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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情人》作者:viburnum
文案
我是个十足正经的老师,却是那个圈子里的人,天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爱上了这个和我同一个办公室的十足不正经的男人。
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注定了要在一起,但在他因为我从死亡线上走了一圈而落泪,在我因为他险些葬身车祸而崩溃,我觉得我明白了,这缘分不是天定的又是什么呢?
歌里唱,难得有情人,曾经出现在我身边,爱过你不枉今生。
歌这么唱,我也这么想。
第一章
我们吵架了。
“你给我滚!”
“我滚?要滚也应该是你滚,这儿是我的家。”
“行!那有本事的你别来找我!”
“不找就不找!哪儿那么待见你啊。我要是找你去了我姓你那姓!”
一声重重的摔门声过后,他从我面前消失了,从我家里消失了,当时我真恨不得他从这世上消失掉才好呢,眼不见心不烦,没他我倒落个清静,谁让他先惹我的,这就不能怪我轰他走。跟了他这么久了,也该我使一回性子了,也该我耍一回脾气了,也该我不讲理一次了,也该我……
反正,我把他踢出了我的生活。
说踢出我的生活也许不够恰当,因为即便他不来我家了,还是会常常出现在我面前,因为我们根本就是同一个工作单位的,而且是同一个办公室的,而且是对桌。
于是,短暂的痛快过后,我开始琢磨明天该怎么应付那种不能不和他见面的尴尬,我没想过旷班,因为我的职业有特殊性,我一天不上班,就欠下一百多人一笔债,这个责任我担当不起。
对了,我是一个老师,毕业班老师,并且是年级组长。
当年高考的时候,我在志愿单上填报师范大学并非偶然而为之,我家是教师世家,于是,虽然也幻想过更光辉灿烂的未来,最终却还是被遗传基因打败了——我发现除了教书,我没有别的能耐。
大学里主修化学,四年之后顺利考上了研究生,三年硕士读完之后,我进了一所挺狂的中学,当上了高一化学老师,又两年之后,被扔上了年级组长的位子。
可能在多数人看来我是年轻有为的,甚至有人说我属于叫做“天才”的那类人,我倒没觉得,因为在我眼里,天才另有人在。
白一君。
和我念同一所大学,中文系,大二跳级一年,保研之后再度免试读博士,主修中国古代文学史,我在考研补习班里忍耐酷暑和沉重心理压力搏斗,在书山题海中摸爬滚打的时候,这厮已经在权威文学刊物上连篇累牍发表那些打死我我也看不懂的论文了。如果说高中时代我还曾瞧不起学文科的男生的话,了解到白一君的历史之后,我只剩下了自叹弗如的力气。
白一君大我一岁,比我早一年进了这所学校,我被分到高一年级组的时候,最后一个认识了他,并非这个人不好接触,而是那天他……迟到了。
“期末考试监考你都敢迟到?小白,你不想干了?!”当时的年级组长冲他吼。
“想,想,您别话里话外的老惦记着没收我饭碗呐。”慌手忙脚的家伙一边往自己的大号茶杯里倒水一边傻笑,“今儿实在是起晚了,昨天半宿没睡。”
“又半宿?你小子最近疯劲见长啊。哪儿玩儿去了?”戴着厚瓶子底眼镜的老太太不依不饶。
“没有,绝对没有,跟毛主席保证。”把大杯子灌满,慌手忙脚的人开始到处找卷子,“哎,师太,我那班的卷子呢?”
“还好意思问呢?人家小程早就帮你分好了,还不谢谢人家!”组长站起身,用手里卷成一筒的考卷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快点啊,该进考场了。”
军令如山。办公室里的老师们鱼贯而出,那个似乎还没睡醒的白一君朝我迈了一步,然后傻笑。
“大恩不言谢,回头请你吃饭,走走,进考场。哎对了,你是新来的哈?程——小波,对对对,师太跟我说过。咱俩还是校友呢。你是教什么的来着?化学是吗?哦,挺好挺好。哟,都快打铃了,你哪考场?高二六班?那咱俩一屋的啊……”
说实话,我耳膜疼。
那种喋喋不休的频率,还有那种稚气未脱的嗓音,加上那张乍一看上去怎么也无法和“帅”这个词挂钩的脸,那左胳膊底下夹着考卷,右手托着大玻璃杯的形象,那鹌鹑窝发型,那双小眼睛,那张猫嘴,那一步三摇的走路姿势……
这就是我的对桌?那个“传说中的”天才之上的天才?
“人不可貌相,程小波,人不可貌相。”我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
这就是我们的初次见面,每次回忆这些片断,我都忍俊不禁。我总无法把当初那个神神道道的家伙和后来把我牢牢拴住的男人联系到一起,更莫说画等号了。我当时真希望有谁跳出来跟我说此白一君非彼白一君,是我的搞错了。然而,现实就是现实,虽然和我的预想相差甚远。
“希望越高,失望越大。”当时我这么想。
记得在拟定人生计划的时候我就算过,我这辈子前二十五年是念书,之后的二十五年是教书,前二十五年是别人考我,后二十五年是我考别人,想想也算公平,在教室里埋头苦学,在考场里埋头苦写的日子并未离我太远,我还记得那些老师的嘴脸。男老师的香烟味道和女老师的高跟鞋声响,都曾是我的梦魇,可我欣赏那种严肃和严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考试的公平,我也一直告诉自己监考要认真,可是……听我说可是。
《难得有情人谐音歌词》第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