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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锦保持静默,眼中的神情变幻莫测。
明霄下颌微扬,杏子眼中透出深邃坚定的光芒,“衡先生,敌友之分向来就不是那么简单明确的。且不说私人之间的友情恩怨,单论国事政务,国与国之间,并无永恒的友人或是仇敌。都是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的关系。”
——呃!衡锦既觉意外又觉必然,他一向自持自信,难得欣赏他人,如今,衡锦却对明霄另眼相看,他沉吟着说道:“有时家恨比国仇难解,爱恨情仇更属无头公案,除非身临其境,不然根本无从分辨。”
衡锦很少感慨,更不多言,此时算是破例,身处竹屋葱翠间,他的心底一片澄明,从未如此清醒了然,“难得萧公子心胸开阔,思虑透彻,天下这盘棋你已胜券在握。”
——啊!这次轮到明霄意外,衡锦竟然已猜到他的身份,细一回想,又觉必然,衡锦既然是卫恒的锦卫,一定见多识广,只看船上乔装的宫侍就能明白了。
“萧鸾即是小鸾,呵呵呵……青鸾陛下,幸会了。”衡锦缓缓抬臂抱拳,双眼直视明霄,眼中并无敌视,“别的不提了,只你对天宝的善意已令我感念。”
明霄也抱拳还礼,“衡先生,幸会!孩子们都该被善待。他们是天下唯一的希望。”
衡锦微微颌首,随即就从怀中取出那枚玉鹤簪放在桌上,“萧公子,这是你的王太子信物,不该随手送人,还请收回。”
明霄愣住,刚要开口,天宝却眼疾手快地将玉簪抢在手里,“小宝的,小宝的。”他一边念叨着一边将簪子往乱蓬蓬毛茸茸的头上插。
“呵呵呵……”明霄笑了,从他手上拿过簪子为他把头发绾好,“嗯……真好……簪子是小宝的……日后见了叔叔也好有个凭证……”
天宝使劲点头,转身笑眯眯地看着衡锦,“阿爸,是小宝的。”衡锦摇摇头,不赞成地拧着眉毛,嘴角却含着丝淡笑,——天宝收了这份礼,日后恐怕要以命相抵了。
“衡先生,如今三国一统,只有明华,再无南楚,所以,也就无所谓信物了。这只是我个人送给天宝的一个礼物,并无它意,还望先生海涵。”明霄语含深意,衡锦一听即明,沉声说道:“希望明华能善待西川各族,那里山险水恶,大不易居,无法再承受人为之害。”
明霄一听心中便砰砰急跳起来,他一直想和衡锦详谈西川治理方略,但却苦于不知如何开口,此时衡锦主动提及,明霄自然是求之不得。他立刻站起身,恭敬地微施一礼,正色言道:“关于西川之事,霄有诸多疑难之处,还望先生能不吝赐教。”
明霄的声音压得很低,脸上的表情却异常端肃,衡锦并未起身,双眼微扬,迎视着明霄的灼灼眸光,“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若不身临其境,又怎能了解其根源。”
明霄对此深以为然,衡锦的暗示与景生的方略竟不谋而合。明霄刚想进一步探讨,就见梁妈妈亲自端了大托盘走出内堂,明霄只好又坐回竹椅,一边将天宝抱到膝上,“小宝,饿了吧,有好东西吃了。”
天宝耸耸小鼻子,满意地笑了,“包包儿,有包包儿,嘿嘿嘿……”天宝嘿嘿地乐着,口水从小白牙里涌出来挂在唇边,更衬得他那秀美的唇瓣红红嫩嫩,“小宝要吃包包。”
第37章情人
