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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很不自信地挠头:“我会做些家常菜,如果要做上大席的菜,只怕没有这个手艺。”
“我不管,你好好学习厨艺就是了,”叶乘风做凶恶大灰狼状,“如果你挣不到钱,我就把你卖到妓院里去。”
“啊……”家乐吓得发抖。
叶乘风狞笑:“狗熊的孪生弟弟去年就被我卖到妓院还没出来,你要是不好好干活赶快还我的钱,也把你卖到妓院去。”
恐吓完,叶乘风扬长而去。
家乐看着狗熊的身材,想到他孪生兄弟的身材也瘦不到哪里去,忍不住悄悄问道:“少爷把你弟弟卖到妓院做什么呀?”
狗熊也悄悄俯耳说:“洗肚兜喽,你要是惹了少爷不高兴,小心他也把你赶到妓院洗肚兜,说不定还要洗袜子。”
家乐想到在妓院里洗肚兜,吓得缩缩脖子,赶紧在新开的一间厨房里努力学习厨艺。
夜静更深时分,小厨房里飘散来阵阵诱人馋涎的香气,家乐蹲在炉子前扇火,一边撇着浮沫,也顾不上擦去额头上的汗。
叶乘风背着手来到厨房门口看他干活,说:“吊汤就这么麻烦吗?”
家乐抹把汗也不抬头,盯着汤锅说:“菜肴味道的好坏全靠一碗汤,听知味楼的师傅说,有的大酒楼顾客盈门生意兴隆,后来逐渐门庭冷落,生意也一落千丈,听说是对手重金挖了他家大厨,大厨离开后带走了高汤,所以他家的菜肴水平就不行了,生意也做不下去。”
“最近市面上出了一种调味品叫味精,又是那个一品农夫孟庭霜捣鼓出来的玩意儿,听说做菜做汤时放一点,味道鲜美不逊于使用高汤。你不是喜欢尝试新东西吗?你可以试试这个东西能不能代替鲜汤。”
叶乘风说着从背后拿出一个汤盅,盅里炖着几块上好的排骨和红枣枸杞,香气扑鼻。
“味精这东西我也听说过,只是没尝过。”家乐疑惑地接过来,取了勺尝了一尝,又尝尝锅里煮的汤,把两者仔细品味了一下,说:“我现在熬的这汤,是用猪骨猪肉、鸡鸭、蹄膀、猪肚这些荤料,当它们同时溶于鲜汤时,味的相乘作用就会出现,呈鲜效果会成倍增加。而这碗加味精的汤,鲜味比较单调,缺乏层次感和回味感,缺少鲜汤应有的丰富鲜味。”
叶乘风听了,也把两种汤仔细品尝分辨了一下,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味精这东西用于平民家饮食还可以,真的要做美食,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吊汤。”
家乐高兴了:“你说的是,幸好我没有用味精,否则孙师父的舌头一尝就能尝出来这鲜味不正,到时候又要骂我不诚心,故意偷懒,还要拿勺敲我呢。到时候就不会教我做鱼翅了。”
上档次的酒楼都会以鲍参翅肚做大菜,这些昂贵的原料,根本不会让杂役碰的,孙良许诺,如果他学会了吊好汤,就教他做鱼翅,家乐激动的天天耗在厨房里熬汤。
“别人一见有这么省事的法子,一定会高兴,偏偏你不放心,还要细尝,最后仍然选择那麻烦又费力费钱还容易烧破锅子的法子。”叶乘风故意做出埋怨的口气。
“要把食物做好,当然不能嫌麻烦图省事,这也是一种诚意。”
“好吧,看你对做食物这么有诚意,我奖励你一个东西。”
家乐好奇地看着他,这家伙昨天还恶狠狠的,现在又和蔼起来,又想搞什么花样了。
只见叶乘风从袋里掏出一串东西,原来是一套细巧的文具,一只细笔,一个小小的墨水瓶,黄铜打制,小巧又美丽,随身挂在腰带上,携带方便。
“我看你拿笔记东西,那笔粗了些,写字太大,小本上记不了多少,而且随身带着不便,所以给你买了这一套文具,以后师父教什么或是你自己想到什么,就可以随时记下来。”
家乐接了东西,感动地瞧了他一眼,没想到这家伙嘴巴恶毒,心倒是挺细,居然发现了他用大毛笔记东西的不便,还特意给他买了一套适合他用的东西。
一看之下,觉得这家伙似是更英俊了,只是脸色苍白了些,可能是这些天没吃好。家乐忍不住自责,这些天只顾着练习厨艺也没顾上为他精心烹制美食,他没吃好,自然会瘦了。
家乐几乎整天都钻在厨房里忙活,叶乘风看着他摆上来几个菜,色彩悦目的火腿蚕豆,全素的丝瓜香菇炒熏干,五谷碎米鸡,五香金丝,一碗鱼丸青菜汤,最奇的是那一盘炒饭,用摊的鸡蛋皮切成条摆成网眼状,用青豆缀入网眼中,周边用蛋皮切成尖角围成一个圆摆成向日葵的样子,非常漂亮。
叶乘风本来没胃口,看见这么漂亮的向日葵也有了食欲,拿起勺子吃起来。
家乐热情给他夹一筷火腿蚕豆,说:“这个蚕豆的糯和火腿的韧可以相得益彰,两种鲜味合二为一,很美味的,我从小最爱吃的。”
叶乘风却说:“这个菜有蚕豆,炒饭里也有熟豌豆,重复了。”
“哦。”家乐不好意思抓抓头,“我疏忽了。那你尝尝这个金丝,我新创的菜。”
叶乘风夹了一筷尝了,赞叹道:“美如金丝食如藕线,松软适口香味盈齿,这是什么东西?”
家乐得意地笑:“吃不出来了吧,这是猪肉皮切丝,一张皮片成薄如纸的四五层,切丝后热油炸成酥松,再用冷水浸过,再用温油炸。很美味吧?”
“没有肉吗?”
“这不是肉吗?”家乐把那五谷碎米鸡夹到他碗里,这是用鸡腿肉用盐蛋清腌,再加毛豆,红腰豆,玉米粒,黑豆黄豆焯熟,入油锅一起炒,色香味俱全。
《一品大厨还是九品大厨》第7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