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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秀听了大喜过望,明华以致大夏,还从未有过少年状元!他眼巴巴地抬眸望着小元,“叔叔,你就应了这事儿吧!英儿一定用功进取。”
小元猛地对上他金辉灿灿的眼瞳,脑中嗡地一下旋起气流,“好,叔叔答应你。”承诺出口,小元才骤然惊醒。
“这下好了,有鸾生殿下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英儿一定能顺利过关。”明霄心里松口气,温和地看着小元,“哥,走吧,都找了十年了,就是天宝还活着,肯定也不在这山里了。”
——呃!小元倏地扭头,眸光闪闪地瞪着明霄,明霄气定神闲地回望着他,不急不徐地说道:“我也就私下里叫叫,反正你确实比我年长。也当得起这声称呼。”
“呵呵……”小元勾唇笑了,这小半个时辰他笑得比一年还多,“你也知道我不是你哥哥,你爹听到了会敲碎你的头,还有……”小元转身离开巨岩绝壁,“……还有我姑母(卫无暇),十年前这事刚出来的时候,姑母差点杀上吴山大兴宫,她虽然不忿当年你爹辜负了她,却更加无法忍受你爹欺负我娘。”
明霄拉上英秀跟着小元向谷外走去,想起那时父王狼狈的状况,也不禁苦笑,继而怅然说道:“可我却希望这是真的,我当哥哥,很失败,想知道做人家弟弟是何滋味。”
英秀不明所以,听到此言,忽地咧嘴笑了,“我喜欢当哥哥,虫儿鱼儿还有阿醒,都归我管!”他稚气的声音里略带骄傲,英秀挺直依然单薄的小胸脯,“鱼儿答应给我写信,也不知她是否会遵守诺言?”小小的少年,此时已经有了烦恼。
“放心吧,鱼儿说到做到,她最疼英儿,总是跟在你身后到处乱跑。”明霄温存地笑了,想起东安宫中的这几个孩子,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
“阿醒,是……”小元随口问着,耳边奏响了溪流美妙的乐章,鼻端萦绕着草木碧透的芳香。
“他是中书令秦书研和文教部尚书唐怡的独子,叫秦醒,快十一岁了。”明霄眼前闪过阿醒灵动的眉眼,“也是个小人精,和虫虫形影不离,搞起破坏来天下无敌。”
英秀深深点头,快走两步拉着小元紫藕色的袍袖,“叔叔,那两个家伙是我最大的心病,暂时离开东安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愿我明年回去,他们俩能有长进。”
小元噗地笑了,英秀老气横秋的模样与他深刻俊美的五官极不相配,“青鸾,你的两个蛋,一个叫英儿惦记,一个令他烦恼,真是难办。”
明霄听了立刻挑眉斜睨着小元,“——蛋?你别名鸾生是吧?”
“呃……”小元一顿,喉咙里发出咕嘟一声,英秀使劲抿紧嘴唇,不敢露出一丝笑纹,明亮的琥珀眼中却闪出欢笑。大蜀西南各族都将明帝陛下看作青凤临世,英秀已经懂事了,自然知道明霄能够生育子嗣,心里从未鄙夷只觉景仰,甚至还带着点羡慕。
“叔叔,世上为何只有女子能够生育呢?这么凶险的事应该由男子来做。一个男子若是真心喜欢一个女子,又怎么舍得令她涉险。”英秀浓黑入鬓的眉慢慢拧紧,声音越发显得郑重。
“咦……”明霄和小元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异和沉痛,英秀的娘亲就在他眼前殉难,为了救护他的阿爸,这件惨事对他来说刻骨铭心!
“英儿至诚至真,有一颗赤子之心。”明霄赞赏地说着,垂眸看向英秀,却与小元的视线在半空相遇,“鸾生,咱俩折腾了这些年,到了今天,倒折腾出默契来了。”
“谁说不是呀,朋友不需了解,但敌人一定要搞得一清二楚。”小元意味深长地看着明霄,眼中并无敌意也无悲凉,只有一丝了然。明霄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最好还是做世外隐者,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可惜,鸾生,你做不到,你的个性一向极端,不是恨得要死,就是爱得要死,此时改走中间路线,反而无味,不妥不妥……”
明霄频频摇头,声音滑稽,眼中却含着一丝关切。小元心里一跳,慢慢转头,看着林叶间飞舞缠绵的金色阳光,“我们认识十七年了,到了今日才发现你确有优点,我也心服口服了,可惜茫茫大千,我竟然找不到可恨可爱的人了,连我爹也被我气得不知去向了,恐怕已不在人世……”小元的叹息噎在胸中,片刻就消失无踪,喜怒哀乐于他已是多余之物,忽然玩心又起,小元的细媚凤目中漾起一丝轻笑,他倏地扭身贴近明霄,在他耳根吐气如兰地低哼:“青鸾,要不我就收了你做弟弟吧,当年在坤忘山时,我对你也颇有情意……”
明霄也不躲闪,反而笑嘻嘻地歪过头去,耳珠蹭着小元的唇瓣,“咱们甩了景生?逍遥自在去?就是两个娃娃要带在身边,还有嬷嬷,侍仆,太师,太傅,哦,对了……”明霄声音甜蜜地斜睨着小元,“还有御兽司里的那些个宝贝们,大花虎小毛儿,大凤鸟铃铛儿,一群岩羊大暖小暖小小暖……”
明霄还待要说,小元已经一个健步跳开身,神情惊悚,脸色发白,“罢罢罢,你们拖家带口的太可怕,我可负担不起,就你那两只凤凰蛋已经快要了我的命。”
小元回头看着明霄,惶惑的模样倒不似假装,“青鸾呀,你还真能忍,景生那家伙疙瘩起来比谁都难搞,还有这些个琐琐碎碎的杂事,幸亏没有像你们这样成亲,简直会短命!找个伴儿逍遥一下还好,这么累累赘赘地过日子,我可受不了!”
小元的声音近乎控诉,这时就听一个脆亮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要是真心喜欢那个人,自然就想和她成亲,长长久久地一起过日子,也不会觉得累赘厌烦。”
明霄和小元震惊地看向英秀,见那少年身如翠柏,眼如清泉,眼中隐有波光潋滟,“我阿妈到死也没能嫁给我阿爸,她死不瞑目。”
“英秀……”明霄和小元几乎是同时呼喊,声音中却带着不同的意味,明霄若有所思地眨眨眼,小元若有所思地看看明霄,“咳咳,以后不知哪个姑娘这么幸运,英儿是有担当的好孩子。”明霄上前拉住英秀的手,走在春阳下,阳光明媚,却不及英秀眼眸中晶亮的光芒,他听了明霄的问话,只略垂下头,优美的唇角却微微弯起,露出一个温柔的笑,“陛下……”
“哎呀,瞧那只金鹰!”小元不等英秀开口,就忽然发声高叫,截断了英秀没来得及说的后话,明霄挑眉虚瞪着他,小元不为所动地低声嘀咕,“一入宫门深似海,你真舍得让英儿受苦?”
“金鹰在哪儿,叔叔,金鹰在哪里呀?”英秀毕竟年少,全然不懂大人们之间的隐秘心思,他只仰起头徒劳地望着参天古树间的一方方碧空,“叔叔,我只看到些山雀儿。”
英秀失望地瞪大眼眸,每次回到西川故乡,他最喜欢山林间的野景野趣,那么生机盎然,朝气蓬勃,这是在东安禁宫中无法感受到的,“我答应了鱼儿要给她带几支金鹰翎子的。”英秀声音中的焦急已显而易见。
《花朝由来》第10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