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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爷……我是货主……这汉子打烂的都是上好的……”那个粗噶的陈细根还要辩讲价钱,却不妨迎面飞来一只荷包,沉甸甸地砸在他的胸口上,陈细根忙不迭地接住,还没来得及掂量,衡锦就一把抢过那个荷包,“手——”衡锦低喝一声。
在场众人,包括明霄和卫无殇都没想到这一变故,愣怔地望着衡锦。
“手,伸手!”衡锦不理会众人的惊异,只紧盯着陈老细。
那暴躁的汉子此时便如泻了气的水囊,再无声势,他战战兢兢地伸出手,盱眼瞄着衡锦。衡锦打开荷包取出两块碎银放到陈老西的掌中,随即便看也不看就将荷包顺手扔回给卫无殇,也不知怎么那么巧,荷包竟似长了眼睛,又像会转弯,居然直飞入无殇半掩的襟口。
“滚!”衡锦怒喝,声音不高,却将围拢的人群重新打散,“天宝,你去给五婶捡果子。”
衡锦放下天宝,那孩子立刻便抓起歪在一旁的大柳条筐,捡拾着四处滚落的黑李子,“阿爸,坏了,好多,坏了。”天宝抬头望着衡锦,眼中蓄积已久的泪水终于滚滚而落,天宝看到那么多鲜美的果子被踩得稀烂,终于忍不住,委屈地大哭起来。
“宝儿,算了,别捡了,婶子不要了。”那憨直的妇人扯起天宝劝着。
一直阴沉镇定的衡锦此时却显得有点无措,他求助似的看看明霄,明霄会意,立刻从袖袋中取出荷包,拿了几枚碎银递给那衣衫敝旧的妇人,“我正是来买黑李的,你筐子里的我都要了,那些踩烂了的,也算我的。”
那妇人虽贫穷,人却极骄傲,并无贪心,看看明霄递到眼前的碎银,她摇摇头,“老爷,这银子够买两大车果子了,我可受不起。”她说着就俯身拍打着天宝身上的灰土,“老爷随便给几个铜钱儿就尽够了。”
明霄为难地咬咬牙,他的荷包里根本没有铜板,这个荷包还是细心的卫太后特别给他准备的,怕他路上要买什么零碎的小物件。
衡锦垂下头,想了一瞬,就从明霄手中取了一枚碎银,双手捧了递到那妇人面前,呐呐说道:“这些天,天宝常在你家跟着吃饭,多次蒙你照拂,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妇人抬头看看衡锦,再低头看看那双手郑重捧着的碎银,又抻抻散乱的衣襟,这才双手接过,“即是你的心意,那我就收下了。”
妇人也不多言,知道这父子俩只是过客,她手里捏着钱,俯身拎起柳条筐就走开了,并未留恋。
“衡先生,请到船上一叙。”明霄出口相邀,口气异常坚持。
衡锦愣了一瞬,抬眸望着卫无殇,“花兄,世界真是狭小,想要后会无期也办不到。”衡锦伸手一抄就将天宝扛上肩,“天宝,这位花先生曾为你取过鱼刺,也算是救过你命了,你要谨记在心。”
明霄听到衡锦的话,微微愕然,不知卫无殇何时与衡锦父子发生了交集。
天宝大眼睛滴溜溜转,悄悄打量着卫无殇,依稀记得这人就是那晚揪扯住阿爸不放的家伙,不禁皱起小眉头,这个怪叔叔现在看起来情形可不太对劲,就像被人当胸打了一闷棍似的。
衡锦也不多言,扛着天宝就跃上船艏,明霄紧随其后,卫无殇瞪视着那个漠然而去的高峻身影,眼里冒火,心里却如灌满了碎冰,冷冽尖锐的冰碴子将他的五脏六腑扎得稀烂。
“衡先生,这位是我的舅父……”
大家进了舫船二楼正中的楼舱,明霄转身为衡锦介绍卫无殇,话才出口,衡锦就沉声续道:“花无殇,我们有过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卫无殇身子一晃,腾腾倒退两步,心底呐喊:阿恒,我们兄弟俩本是宿世孽缘!你没死,却已喝了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将我忘得一干二净!
