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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米这人克勤克俭,大约觉得露一个笑容都很奢侈,所以一直摆着一张冷眼横眉的面瘫脸。其实他蓝眸剑眉,唇如点绛面如芙蕖,奇白的肤色更是好比全身都细细裹了一层冰糖外衣,绝对是个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俊美少年。我们二人原本走的是宽敞的官道,然而前行数日,便不得不改道幽僻的山路。原因是树大招风,长得太过偶像的二人并行一路,仰慕者纷至沓来,确凿不堪其扰。
几日前我与季米在一家沿途必经的客栈落脚。天黑得早,申时未至,薄暮的光线已是片甲不留。客栈内不及赶路的行人不多,见我和季米进店,匆促一瞥后又都垂下目光,形同一柄铁犁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各怀心事的小样儿。更让人大为不解的是我四下张望片刻,发现这么有格有调的环境里,大伙儿居然都是没有大脑的二百五。有人点单竹叶青,我闻香辨识上桌的酒坛里分明盛着的是女儿红,可主客二人均没意识到出了纰漏。一方傻了吧唧地满脸堆笑说着“客官慢用”,另一方则面无表情地自斟自饮,似一头蠢牛卧在河边,更傻。不藐视一把他们的智商彰显不了我的鉴赏力。
后堂不时传来一阵一阵浅浅的血腥气,一像暗红的纱丽绕梁不绝,又像卵形老砖垒在我们头顶那般叫人败坏胃口。
“方才厨子正在杀猪备宴,这血腥的味道难免重了些。还望客官见谅。”店小二不比阿包,反应奇慢,手笨脚拙。将美酒佳肴悉数端上桌后,对我们咧嘴一笑,齿垢菜叶无遮无拦,显得敦厚非凡,农民气质的不行。季米闻言轻轻点头,看似无心地伸腿绊他一下。岂料这人一个箭步跃出几米,抛出的茶盘稳稳当当托回手中,摆明了是个能动两下的练家子。
“简森。”他看我一眼,欲言又止。只是伸手轻轻握住了搁在桌上的长剑。
季米是个酒虫。一见杯中的琼浆玉液,百匹骡子也拉不回那炯炯有神能流出口水的目光。亏他先前还出声提醒我,这回自己的谨慎小心倒全都不见了。最可气的是这小子外强中干,空有一副千杯不醉的酒仙范儿却没啥酒量,灌了没几杯便脸颊通红,弥漫一脸昏昏沉沉的雾霭,嘟嘟囔囔地伏向桌子,垂目要睡。我刚想唤他醒来,突然也觉得双眼泛花,头大如斗,四肢乏力动弹不得。
我以手扶额强行支撑,迷迷糊糊中看见几个大汉从后堂跑了出来,听他们叨叨什么“药效这么快?也好,砍了他的脑袋好速速回去领赏。”一股染着腥臭血气的刀风朝我劈来的刹那,身边人忽而惊醒。只见他一掌轻拍桌面便长剑在手,寒光一现的同时,鸣声乍响。几个大汉刚够发出一声宰猪的惨嚎便倒在了地上,喉间似有细线缠绕,已然断了气。
“那酒……”瞠目结舌的小二哆哆嗦嗦地张口,一句话也问不完整。
“我一滴未沾。”
知晓情势不妙,唯一的幸存者作势欲逃。季米不依不饶,白衫飞舞如同脱枷,挥剑而出。一发千钧之际,一只酒瓶不偏不倚地砸在了他的手腕上——剑气稍歪,那小二身边的一张木桌便代他受过被一劈为二。我走上前,伸出一手轻轻按住季米的肩膀,对那人笑道,“这客栈的酒到底还是太烈了些,不比街角那铺子卖的糯米酿香甜入喉。劳烦兄台为我们去打一些如何?”
