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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妈的。一辈子都不够。还说什麽一个星期。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姚可谦已经在墙角熨烫自己的西装,准备晚上就和楚扬一起回国。
他和他七天的温暖缠绵,就要这样失散。
他在替补席上看到了为他加油的观众,他们终於记得了这个寡言少语,眼神忧伤的中国球员。知道他的球衣背後那麽多个英文字母组合起来,不念斯密斯,也不读邓肯。
他的名字念做司马敦志。他来自中国,他不仅控球能力超强,还能主动出击线外三分。是今年秋天天使之城最明亮的新星。在球场上他们看到了他的隐形翅膀。
然而,这颗新星还未等到教练安排他出场,就主动请辞了。
在震天的加油声中,“Iquit。Sorry。”敦志站起身,跟球队教练这样说。等不及教练给他回答,就发疯地奔跑著冲出球场。
等我。一定要等我。不要走。我不会放你走。
洛城的老旧公寓里,姚可谦收拾好了房间的一切。最後临走前,走到落地窗前关窗户,发现外面天色好暗,就要下起雨来。
楚扬约他晚上八点在机场见面。对於他在洛城一星期的行踪没有多问。而S城的家人打电话来,他照旧是说自己在美国出差,一时回去不了。
他买了一套白瓷咖啡杯,一双碗筷,放在敦志的家。
他跟著他回来的那天,看见这个家一只碗,一双筷子都没有。厨房冰冷,没有烟火,到处都是素食食品的包装盒。
难以想象敦志每天是如何过日的。身材那麽高大,每日要在球场上进行那麽多剧烈运动,吃下去的食物却是这些毫无营养的垃圾。
所以他去买了碗筷,买了新鲜蔬菜和高蛋白肉类放进冰箱,买了洁净床单,打扫了房间,洗干净了洗衣机里的脏牛仔裤,最後还把PinkFloyd的黑胶LP放进了唱机。
每日做饭给他的男人食用,看到男人坐在餐桌边狼吞虎咽热腾腾的饭菜,在唱机前戴上耳塞安静聆听音乐,蜷缩在洁白柔软的大床上香甜入睡。
一日一日,男人受伤的眼神渐渐恢复,嘴角生出芬芳笑容,他的心里於是也有了安宁。这种满足感就如他们刚认识时,他帮助他忘记王子诺留给他的伤害一样。
空旷房子里,他关掉厨房的瓦斯开关,套上平整的商务西装,慢条斯理地扣上袖口的扣子。
他猜,他走了,敦志一定不会打开瓦斯煮食物,又会去依赖素食微波炉食品。敦志那样不懂得照顾自己。
这一次,他们见面,敦志没有嗑药,因为NBA球员每次上场前都要接受严格的药物检查。所以敦志一直是清醒的,这清醒是残忍,是撞见自己的男人在婚纱店为未来妻子挑选嫁衣的绝望。
他知道敦志不舍得他,可是这种不舍得相对於早年一听到旁人提起王子照就暴跳如雷的羞耻,太微不足道了。其实人活在世间什麽都不该相信,只该相信时间。
他等过了,终於还是等不到,累了。
昨夜凌晨三点,和敦志又是火热交缠後的他在昏睡中被吵醒,敦志在阳台和人讲电话,笑得好开心。後来他趁敦志睡熟,察看敦志手机的通话记录。不出意外地得到求证,对方是王子诺。
他单手抚住白床单,脸还是贴在敦志弓起的裸露背脊。
在心里难过却还是要认输地承认:这些日子以来把脸贴在男人温热的背脊骨上,取暖得到的干燥归属感其实都是假的。
敦志说一星期,那就给一星期。时间用完,也就是结束了。
他拿了行李,环顾四周,走出门去。走到楼梯门口,外面有了雷声。雨已经下了一些时候。哗哗哗的。他低头在行李袋里找伞,再仰起脸,发现自己早已被男人的高大身影覆盖。
男人来势汹汹,将被雨水淋湿的脸紧紧贴上他的鼻翼,带著哭腔喊,“不要离开我……我求你……”
22
姚可谦最害怕下雨。雨能放缓他的思考能力,将记忆拨乱,重现年少时那一次敦志扔下他的恐怖场景:他坐倒在雨地里,抱住双腿哭泣,漆黑的世界,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敦志的身影,是多麽的可怕。
他的鼻翼上沾了雨水。敦志抱住他,大口呼吸著等他的决定。见他迟迟不应,直接拽下他的行李袋,不让他走。
现在的敦志可以不再嗑药,不再逃避现实,清醒自制,洁身自爱,前提是姚可谦陪在他身边。
入冬的寒夜里,厚棉被下,双人床的干净床单上,姚可谦的脸颊一直贴在他在背脊取暖,那是敦志这辈子剩下的所有追求。
“我喜欢你……留下来。”敦志对他说。“没有你,我不知道要怎麽活下去。你觉得我哪里不好我就改哪里。从今以後,我都听你的话,我们生活在一起。你不要走,不要回国去结婚。”
姚可谦听完双眼满泪,敦志的这句我喜欢你,他盼了多少年。从来都是自卑地告诫自己,不要以为跟敦志上了几年床,就不自量力,就以为敦志喜欢他,就在心里以敦志的情人自居。
所以现在敦志真的说出那句话来了,他反而不适应了。
“有人……在等我。”
“不管。”敦志拽他上楼,“我们结婚。我去买车。再去买房。就在加州。就在洛城。男人在这里就可以结婚。你想要小孩我也可以为你去领养。要结婚就跟我结。”
姚可谦苦笑,无言以对。他不知道敦志其实也是个向往婚姻和家庭的人。
“我打球,代言广告,再去兼职打工,可以赚很多钱,不管你想要什麽样的上流社会生活我都能够给你。”
《非喜剧的方式的文献》第2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