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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被他无微不置地照顾着,总该有所回报,岳怀仁自然不肯让他拖着虚弱的身体起来操劳,那么温柔的人,应当好好珍惜。
有心事的人通常没什么食欲,两个人不觉饭量减少了三成,以最快速度填饱了肚子,踩着月色往回走。
拐过一个街口,阿笙扯扯他的衣服,说:“李大哥生病的时候,很喜欢吃甜食。”
岳怀仁点点头,跟着阿笙来到一家名叫“荷叶”的西饼屋,甜蜜的香气浸透了感官,他还没来得及叫店员装盒,阿笙就径自跑到后院去叫老板,片刻功夫,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进了操作间,高帽子笼住头发,白口罩挡住大半张脸,只能看到那双浓黑的眉毛以及深邃明亮的眼睛,阿笙跑到怀仁身边坐下,顺着他的视线看着操作间里忙碌的男人,悄悄附着他的耳朵说:“告诉你,他暗恋李大哥哦。”
怀仁讶然转过脸来,差点与阿笙四唇相触,少年白净俊俏的脸泛起红晕,向后挪了挪,戒备地看着他。
怀仁忍不住戏谑他:“放心,我对小鬼没有兴趣。”
阿笙满脸不屑地哼了一声,小声回嘴:“我还不喜欢啃老枝呢。”
声音里不见分毫底气,少年清了清嗓子,又回到原话题:“他是老板嘛,只有李大哥要吃的时候,才会亲自动手哦!”
怀仁淡淡地“哦”了一声,透过干净明亮的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操作间里的状况,男人眉头微皱,眼中尽是全心全意的专注,灵活的手指烘培出香气四溢的坯子,雕出各种各样漂亮的花形,光用看的就让人口水横流了。
他很用心,小心翼翼的动作仿佛在怜惜着心爱的情人,略带焦急的眼神泄露了浓浓的爱意——岳怀仁微微一笑,真心希望他们幸福。
“唉!”阿笙故作老成地叹了一声,手肘支在桌子上,“可惜这家伙嘴超笨的,爱在心里口难开啊,李大哥又很迟钝,只把人家当朋友看,可怜哦!”
岳怀仁忍不住又想敲他的头,小小年纪却喜欢充大人,实在很让人手痒。
很快,男人提了两个包装精美的纸盒出来,黝黑的眸子定在怀仁身上,后者站起身来,朝他点头招呼:“我是岳怀仁,与末园他们住在一起。”
“你好,岳先生。”男人声音低沉磁哑,十分悦耳,“我是沈叶,末园的病,不要紧吧?”
微微挑起的音调带着几许不安,除去口罩的男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严格来说算不上美男子,五官却端正英挺,自有一种沉稳大气,让人好感顿生。
“中暑,没什么大问题。”岳怀仁给他一个安抚的笑容,“你要不要去看看他?”
阿笙脸色变了,从旁边猛拉他的衣袖,沈叶先是一怔,随即苦笑着摇摇头,把纸盒递给他,说:“我不去了,请你们好好照顾他。”
说罢,扯了张白纸飞快地写了几行字塞在其中一个盒子侧边,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些不自在,低咳了一下,说:“这盒,是给他的,这盒,谢谢你们照顾他,谢谢。”
岳怀仁有些不解,正想追问,阿笙插嘴进来,说了声再见就拖着他走人。
直到走出百米开外,阿笙吁了口气,抬眼瞪他,低叫:“你真笨也,他要是能去他肯不去吗?你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岳怀仁一头雾水,满腹狐疑地问:“为什么他不能去?又不是没有脚不会走。”
阿笙翻了个白眼,很严肃地解释:“因为我们住的地方,一般人进不去。”
岳怀仁扯了扯嘴角,凉凉地问:“什么意思,异空间吗?”
听那语气就知道他根本不信,阿笙打了个呵欠,送佛送到西,继续解释:“门上有符啊,怨灵退散。”
岳怀仁后背一阵发冷,实在听不下去了,把蛋糕塞给阿笙,腾出手来敲在他头上,后者大叫起来,一双眼快要喷出火。
这回是冰淇淋也哄不住了,阿笙气呼呼地走了一路,快到巷口时突然想起什么,变脸如变天地绽开一个神秘的笑容,问:“你猜那张纸上写了什么?”
岳怀仁摇摇头,阿笙得意地笑了,晃晃小脑袋说:“我猜一定又是什么‘注意身体,保重自己’,老板会写情书的话,猪都能上树了……”
岳怀仁伸手过去,却猛地在他头顶上方停住,微眯的双眼准确无误地捕捉到巷口大槐树下伫立的身影,天生的夜眼在黑暗中也能清楚地看到那人的五官轮廓,甚至他似笑非笑的神情都分外清晰。
“怀仁,怎么不走了?”阿笙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岳怀仁全身僵直地钉在原地,血液一点一点地凝固,耳边嗡嗡作响,却能真切地听到自己失控的心跳。
蓦地,他转过身来,对着阿笙大吼:“你快走!快走啊!”
阿笙被吓得怔往,深不见底的巷子像未知怪兽的嘴一样可怖,只有岳怀仁知道巷子里面没有人,而树下的男人,并不具备在黑暗中看清东西的本领,他一把推开阿笙,大叫:“快走!”
阿笙回过神来,跌跌撞撞地朝巷子里跑去,男人没有阻拦,微薄的月光只够他勉强找到岳怀仁所在的位置,但那双眼,已足以让后者像着了魔似地一动也不能动,全身每一处都在疯狂地叫嚣着逃走,一颗心却越陷越深,直沉到最深的黑暗中去。
男人朝他伸出手来,岳怀仁慢慢地迎了上去,声音低如叹息:“你还是找来了——”
“罗华……”
六、
认识罗华,是在四年前的一个春夜,当时,罗华二十一岁,他十七。
《今夜微风轻送原唱女声》第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