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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和他们处的时间长了,发现其中有两匹小马尤其聪明,一匹枣红的母马,一匹乌黑的公马,似乎是小马群的头儿,那黑色的小公马平时懒洋洋的,仿佛永远都睡不饱,走几步路都嫌弃得慌,每次都用一种睥睨不屑却又隐隐透出无奈包容的眼神去看绕着它撒欢的枣红母马;而那匹枣红母马,十分暴躁好动,其他马惹它不高兴了,上去就是一脚,踢得人家嘶嘶直叫,害怕得躲着它,它却仍然不满意,撒气似的绕着黑色公马打转,使劲咬黑色公马的脖子,仿佛在埋怨对方不帮它出气,有趣极了。
更让风华欣喜的是,每当她进入洞府时,这两匹马都率领着自个的小弟们狂奔过来迎接,黑色公马最爱蹭风华,只是风华现在个小,那蹭跟顶也差不多了,常常把风华‘蹭’得站立不稳,枣红马喜欢衔着风华的衣袖,但是一发现黑色公马蹭风华,它立刻就会放开风华去咬黑色公马,呃,风华发誓,她从这匹可爱的小母马眼中发现了一丝吃醋的情绪!!!
风华很喜欢它们,于是按照它们的颜色,分别给它们起了谐音名字,一个叫一个叫默默,一个叫早早,并且决定就把它们俩放出来陪自己。
安排好了一切,风华很快就出了当时的山西地界,她只是抱着走走看看的念头,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因此这一人两马放松得不得了。
拜先进的乘坐工具所赐,橡胶轮胎减震设施让风华几乎感觉不到颠簸,当然那四通八达的泥土官道实际上也并不像现代人以为的那么差劲。
于是这一路悠哉悠哉,风华没了出门在外多有不便的顾虑,心头格外敞亮,更有心情去感受这沿途的风景了,尤其还是没有受到污染的古代纯天然风貌,当真是步步美景,处处神怡。
没有动辄几十上百万人口的大型城市,有的只是温馨热闹的古朴城镇;
没有令人倍感压抑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有的只是茅舍木屋砖瓦小院,最繁华的地方也透出股无法言语的从容;
没有堆积如山的垃圾,没有乌黑如墨的河流,没有东一块疤西一块秃的山峰,没有蜘蛛网般肆意蔓延的电线。
风华一路走一路歇,马车外用了点小手段,让人看在眼里,只觉得马车普普通通,不值得注意,于是这一路,也许是小法术的原因,也许是康熙朝早中期的确称得上盛世的缘故,风华竟然平平安安,一点麻烦都没遇到,她在庆幸之余,不由得又有些郁闷——感情那些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这马贼在哪里?重要主角配角在哪里?英雄救美的侠客在哪里?她怎么一个都没遇到?难道她不是主角命?
就在风华嘀嘀咕咕不太满意旅途如此风平浪静的时候,大概老天也嫌弃风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于是毫不客气地降下了一道天雷——
在一条人烟荒凉的河边芦苇处,狭路相逢,于是马贼也有了,重要角色也有了,英雄也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o(╯□╰)o,紫计算错误,某正太居然死活不肯出场,下章一定拽出来,(^o^)~……
☆、第十七章两小正太
风华驾着马车走到淮扬地界,沿着河流方向慢悠悠向下游而去,这时节也正是踏青的好时候,沿途风景优美处,常常人声鼎沸,车水马龙,有读书人聚会的,有一家人同游的,又有机灵的小贩穿梭其中,吆喝不绝。
风华遇到此等热闹地方,一概穿插过去,要将这河流走到无可走处方罢休,这一日到了扬州,天将将晚,红霞满天,河边修着堤岸,堤上官道两旁杨柳拂面,绿意染了金边,路上行人寥落,风华坐在马车前轻便长椅上,也没有赶马,任由默默和早早踢踢踏踏,走三步停一步地晃悠。
忽闻河边传来一阵喧哗,风华侧头望下去,亏得风华视力极佳,只见那芦苇荡旁,纠结着一群形容狰狞凶狠的男子,其中四人站在树下,按着两名被绑成粽子状的少年。
另两人站在河边,其中一个形容瘦小猥琐的正狞笑着撕扯一个孩子的衣服,那孩子拼命反抗,破口大骂,却是南方的糯软方言,风华隐隐辨出有“江宁”、“曹”等语,未等她听清,那小孩已被另外一个高大的壮汉一巴掌扇在脸上,当场就昏了过去。
他这里一昏,树下被绑着的两名少年其中一个“呜呜”大叫,泪流满面,也开始大力挣扎,被站在他身边的两人凶狠地照脑袋猛击一下,顿时一股鲜血冒了出来,少年一声不吭倒下了。
风华见状,眯了眯狭长的猫儿眼,摸出手枪——这还是当初她放在手提包里的,正好贴身携带——悄悄拉上保险栓,跳下马车后无声无息地向这群明显没在干好事的人靠近——
那猥琐的男子已经把小孩的上衣都撕烂了,露出布满青紫伤痕的皮肤,不过是一副男童尚未长成的稚嫩模样,猥琐男子却还是不停地吞着口水,伸手就乱摸乱掐,给那原本就可怖的伤痕上又添了新伤。
“嘿,大哥,这小子细皮嫩肉,白白滑滑,摸起来可比那些婊子更带劲,先让小弟爽爽,再把他卖到怡春馆里,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高大的壮汉正招手让人把另外两个少年提过来,看到猥琐男子一副急色到没有理智的样子,极度不满地训斥,“闭嘴,这小子什么身世你不知道啊?为了那点钱,要是被他家人发现了,你就等着诛九族吧!!”
“大哥,你想太多了,他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到了那种地方还能出来?就算被他家里人发现了,他们能要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回去继承家业?他们那些世族大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清穿之维有清风》第2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