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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为佞,遐弃仁德,性残刻。
弑母悖父,不恤骨血至亲,人伦之所湮丧;秽乱春宫,罔闻天道臣纲,豺貉之所不比。动辄见愠,家眷稍有寸失,便加诛戮;贼心于怀,朝臣一谏难合,必施毒手。
巧言以诈,三千焦尸横江,水塞而不可下滩;昧上北犯,十万冤魂蔽日,云遮而不可出岫。乌鸹南飞八千里,马归人未还,谁怜鳏寡孤独?
生于世胄,时居显位。食邑万户,行有旗旌,已极荣矣。然其婪不知餍,竟作神器之窥。弑帝后,焚庙宇,烨夜为昼,天恸地悼。
灵王轩昂仁明,恬然悠远,不恃其贤,屈伸自得。幸先祖庇佑,珂欲害之而未遂,自鸩而死。
虽仲尼子舆不足洗其恶质,虽秦皇隋帝无以匹其残虐。珂死而不可赎,勃勃然乾坤正罡,惶惶矣朋党残孽。海内之民俱号呼涕泣,削尽邪杂,濯濯朝野之朗;率土之滨皆骈肩仰颈,拥立仁贤,烁烁日月之光!
“殿下自幼识药辨毒,能否告知李相如此瓶中是毒是药?可是一个一心想借殿下夺位从而执掌江山之人会服的?”李相如离京前,前来拜见刚及伤愈的我。那矮小书生将一只青瓷瓶递于我的手中,面色淡然,语声亦是淡然,似乎也无怪我不明就里、太过绝情之意。“‘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可惜王爷旷世聪明,到头来只是心甘情愿,为他人授衣。”
“为避俗尘纷扰远去大漠两年,前后种种遭遇,想来定然已教殿下明白——遁迹深山,山可被人负走;潜踪厚川,川可为人沥干。唯有藏天下于天下,如龙走在天,俯瞰万物,方能真正无所戈扰,无所绑缚,无所束拘。”他长视于我,慢慢道,“王爷谨以此言,让卑职转寄予殿下。”
我惊讶于这素来不容于水火的太子敬王二人,竟有这般异口同声的默契。
“待李相如忘却旧主之情,能堪张口呼殿下一声‘万岁’之时,定将回京和鼎相佐。”向我作下一揖后,他便飘然而去。
李相如执笔研墨的一纸讨贼檄,换来的是倪氏一族的满门抄斩,神机三营的覆顶之灭。玉王府敬王府无一幸免,老幼杀绝。玉王倪尚卿那一双颇受他契爱的幼子,死时瞠圆双目,似是如何也不明白,为何随父入了这繁华京师,却凭白无故掉了脑袋?当日倪珂赐予郝玉菡的一纸休书倒让左相置身事外。恰恰也正是他这般朝中砥柱,言出九鼎,携领一众前朝旧臣于朝堂之上推我为王。
无论是揭竿而起的狄未德,还是统兵掌权的徐谢之,互作牵制之下,皆不敢造次。陇军因我即将即位而悉数归顺,以俟他日朝廷效用。
费氏江山终究不过昙花一现。前朝旧臣无不喜泪交作,日夜感念先皇,叩谢上苍。而那些对费帝忠贞不渝之士,也因乱贼刺我那似割袍断义的一剑而怨不及我。
倪珂以他永世不得洗刷的青史污名了了此一枰残局。正如他所料想和期望的那般,再不会有何人、何事、何情、何义,阻碍我龙腾九五,飞抵长天。
死者如蜡炬成灰,散者如萍絮凋零。极目四望,徒剩下茫茫然一片干净。
那个笑倾天下小王爷最后的下场是曝尸雀楼,以儆后世效尤。
本该让这个乱臣贼子面朝街肆遭受万人唾骂,却不知缘何,执行的兵士将他的尸身面向了长安帝宫。
