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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晓将叹息梗在喉咙里,目光缓缓地移到蒋越身上。他条件反射地微笑,叫蒋越的名字,感谢他的提问,请他说出自己的问题。
课前他们排演过一次又一次,蒋越从未说过他到底有什么问题——如今,这种未知让人恐惧。
宋明晓看见蒋越站起来,接过提问的话筒,放在桌子上的手比了个ok的手势。
那不是蒋越的习惯动作。或者说,不只是习惯。这个动作蒋越曾经在宋明晓面前做过无数次,代表的意思不是同意而是赞许,像是两人之间的约定,只有他们两个明白。是蒋越嫌弃竖大拇指的太通俗,唯有这种随手比的ok才符合他的人格格调。
——蒋越这样解释的时候,那张扬不羁的笑依然历历在目。
今天这算什么?失败之后被背刺,背刺之后还给个安慰?
蒋越站起来用清晰缓慢的英文说,确保阶梯教室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听见听清:“感谢宋明晓同学的讲述。关于白色、金色、绿色等颜色的分析我很认同,但我有一个问题,请问菲兹杰拉德在表现爱情主题时,是否也有代表颜色呢?谢谢。”
宋明晓扶了扶讲台上的麦克风,肾上腺素飙升,似乎手心的汗都随着强有力的心跳蒸发了。
他想起来了。
他想起来自己最后一部分本来打算说什么了。
记忆一直都在,只是缺少一把提取线索的钥匙。蒋越的提问,亲自把这把钥匙放到了他的手上。
他怎么能忘了——他又怎么会轻易忘!
曾经训练过的、背过的英文语句非常自然地从口中说出:“当然有,这正是刚才时间不够我还没有来得及说的。这个颜色是玫瑰色,作者用玫瑰色来隐喻跨越世俗物质的纯真爱情和浪漫情怀,但同时也象征着泡沫,是爱情的幻梦……”
宋明晓与蒋越目光交错,在空气凝滞的一瞬间,仿佛出现心电感应。
“……谢谢蒋越同学的提问,我的回答完成了。”
翟教授微笑点了点头。
宋明晓长舒一口气下台。如果忽略那个忘词的小插曲,从pre的内容质量和表达来说,这应该是他进入大学以来的最佳表现。
不过……虽然有一点小插曲,也能算是一次完美的presentation了吧?
蒋越还是给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像是一些不用说出口的承诺,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下台后,学生可以自由选座。宋明晓知道蒋越的位置、也看到了旁边蒋越留给他的位置,他有点欲盖弥彰地跑到其他的位置坐下,咳咳,尽量避嫌一下,毕竟仔细想想,刚才蒋越的提问太过恰到好处,实在是有‘暗通款曲’之嫌。
宋明晓坐定望向窗外的天空,不能算串通……只能算偶发性心有灵犀吧……
《我的朋友脑子有病》第62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