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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可好,原主支开他去干活,却在家里折磨对方的幼子,实在恶毒!
沈绰眉头紧皱,心里对这父子俩升起一种同情的心疼。
他扬了扬下巴,郑重道:“好的。我保证,从今往后,一定把柚柚当亲生儿子来养,永远疼他爱他,决不反悔。如有违背,我就……唔。”
“不用发誓。”
萧定北眼疾手快,察觉他话意有变,宽厚的手掌一下捂住了对方未说完的话。
掩饰心口的动容。
沈绰憋红了脸,推开那只大手,晃了晃脑袋,笑道:“不发就算了。反正我也说话算话。”
这样的小夫郎太可爱了,像只又憨又俏的狐狸。
男人神色局促了一瞬,又准备出门去。
沈绰谨慎地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肩膀,轻声道:“那个,明天熬鱼汤的话,加点老姜吧,柚柚喝了暖和些。”
“你……”
高大背影一下顿住了,心口淌过一种温热的暖流,萧定北颇感意外:沈绰是真的变了,居然会关心自己的儿子,难道是这次事态严重了,把他吓到了,才会这样讨好。
虽然还不了解前因后果,但也猜得他多半做贼心虚,若是像往常那样轻而易举地原谅,柚柚的命还真就变得那么廉价了。
想起床上虚弱的儿子,男人心疼红了眼,冷哼一声,甩开他,沉声道:“不用你假好心。等柚柚醒来,我会问清楚状况。如果真的是你搞的鬼,这一次,我不会再纵容你。”
他没有放狠话,一是知道沈绰不会听,二是他心里还存着一丝希冀——沈绰没那么恶毒。
“好,我知道了。”
被吼得目光一淡,沈绰垂下手,有些多余地站在原地。但转念一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恶毒后爹的人设太过印象深刻,别人质疑他的真心也是理所当然。
只要争取到今晚的时间,好好梳理一下剧情,把那些没发展到的部分赶紧改写,说不定还能把性命苟长一点……
——
破窗户外的雪停了。
沈绰见那人抱着他儿子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爬起身,把原主写过的和离书什么的,全都撕碎了,找了个角落埋进了雪里。
心里祈祷着,可别让这些破事儿影响了他苟命的机会。隐隐有些后悔没把全书看完,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但现在主角他是认识的,想活命肯定不能报错大腿啊。
虽然不清楚这个男人日后有什么出息,但目前看来对方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人,说他五大三粗吧,但好像又还挺讲情讲理,没有证据也不乱发火,就是话太少。
沈绰记得原书中,作者是这样描述他这个炮灰当初对此人印象的心理描写的:“村口来了个不知名姓的莽汉,高大威猛,闷声不语,跟人讨水的时候活像阎罗王问债。
力气很大,村里修桥铺路都找他,他倒很实诚,从不推脱,就是不说话,沉闷的紧。
但到底是个外人,水暖村的人最喜欢排外了,总是使绊子给他,想让他走,可这莽汉也是有脾性的,任那村口纳鞋底的长舌妇怎么骂,他从不理会,若是闹到家里来推搡,伤到他儿子,他就只关门,从不打女人和哥儿等弱者。
爹很看重这莽汉,老是差我去给他送补贴,一来二去,他竟躲起我来了?他儿子生得乖巧,嘴甜,一口一个公子的喊,我虽读过书,识得字,但还不算个读书人,倒也不占这小子奉承,送了礼就走。
村里人给他起了外号,叫北狗。好土的叫法,缘由是他这无名氏,从北方逃难来,拖家带口,大有丧家之犬的意味,所以这么叫。想来那几个混痞子真是恶心,打不过就乱骂,一传十十传百,婶子们还真以为他叫这土名,这个山头喊,那个山头喊的。我不知他为何要认,白长了张嘴,不晓得自己报个真名儿。
实在没想到,这莽汉看着是个肯吃亏的老实人,结果武艺高强,身手了得。山上的土匪来村里打劫,他能打得对方满地爬,着实令我开眼了,同村人见他也没坏心,人也敦厚老实,只是不爱说话而已,也就不那么排外了,渐渐把他当村里人招呼。”
……
回想到这里,沈绰有些不解,原主一开始对这个黑户老哥明明还是有好感的,后来就因为一场意外,不小心失足落水,被这人恰巧救起来,但由此损了清白没办法嫁入镇上豪门享受荣华富贵,又被家里人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迫嫁给对方,导致过不上好日子,就开始怨恨主角,黑化成恶毒炮灰?
这也太崩人设了吧。沈绰扶额,那个作者把他写得真坏啊。
……
熬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沈绰睡眼惺忪,生物钟的自然醒,让他下意识摸了摸枕头边的智能程序,发现扑了个空,他才想起自己已经穿越了,不用早起上班,不用穿着正装各种场合应酬游说,更不用担心狗上司对他各种潜规则。
《穿成书中炮灰女配的》第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