“呵呵呵……”明霄忍不住嗬嗬地笑了,一边伸指刮着他俊挺的鼻梁,“宝儿的鼻子真灵呀。”
梁妈妈笑着将托盘放在桌上,“虽然现在还不是季节,我还是拆了几只毛蟹做了小笼(蟹肉蟹黄小笼汤包),给你们尝尝鲜。”
看着那盘盘碗碗里清鲜精美的家常菜,连衡锦也觉唾液分泌。明霄笑望着梁妈妈,“你做的江鲜无人能出其右,双福也自愧弗如。”
“呵呵呵……那老家伙嘴最叼,如今和你搬到北方可要挨苦咯。”梁妈妈同情地连连摇头,转眼间瞄到天宝头上戴着的玉鹤簪,不禁心底巨震,立刻淡掩笑容,收拾了托盘快步离开。
“衡先生,请——”明霄举箸相让。他和衡锦谨尊食不言的古训,一餐饭虽吃得舒心畅快,俩人却静默无言,只有天宝咿咿呀呀地在一旁助兴,那娃娃虽然才一岁多点,但已相当独立,自己跪在竹凳上,抓着把调羹吃得很香,完全不需要大人服侍。不知怎的,明霄看着他,只觉鼻中酸涩。
“酒香,菜鲜,谢谢萧公子款待。”衡锦停箸,举起面前的青陶酒盏“再敬你!”衡锦的唇齿间透出茉莉烧的醉香,仿佛是江南绿肥红瘦的初夏,可他鼻端嗅到的却是那晚无殇嘴里沉醉的桂花酿,衡锦的眸光变得幽暗,心思牵扯,竟有点蠢蠢欲动。
衡锦再未与明霄谈及西川,执杯相敬时已有惜别之意,明霄也不勉强,更不多言,只举杯一饮而尽,“祝先生与天宝一路顺风。”
‘风’字才说出口,竹屋大门处忽地袭来一阵微风,屋内的光线随之一暗,明霄和衡锦同时转头看去,“啊……”明霄不由得低叫,手中握着酒盏瑟瑟微颤。
霞霭蒸腾,滚锦流火似的卷过长空,竹屋大门边倚着一个纤秀的身影,他身上的藕色袍襟在晚风中猎猎飘飞,衬着背后的一天霞光,便似站在烈焰中一般。
“鸾生……”明霄喃喃低语,轻不可闻。
站在门边之人正是小元,人称鸾生的大蜀世子,此时他凤目圆睁,不置信地盯视着竹窗下的三个人,视线如炬,烧向明霄和衡锦,最后又落在天宝身上。
衡锦迎视着小元焚烧而来的视线,双眼便似阎罗炼狱,转瞬就将那火光吸入眼中,驯服化炼,再无觅处。
小元浑身巨震,踉跄着倒退半步,伸手抓住门框才勉强稳住身子,他想挪开视线,他想掉头而去,他想隐身于空气,将自己全部的耻辱和欲念埋藏,但,面对窗下那双眼,无底火窟般的琥珀眼眸,小元竟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念,直到那人掉开视线,漠然地转过身去,小元才拼力呼出口气,淋漓的冷汗已将内衫黏在背上,暧昧而湿滑,好像一条锦蛇,蠕蠕爬动。
“你认识他?他看起来不像是你的朋友。”衡锦放下手中的酒盏,淡然望着明霄。
“你……你不认识他?”明霄惊声低问,转眼间再次望向门扇,发现小元竟已消失不见了,他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就像一个破碎的幻梦。
“我应该认识他吗?”衡锦反问,心底渐渐卷起一场风暴,此时再回想,恍惚间,仿佛曾见过那双妖娆的凤眼。那年轻男人身上的某种特质令衡锦感觉熟悉又压抑,“他……曾经是我的情人吗?”
衡锦脱口而出,这问题却惊得明霄浑身震颤,衡锦若有所思地扬起头,双眼越过明霄的肩膀望向窗外辽远的云霭,“我的情人们都像他,小心翼翼又野心勃勃,像丛林里看似弱小的猛兽,长着最艳丽的容颜和最尖利的牙齿,躲在暗处伺机扑杀。”
《花朝什么意思》第7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