早为倪珂逐出王府的李夏一袭烂衣执一把油伞现于雀楼之下。负责驻守逆贼尸首的兵士露出一种极为人厌的猥琐狎昵之态,把手伸向少女娇嫩的面庞与身躯,胡乱揉捏。可少女不曾推躲,她双眼蒙昧无神,只是不断地哀声重复:求求你们,让我上得楼去给王爷打个伞罢,这日头会将他晒坏了的。
不知是否因为临死前的那些时日一直服用巨毒强撑,他的尸身浑似妖异般不朽不烂,仍然肤清似濯,面若莲花。人们争相奔走,只为最后一睹“笑倾天下”小王爷的绝世风采。
昔日沸喧不住的长安大街一时静无一声。
“可是,娘,”一个垂髫男童忽而出声打破了这种怪异的安寂氛围,他说,“这般好看的人定然不是歹人——”
做母亲的女人赶忙蹲下身去,伸手捂住了他的嘴。
不理解母亲为何手脚哆嗦一脸惊惶万状,仿似被一巴掌粗暴拍打在嘴上的男童,当下放声号哭。
那个人曾于寒山苦寺之中为百姓疾苦洒下数滴清泪,那个人也曾病卧榻上因一己之错狂放大笑。
然这天底下头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为他痛哭之人,竟是一个缺齿年纪的娃儿。
中原雄兵、漠北铁骑,生死鏖战之下已然两厢困乏,各自借机罢兵。或许我可以遵从郝阁老之见,登基后娶一个羌人女子为妃,以示与漠北诸国的修好之心,从此羌汉秋毫无犯。偶尔有人向我报禀来自酒楼茶肆的民谣街议,听说长安街头常常出没一个断去二指的独眼女人,那女人相貌极为丑陋可怖,蓬头垢面疯疯癫癫,逢人即说自己乃当今皇后。后来我知道陆艺思与我分道之后又以姒娘的身份去找了狄未德,却被怒其欺骗的魁硕汉子甩手推倒——那一下偏巧撞翻了置于案上的一盏油灯,滚落而下的沸腾蜡油刹那毁去了她的半张脸。
这般殊途同归。该是不该笑上一声,嗟上一声。
羌汉一战中,羌人阵中一个乌发蓝眸、面貌俊俏至极的白衣少帅一举成名。他从来不着铠甲,单单白衣一袭。纵为敌人使诈瞎了双目,仍是挥剑斩敌,骁勇不退。如此死生不惧之态亦为汉兵所瞻叹。他的结局扑朔迷离——一说汉人偷射一矢,他应弦而倒,落马即死;一说那白衣少帅本有一柄削骨断筋轻而易举的绝世名剑,他没有意识到现在的自己手中那柄锻铁根本架不住十数敌人的十数把剑。锵然一响,十数宝剑齐齐将他的长锋削成两截,并且同时直刺入他的脏腑。白衣尽红,手举残剑,站立而亡。
但也有一说,于那千钧一发之际,竟于汉营之中突杀出一个眉眼间稚气未脱的俊朗少年。他将那个目盲伤重的敌将扛上骏马,厮杀破围而出。从此二人隐逝于天涯,再无人能得悉所踪。
像每一个以荒诞巧合精心纹饰的俗秩故事一般,须得留一个众说纷纭耐人咀嚼赏味的结局。
没人敢向我提及那个名字。
因为那两个字是新帝一生的忌讳。
仿是余火未灭,日头当空的天顶浑如带血。
九千白玉长阶一路通向祭坛之巅,愈见宽阔,仿佛一直要通往广袤天际。我拾级而上,越走越快,似一只涨满风艄的船正顺风而行。听得身后的梅公公不时出声尖嘶提醒“陛下小心”。因刚愈不久的腹上剑伤复又撕裂,那条加冕之路的长阶上烙下斑斑点点的艳色轨迹。
有些今生不再得见、来世不该相续的分袂之别,流泪太浅,只能流血了。
实该谢他,终是断了所有尘情于我的绑束牵绊。
《一树春风作品集》第10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