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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入学的时候,您已经五年级啦。”斯黛拉拽出金妮嘴里的积木,道:“那时候食死徒太猖獗了,混血巫师偶尔都会被攻击,更不要提混血种巫师了,小洛肯读到三年级就退学了,说是跟父母躲到了国外。”
布莱克想到了卢平和海格,毕竟他们也能在邓布利多的支持下顺利入学,于是也没那么吃惊了:“那你们现在还有联系?”
“神秘人消失后,他才跟我还有吉迪翁开始联络,每年寄送贺卡之类的。”斯黛拉想起了什么似的:“哦对了,我听吉迪翁说,他一直在玩音乐,最近好像来了英国,在各个地下乐队里做谱曲。”
“你能联系到他吗?”
“当然。”斯黛拉似乎意识到这个人的重要性,她立刻站起来:“我现在就给他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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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尔·格雷伯克】狼人首领,咬伤卢平,臭名昭著,妄图咬伤所有巫师来统治他们,伏地魔的爪牙。
【洛肯·德意斯】1964年生,混血吸血鬼歌手,深受女巫喜爱。他的歌曲《在你身边》连续19周位列音乐排行榜榜首。霍格沃茨就读赫奇帕奇及三年级退学是私设。
以及!吉迪翁·克拉姆居然是个男的!尼玛,算了,就当是个bug吧。他在这里就是个懒洋洋的吹风笛的爵士女。TUT
第35章往事1981【35】
*
晚上九点,大部分人已经吃完晚饭,惬意地与家人坐在沙发上开始一天最放松的时刻,而离科克沃斯三条街道外的一家地下酒吧,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斯黛拉站在街边张望着,不少年轻人正往街区中心走去,她开始后悔穿白色裙子,这在夜色和不甚明亮的路灯下太张扬了,不过好在没人贸然搭讪,这归功于一张臭着脸站在身边的布莱克。
他一向显眼,得知洛肯·德意斯约在麻瓜酒吧时,他只能套上黑色T恤和牛仔裤,简单的服饰丝毫没有减损他的冷峻,反而让他散发出一种懒洋洋又高不可攀的气质。
80年代的伦敦有一种及时行乐的颓靡和叛逆,夜行人恣意张扬,男孩们不愿招惹他,可来玩的姑娘们不会放过这样一个看上去拒人千里的英俊男人;尽管斯黛拉就在他身边,但她看上去太无害,仍旧有一些朝他大胆暗示,甚至有的要拉他的胳膊,让他烦不胜烦。
“不好意思。”他的耐心即将耗尽,男人躲过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美人,抬起下巴朝斯黛拉的方向一点:“我跟她一起的。”
女孩们大失所望,赫奇帕奇听着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那些漂亮女孩看着她嫉妒的眼神,让她真的五味杂陈。不过还好,没过多久吉迪翁从三层小楼的出口处跑了出来,许久不见的两人亲昵地拥抱了一下,仍旧一头黑色羊毛卷的女孩看了看格兰芬多,轻声细语:“梅林,真的是你,好久不见,布莱克先生。”
“晚上好。”布莱克放下抱着的手臂,缓和了脸色:“你们怎么会在麻瓜街区?”
“哦,我们搞音乐的,倒不怎么在乎在哪儿,音乐无国界、音乐无种族。”她拨开厚厚的卷发,拉过斯黛拉的手:“走吧,洛肯是今晚的吉他,开场前还有一小时时间。”
酒吧位于楼下一层,已经有很多人在入场中;墙壁上贴满了招贴画和海报,还有一些live时间节目表,斯黛拉匆匆瞥了几眼,但是没有认出来那些人里谁是洛肯。
“你肯定不认识他了。”吉迪翁看到了斯黛拉的关注,说:“他几个月前回来的时候,我也吃了一惊,他变化很大。”
“那你是怎么认出来的呢。”布莱克看似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一边离那些肆意打量着他还嬉皮笑脸的男男女女远了些:“如果德意斯先生三年级就远赴国外,现在应该也有六七年没见了。”
斯黛拉意识到布莱克是怀疑洛肯不是原来的洛肯,但吉迪翁给出了答案:“还是能认出来的,只不过他风格变了,记得吗。”她对斯黛拉说:“他以前很内向。”
“整整齐齐的,特别爱穿那件湖蓝色背心。”赫奇帕奇想了想:“跟人说话总是脸红。”
“是跟你说话。”吉迪翁笑嘻嘻地看着她:“我就说他那会儿很喜欢你。”
“呃。”斯黛拉感到男人的目光落了下来,于是赶紧说:“时间紧,我们先办事。”
三个人混着人群走了进去,进入小门后立刻就能看见一支乐队在舞台上调试乐器和音箱,粉丝们连忙跑到最前方占据前排,三个人在小小的空间里立刻被冲散,吉迪翁灵活地钻了过去,斯黛拉慢了一步,随着人流左摇右晃,各种香水和化妆品的气味呛地她咳嗽,还被踩了几脚。
赫奇帕奇刚想出声叫住吉迪翁,一只胳膊从人群中出现,布莱克不知道什么时候挤了过来,他精准地抓住女孩的肩膀,拖着她卡在自己身边。斯黛拉一惊,抬头看见男人流利的下颌角,还有略微皱着的眉。
他真的好看。斯黛拉呆了一秒,想。
夏日的夜晚在这间酒吧里被蒸出热气氤氲,斯黛拉觉得燥热,而布莱克身上浅淡的橡木气息,压过那些混乱的香气,在她的鼻尖挥之不去。
人越来越多,狂热的粉丝在大声喊着乐队的名字,鼓手和键盘敲击出一段序章向大家问好,酒吧里立刻开始躁动。
尽管很小心,斯黛拉还是被推了一把,她重重撞到布莱克身上,泪花瞬间飚了出来,还差点亲到格兰芬多的脖子;赫奇帕奇吓得心脏飚速,布莱克显然也很烦躁,他低头看了看捂着鼻子的女孩,在喧闹中大声问:“不要紧吧——”
《往事集》第11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