道清晰可见的爪印後,他的脸再次黑了。
等到乌米习惯了新环境後,它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蹲在厨房的微波炉上居高临下,然後突然窜到饭桌上碰翻花瓶扯下桌布跳到地上,被桌布卷在里面就打著滚的想要挣脱开,於是又碰倒了这个,把别的什麽撞下来……
不如劝方璧宁这几天先把乌米寄放在谁那里,等他找到房子了再把乌米接回去。
路鹏程心里这样想著,伸手取过洗发精往头发上挤,冰冷的液体甫一接触到头皮,让人不由一栗,同时路鹏程愣了一下,怎麽味道不对?
疑惑中将手里的瓶子拿到眼前,隔著水汽眯起眼打量,难怪闻起来香味不对,原来拿到的是沐浴乳。
再往放著沐浴用品的玻璃架子上看去,洗发精、香皂、洗面奶统统都不在原来的位置上,毛巾架上的毛巾也要掉不掉地挂在上面,干用和湿用的都迭在一起。
早上方璧宁比自己晚出门,应该是他起床之後冲过澡了。
路鹏程皱起眉头,开始将玻璃架子上的东西按照自己的习惯重新排列好。
他就是这样一个刻板规整的人。
沐浴乳、洗发精、剃须刀用完要放回原来的地方,衣服在衣橱里会有固定的位置,从哪里拿出来,干洗店送回来之後还是放回哪里,手表放在有一格格分割的收纳盒里方便搭配衣服,其它包括遥控器,书籍等等,来打扫的清洁工阿姨也知道他的习惯,用完工具都会放归原位。
路鹏程喜欢自己的公寓保持著一种一丝不苟的整齐和清洁,哪怕外人看起来这种做法有那麽一点强迫症。
但是方璧宁恰恰相反,他随性、自由、不愿意被束缚,这一点在他的创意点子,在他的设计风格里有著很好的体现,大胆的想象力,夸张的色彩运用,从不会被规则或别人的思维模式限制住他的发挥。
在他的眼里,把苹果贴上标签挂到天花板上是创意,把卷成花束状的报纸插进半杯牛奶里也是创意,甚至手头边的一枝笔,一张纸,经过他的手和诠释,都能体现一种前所未有的概念。
路鹏程很喜欢看方璧宁给设计师们上培训课,方璧宁会以一种惬意的姿势把自己镶在沙发里,修长的腿交迭,两只手手指对插搁在膝盖上,嘴角挂著慵懒的笑意,用著明朗悦耳的声音对坐在下面的设计师讲道:「谁可以用手边现有的东西,诠释一下温馨这个主题?」让人不知不觉就被他吸引过去,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
《自以为的爱情》第3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