小二同志一脸活见阎罗的惊惶万状。眼见持剑的人似乎为人所制难以行动自如,如同得了大赦一般,立马屁滚尿流地逃往门外。样子难看得要命,像个腰椎间盘突出的患者正撒腿狂奔。可惜他前脚刚刚踏过门槛,就听得季米一声阴气沉沉的“慢着”。
一再吃瘪的小二同志听见了这样一声催命符,两腿颤如筛糠,汗珠跟蒸桑拿似的哗啦哗啦掉下来,一步也不敢多迈。他疙瘩疙瘩扭过头来,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
两指轻弹,一文碎银在空中划过一支狭长寒栗的光,打向那人的肩头,将他连带一扇木门一同摔飞出去。
“你的银子忘记拿了。”季米唇角微微一启,淡淡说道。
“少侠又何必吓他?”瞧见门口一滩洇湿的水迹,不由哑然失笑。
“你刚才出手拦我,根本是多此一举。”他冷冷扫了我一个“狗拿耗子”的白眼,“我若真想杀他,你以为你便能拦得住?我本就打算留此人一条性命回去通传他幕后的主子:知止不殆,毋要再不自量力自讨苦吃。”
我本来想弄些类似于“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名人名言来向季米说教。转念一想又嫌弃这类型的词句磨磨唧唧婆婆妈妈,活像苍蝇嗡嗡扰扰,没准度化不了这小子还落得一个适得其反。比如少林方丈本衍大师,他最喜欢在上茅房的时候研读论语。他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而且肠道通畅,屁眼奇大。换作我是万万不敢的,如厕的时候读多了这些罗里吧嗦的句子十分容易便秘。何况他的这个癖好在寺内传开后,至少让三个人产生了相当严重的心理阴影——每当本衍大师谈经论道普度众生,他们就觉得他满嘴喷粪,臭不可闻,直想屏息静气地活活把自己憋上黄泉。那三个人便是小戴、小克和我。我想我不说你也知道。
鉴于季米虽然出手凌厉凶狠不留退路,倒也不完全是个丧心病狂草菅人命的二愣子。所以我及时住口,一笑置此于脑后。这让我油然而生了一点自己言行不一的惭愧感。但是情有可原,说话太瓷实很容易得罪人。这小子蛮可爱的,我不想得罪他。
“你明明喝下了酒,为何没有身中他们的迷药?”
“我百毒不侵。”
“哦……我试试。”
“……喂!我是百毒不侵,可不是刀枪不入啊!!!”
我们改行山路后,我问季米,你的剑什么来头?怎么看也不可能普通。
“当吟。”
“淫荡?”
季米脸色一沉,拔剑便要将我剁成肉馅。我慌忙改口,“名剑当吟,自然是久仰其名。只是我听闻传说,知道它的主人是那位名震江湖的剑神舒迩鹤,如今怎么到了你的手里?”
我并非贪生怕死地拿话诓他,这剑我的确是久仰大名。不仅久仰它的大名,连同它背后的一段武林传说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话得从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武林决战开始说起。比剑的双方是剑神舒迩鹤和剑帅糜伽。因为说书需要如此这般“针尖对麦芒”的冲突美感,所以“剑帅”这个名号其实是我信口胡诌的,尚未得到人民群众的检验与认可。这场大战还未开打已轰动了整个武林,哪怕当事双方都含羞带臊比较低调,把决战的地点定在了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排队围观的人仍然很多。头几日大家的确看得津津有味兴致盎然,可由于二人的剑术半斤八两伯仲之间,连战几日也不见分晓,于是观战起哄者们的热情便虎头蛇尾了起来。时值盛夏,火伞高张,酷暑难当。田里的庄稼一日不浇水便要打焉,三日不浇水今年的收成恐怕就全得泡汤。要知道务农工作者靠天吃饭,没有收成不仅没饭吃,老婆还容易跟别人跑。打戏是很好看,回家后一个人睡冷炕头就不好了。不知是谁起了个头,观众们呼啦一声齐作鸟兽散,没多少功夫便撤退得干干净净剩不下一个第三者。
《一树春风作品集》第1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