明霄一愣,这是他第二次听说花无殇这个名讳,猜到可能是卫无殇在外行走时所用的,“啊,大家果然有缘,这位正是我的舅父花无殇。”明霄顺水推舟,一边请衡锦父子坐下,一边扭头笑看着卫无殇,“那天在船上,我都没来得及仔细介绍衡先生,他……”
“对他我已经知之甚多。”卫无殇双眼凝注着衡锦,勉强在紫檀椅上坐下,衡锦也回望着他,“花兄,适可而止吧,对你,我已不想再了解下去了。”衡锦话里有话地说着,随手将天宝放在地上。
卫无殇倏地垂下眼眸,拢在袍袖中的双手已紧握成拳,一下子想起沁凉的夜风里四散飘飞的衣片,和……身上的重压与炙热,所有的耻辱、迷茫、渴望、所有未竟的夙愿,隐秘的依恋,虚度的时光,排山倒海汹涌而来,瞬间便将卫无殇砸入深浓的绝望。
“咳咳……舅父……衡先生……”明霄早已感到楼舱内涌动的强大气场,压抑得令他感觉窒息,恰好双喜进来奉茶,明霄眸子一转,笑着吩咐双喜:“双喜,你去将客舱收拾妥当,衡先生父子要与我们同行。叫他们去买些黑李和玩偶,天宝必定喜欢。”
“萧公子……”衡锦似要出言制止,卫无殇也惊骇地猛然抬眸望向明霄。
明霄不等衡锦开口,立刻微微趋身向前,极其专注地凝视着他,“衡先生,我看你不似涓介之人,为何将我的心意当成廉价的施舍?连刚才的五婶也懂得心意并非普通的酬谢,遂坦然接受,我不过是请先生搭一段顺风船,先生请再勿多言。”
衡锦不言不动,脸上却蓦地展开一个笑,异常舒畅又奇怪地带着丝困惑,琥珀色的眼眸中晶辉灿灿,卫无殇远远地看到,心脏如被利箭洞穿。
明霄情知衡锦答应了,也开心地笑了,“我舱中正好备有小床,可以搬到客舱去给天宝用,还有我自己手绘的画画书。”
天宝极之灵醒,立刻发现明霄的话中提起他,便稳稳地朝明霄走过去,一边展开小胳膊,“叔叔……叔叔……”在他的心目中,这个面目俊美可亲的叔叔便似天神一般。
明霄俯身一把抱起天宝,全不顾他满身的灰尘,嘴唇贴着他肮脏的小脸儿蹭蹭,“小宝学会叫叔叔了,叔叔还没给过你见面礼呢。”明霄想了想,便从头上拔下那枚玉鹤簪子,他浓黑的发便似墨瀑般披散下来,“天宝,你的头发长而卷曲,很美,但若不束起来,纠结成一团,梳都梳不通了,叔叔这支发簪送你做见面礼可好?”明霄说着就亲自动手为天宝将长卷发束在头顶,以玉簪绾住。
“阿鸾……这玉鹤簪……”卫无殇顿了一瞬,嘴角勾起一个淡笑,柔和地叹道:“这玉鹤簪很配天宝。”
“嗯……我也这么觉得……”明霄左右打量着天宝,笑得更加明朗,“咱们天宝殊颜皎皎,长得真俊。”
那娃娃历经困厄,异常早熟,已经懂事,知道明霄在夸奖他,立刻咧嘴咯咯地笑了,黑污污的小手抓着明霄雪缎夏袍的襟口,撑起身子‘啵’地在明霄脸上亲了一口,留下水水的一个小唇印。
《花朝由来》第7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