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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壮就盘算开了,听村里有经验的老人说过,大田村外的林子里野猪不少,到了冬天,凭着雪上的猪脚印最好猎捕,不过,猎捕和守株待兔等着野猪踩兽夹不同,那等于是主动出击、和凶狠的野猪面对面了,必须要有猎枪猎犬护身,不然很容易受伤,甚至把小命弄丢了。不过,田大壮脑子灵活胆子大,根本没放在心上,他只是在盘算投入产出比:买猎|枪猎犬的钱和买半边猪的价钱差不多,而猪肉吃了就没了,猎|枪猎犬则是可以反复使用反复捕杀野物的,他便决定了,明天早起去镇上买把趁手的猎|枪,再物色一条合适的猎犬。不过,现在嘛,先去看看已经布好的兽夹子陷阱里有没有傻不愣登掉进去的猎物。
今天的“猎物”还真有。
而且,虽然没有野猪那样几百斤的规模,却比野鸡野兔大多了,一百来斤呢。
田大壮摸着下巴,俯视着趴在地上的倒霉催了的“猎物”,苦笑着说:“喂,你长没长眼睛啊,这么大个兽夹子你要踩上去?还左右脚都踩上了,害我白花了功夫!”
田大壮为了捕捉野猪,特意选了这么个少有人走、野猪却爱出没的荒寂道路来布下兽夹子,而且是连续的夹子,就怕野猪万一个头大了,一只夹子未必能夹得住。没想到这么慎密的布置,没猎着野猪,却猎着了一个大活人!而且,这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只脚踩上兽夹被夹得血淋淋地也不知道吸取教训的,另外一只脚却又凑上。
两只脚鲜血淋漓地一边挂着一只兽夹,倒是对称了,看得田大壮哭笑不得。
田大壮以为这人是疼晕了过去,便蹲下来推他的肩膀,一边推一边喊:“喂,醒醒!喂,你醒醒!”
见他没反应,田大壮不明所以地说:“不会吧,难道疼死了?”便使劲将他翻了过来,一探鼻息,倒是还有气,没死。
这人一露出脸来,叫田大壮都愣了一下神。
这人也长得太好看了一点!
尽管他的脸色十分苍白,可是,完美而俊朗的面部轮廓,还有搭配着的高挺的鼻梁,红润而漂亮的唇形都是一万个人里面也难得见到一个的,是绝对的美男子。而此时,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看不出眼睛的大小和形状,可是,田大壮从他那优美的长眼线能看出来,这人的眼睛一定也长得很好看。此时,黑黑的睫毛垂盖下来,遮住他眼脸下的淡青色,越发显出几分脆弱的美来。
不过,光是这样打动不了田大壮,他的第一直觉还是想要溜之大吉,毕竟这人是踩着他布的兽夹才倒在这里的,醒了来万一赖上他了可怎么办?
而伺候了病母五年的田大壮深深知道,现在的医院,那是宰人没商量,医药费就是个无底洞,这人还晕迷着,去了医院先要做一堆检查,每一项都是几百块,还没救命呢就要先花掉几千块的检查费用,田大壮哪里舍得呢?不如丢下这人走了算了,反正捕兽夹上又没有刻上他田大壮的大名,谁知道是他田大壮布下的呢?再说了,捕兽夹是田大壮布下的不假,又没有拉着这人的手逼着他走这条道,他自己好死不死地踩上了怪谁呢?怪他自己倒霉好了。
可是,才迈开了步子迟疑地走了两步路的田大壮忽然又停了下来,转身回到这人的身边,叹了口气,说:“唉,算了算了,就算被你讹上我也不能就这么走了。不过,你小子可要有点良心,别看我心善就赖着我要医药费啊,我顶多赔你两只脚的医药费。”
原来,田大壮从小被他娘教导得好,做人要有担当,刚才转身要走的那一刻,心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般,一个说,丢下他,走人,不管!另一个则说:走不得!这个人昏迷不醒,要是就这么走了,这人脚上的血没准会引来比野猪更凶残的猛兽。万一这人因此丢了小命,田大壮不是就罪过大了吗?
所以,田大壮实在是抵挡不住良心的催促,又回转了来,并将本来满打满算背猎物回家的竹篓等物都丢了,好腾出手脚来搬这倒霉家伙。
田大壮自认晦气地蹲下身,将这人的手脚扯在背上,随即发现这人个子也很高,仅仅比自己矮一点点,也是一米八多的高个儿。
好在不算太重,田大壮一咬牙一挺身也就把他背了起来,又托了托他的屁股,把姿势调整得更利于走路,这才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十来里路开外的自己家走去。
田大壮想,回去就赶紧地给这人把捕兽夹去掉,再用伤药把脚包扎一下,看看养几天能不能好,实在不行再往医院里送。
可是,这人一直昏迷不醒,而且,像得了软骨病一般,全身无力地俯在田大壮的背上,脑袋就耷拉在田大壮的脸颊边,随着田大壮走路的颠簸,脑袋也跟着一晃一晃。
田大壮觉出不对劲来了。
这人要只是被兽夹子夹了那么两下,就是流血就是疼也是有限的,按说这会儿又搬又背地,这人就算晕过去也该要醒了,可是,他不光是不醒,还这么一副死人一般全身脱力的样子。
“死人”两个字划过田大壮的脑子,他登时就明白过来了,去他大爷的!这人还真像是个快要死的人啊!这人绝对是踩了兽夹子之前就受了很重的伤,没准那会儿就神志不清了,正常人的话,谁会踩了一个还去踩第二个呢?
果然,田大壮的这个猜想马上得到了验证,这人也许是受了田大壮背上的颠簸,忽然“呃……”地一声发出声音。
田大壮惊喜地扭头,问:“你醒了?”
《捡个总裁生包子作者捕快a》第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