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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身形矫健,着宝蓝马蹄袖锦袍,没有披累赘的大氅,而是套着一件镶了黑狐皮的厚马甲,行动起来十分方便。
他长着长方的脸孔,腮帮子还有点肥嘟嘟的,容貌虽然比前一位差远了,可也当得起一声清秀,那张清清秀秀宛若文弱书生的脸上,偏偏流露出一股子武夫才有的好勇斗狠的神气,从他胸前伸出一条细细的金链子,仿佛是西方老式怀表的链子。
在风华看来,这两人的打扮,在京城算不上多么引人瞩目,那衣料子虽好,架不住人低调啊,市井中能看出来的人实在不多,只是看人也不能光看穿着打扮,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的谈吐气质——
很显然,他们虽然显得无礼,可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久居上位、压根不知道低头两个字怎么写的‘爷’们!
在京城这个投下一块砖能砸到三个红黄带子的地方,再大的官儿也只有夹着尾巴做人的份,能养出这两人一身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架势,那么,两人的身份自然呼之欲出——
风华在观察这两人时,人家也在观察她。
面容阴柔的那一位,却是爱新觉罗家这一代的第九子——传说中美貌与恶毒度成正比的皇商阿哥。他听说淘宝阁的老板是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厉害角色,还想着,凭自己亲自出马、礼贤下士的姿态,不怕人家不上钩,好歹弄来个有本事的奴才,说不定还附带了这间经营得特异独行的宝库,广东商战正进行道如火如荼的地步,他手中得用的人越发严重缺乏,资金更是抽不出来,可八哥那眼下就需要一大笔……
——于是,他带着喜欢凑热闹的老十,溜达到这里,这才真看清了店面的牌匾上,那个十分戳心窝子的标志——蓬莱山庄!!!!
想来想去,他还是压住心头的那股郁气,用一个没什么脑子的奴才敲开了门,三言两语,便逼得店里的掌柜不得不联系他们的老板,其实这家店的掌柜表现很不错,可惜不是自己的手下,万一挖了不忠心,那就有点憋屈了,再加上带来的蠢蛋实在没什么脑子,三言两语,差点被那个孙掌柜给忽悠出去了,差点坏了他的大事,真是可恶至极!!!
就在他腹诽了又腹诽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作风慵懒而眉眼却犀利飞扬的风华!
呃,我们有理由相信‘一见钟情’只是一个杜撰的美妙词语,如此轻易的钟情,很显然是植根于美貌之上的虚幻的感情,要想碰到真正让你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真不亚于彗星撞地球,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
他眼前一亮,忽然觉得店里因为这个少年的进来,一下子变得亮堂了起来。
那种超越了性别的耀眼与璀璨,真是他生平所未见的绝色!!
☆、第四十四章结下梁子
风华没有来清朝前,在她印象里,康熙的阿哥中以太子最好美色,等她真正来到这里后,才真正认识到那句话——历史果然不代表真理!
人人都以为,太子最贪好美色,甚至男女不忌,其实,从风华搜集的情报看,我们姑且不说太子“好男色”的名声到底是真是假,要说谁最爱好美色,却是非九阿哥莫属!!
九阿哥爱美色,但只爱娇弱美貌楚楚可怜的江南女子,偏偏因为他经商的背景,和他关系密切的江南富商是一个比一个识趣,于是九阿哥府里的美人塞得都快溢出来了,只是皇家阿哥嘛,后院女人多了些,又多数是上不了台面的侍妾,倒也不至于引起啥诟病,顶多是在心里偷偷猜测,这九阿哥跟他那些侍妾,到底哪个更美……
这是九阿哥第一次知道,一个男人,能美到让他无法移开眼的地步!!
相对于九阿哥的瞬间失语,另一位——十阿哥,他直接走到风华面前,比风华约莫高了一头,于是很不客气地就要伸手去挑风华的下巴,那双爱新觉罗家特有的细长黑眼睛,虽然不及胤禛胤祥两兄弟深邃而成凤形,但镶在那张清清秀秀的脸上,却是格外精神,冲风华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带着一股子坏笑,开口就是——“哟,真是个漂亮的,比二哥身边得宠的那个叫什么图图……的小东西可好看多了,你叫什么?”
店内一瞬间安静得有点过分!
孙掌柜额上冷汗直冒,他在京城摸爬滚打多少年了,各种权贵们的丑闻**也都知道不少,这位十阿哥口中的“二哥”可是个……,他不禁奓着胆子偷瞄风华的脸色,要知道,他这位三东家的脾气可不像大东家二东家那么和气……
九阿哥十阿哥带过来的人显然已经习惯了十阿哥的口无遮拦,不仅不觉得难堪,反而轻佻地起哄笑起来,看向风华的眼光,也带上了赤裸裸的的污秽色情。
如果风华不知道他口中的二哥是当朝太子,那还有转圜的可能,可她知道,还知道人家好男色,刚开始是被他的好弟弟们陷害的,但尝到了男色的美味后,就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了,那这个好男色的当朝太子身边得宠的漂亮“小东西”还能是什么清白身份?
风华没有勃然大怒,可她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比勃然大怒更让了解她的人恐惧!
在十阿哥手指探来的一瞬,她态度自然地往孙掌柜身边走了两步,恰好避开了和十阿哥正面冲突——这是一个连康熙都头疼地称其为“浑人”的皇子阿哥,在没有把握一击必中的情况下,没必要和他针尖对麦芒。
她掀起眼皮瞟了一眼已经醒过神却分明是打算看戏的九阿哥,眯了眯猫儿眼,那是猫儿发怒前的神情,可惜九阿哥十阿哥是高高在上的皇子,又怎么会留意过弱小的小猫小狗?
《清穿之清风悠》第5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