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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暮晓掏出手机,给林照宜解了锁,然后同他开玩笑:“可不要乱看我手机的消息,很多俊男靓女找我的。”
林照宜翻出地图输入地址,然后把手机塞回江暮晓手里,转身往停车的位置扬长而去:“谁稀罕,也有很多俊男靓女找我好吗?”
江暮晓三两步追上去,贴在林照宜身边,半弯下腰同他亲亲密密说话:“真的假的,你这么受欢迎啊?那我得抓紧点了。”
林照宜眉毛一扬,得意道:“那是自然。”
说完,林照宜又推了推江暮晓,让他离自己远点:“你别贴我这么近,你是不是在揩油占我便宜。”
江暮晓笑起来:“我不是已经占过了吗?”他冲林照宜挤挤眼睛,戏谑道:“滋味不错。”
林照宜原本想揍江暮晓的,毕竟江暮晓讲话实在太轻浮欠揍,可是冲着他笑眯眯的江暮晓,连鼻子也跟着一起皱起来,鼻梁上那一颗小小的痣因此显得更加生动,林照宜竟然有些看呆了。
林照宜爱过人,他当然知道对一个人的喜爱是一种什么心情,可是坦白来说,喜欢乔焉和喜欢江暮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绪。
对乔焉的爱慕,对林照宜来说,更像是一种对想象中丈夫、师长乃至是如同父亲一般的依恋,是林照宜自己先想象出一个完美的乔焉,然后再将那个形象和乔焉本人揉为一体,并爱上乔焉。
但江暮晓不同。林照宜和江暮晓初相识,他就认识到江暮晓的顽劣和毒舌,可是寥寥数次接触,和这个说话刻薄讨人厌的男人待在一起,又会异常轻松愉快。他不用再争当乖巧听话成绩好的好学生,而是能够释放天性,和眼前这个人拌嘴。
林照宜是喜欢和这样的江暮晓待在一起的,又或许,他喜欢的是和江暮晓待在一起的这种氛围,轻松,愉悦,什么都不用想。许多乔焉会在意的事情,江暮晓都不会在意,相反,他反而和林照宜很有共鸣似的,会让林照宜更轻松惬意。
就好像现在,林照宜看得呆了,江暮晓也并不催他,他只将钥匙圈在手指上有一圈没一圈地绕着,就那么站在林照宜面前,等着林照宜回过神来。那种气定神闲的样子,让林照宜恍然间觉得,仿佛让江暮晓一直这么等下去,他也会愿意。
作者有话说
江总请吃饭翻车了哈哈哈!
第27章
林照宜家住得离学校不远,离吃饭的地点却很远,两人上了车,又几乎是原路开了回去,江暮晓一边导航一边同林照宜闲聊。
“我看你的定位,你新家是住在A大家属区?”
林照宜点头,又摇头,“不算新家,是我和我妈妈的家,我妈妈去世以后我就没再回去,现在不想住在宿舍了,所以准备搬回去。”
江暮晓心中一动。他当然不会傻到去追问林照宜的爸爸去哪里了,毕竟听林照宜说话,就能知道林照宜是没有爸爸的。眼下这个小孩也没有妈妈,竟只有他自己孤零零活在世上。
“自己住,不害怕吗?”江暮晓换上轻松的语气,和林照宜开玩笑。
林照宜看了江暮晓一眼,故意反问:“为什么要害怕?”
江暮晓嘿嘿一笑,对林照宜说:“要是你害怕,可以找我保护你。”
林照宜不禁嗤笑一声,懒洋洋道:“我还在给江总打工,可雇不起江总当我的保镖。”
江暮晓亦笑:“你这嘴,倒挺能说的。”
家属区是老小区了,路窄车多,林照宜一路紧张地抓着安全带,眉头深深皱起,就怕江暮晓一个不小心,把路边停好的其他车给剐蹭了。
江暮晓看见林照宜这副模样就想笑,尚未开口调侃,林照宜就嚷嚷起来:“你你你!你别跟我说话!专心看路!”
江暮晓更想笑了,他将车停好,然后打开后备箱,往旁边一站,故意道:“刚才你不是说自己吃得多了吗?现在自己搬上去吧,消耗一下。”
林照宜:“?!”
为了防止自己搬家累到瘫倒,林照宜扯了扯江暮晓的衬衣,讨好且谄媚地央求江暮晓:“江总,帮帮我吧,我自己怎么搬得完。”
江暮晓站在一旁斜觑林照宜,跟监工似的:“就算你家住顶楼,就算你十分钟搬一趟,我觉得也能搬得完。”
林照宜连忙伸出两根手指,在江暮晓面前晃了晃,说:“夸张了夸张了,我家住二楼,很方便的,江总,你帮帮我嘛,咱俩一起搬,打扫完卫生,我还能请你吃晚饭呢。”
见江暮晓仍旧没有要动弹的意思,林照宜只好咬牙,道:“我下厨做菜,请你吃晚饭,行不行?”
江暮晓终于歪头一笑,拿出手机,说:“我现在就给你买菜。”
林照宜觉得自己被坑了,但是看着给自己拎着巨大编织袋的江暮晓,他又说不出这话。林照宜扛着另一个稍小的编织袋踉踉跄跄跟在江暮晓身后,心情很复杂,脑海中想法也很多。其中占据他大脑最多的问题就是,江暮晓跑来让自己把预约好的快递取消,亲自帮自己搬家,到底是不是把简单的事情给搞复杂了呢?
想到这里,林照宜又赶紧唾弃自己,心想自己怎么被江暮晓的资本家心理附身了,就算是付钱的服务,也还是辛苦快递小哥的劳动。转念又想,可是如果自己不请快递小哥,快递小哥不是赚不到这一单的钱,那他们拿什么谋生呢?
江暮晓几步走到单元口的这段时间,万万没想到林照宜的思绪已经进入到资本、劳动与报酬之间的复杂关系的辩证思考当中,他还不知道林照宜正在思考哲学家数百年前就精辟论述过的问题,只知道林照宜像没骨头的面条似的,笨拙地拖着编织袋,在太阳底下磨蹭。
《主角重生在白痴身上的》第4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