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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荆清峰爱的是阿May还是雷媚?雷媚和阿May谁又更爱荆清峰一些?这是个谜题。
荆清峰已没有耐心再叙天伦,现出原形,把雷媚叼到自己背上,柔声道:“亲爱的,儿子也见过了,该和我去过二人世界了吧?坐稳了,我们走。”一跃入云霄,踪影不见。
只留下石化的四人站在原地。
到底是在山里的好处,折腾得一座小山包都没了,居然一时间也没人发现。
沈衣、沈焰、荆雷、小吉都安安全全毫发无伤(有伤也都被沈衣治好了),回去那个小镇,就像刚从野外采风回来一般平静。只是,心里面都有些异样,好像有些什么在蓄势待发。
买火车票回来,沈焰正看到沈衣和荆雷手牵着手站在旅馆外说着什么,没能忍住偷听的欲望,他很不道德地悄悄绕了个方向转到他们身后。
“……我知道焰喜欢我,可是我一直都把他当弟弟……”沈衣低着头道,沈焰心中一沉,真想转身走开,但是他又听到荆雷说道:“可是最近你好像并不是单纯的把他当弟弟而已。”沈焰心中又一跳,连呼吸都忘记了。
沈衣一笑,道:“我想感情实在是件很复杂的事。雷,我是真的喜欢你。可是,自从在市中心焰吻了我,我突然觉得把他只当弟弟来看是很困难的,又不知道要怎么对他说。雷,我这样是不是很坏?同时喜欢着两个人……还都是我的弟弟。可是,当初喜欢上你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你会是我的表弟啊。有时候真要埋怨命运太会捉弄人了。”她轻轻一叹。
荆雷也笑:“有时候我也觉得为什么要让我和沈焰同时存在,还同时喜欢上你?真有些嫉妒他,从一出生就守护在你身边。”
沈焰心想:难道你不知道我与姐姐一分别就是十年吗?我还嫉妒你呢,和姐姐念一个班级。
沈衣抬头看着荆雷的眼睛,道:“雷,你和焰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人,我不想失去你们任何一个。也害怕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荆雷轻轻摇头,把她拥在怀里,柔声道:“是我们太贪心了,只想独自拥有你。”沈衣在他怀中柔软而娇媚。
沈焰悄悄退开,心里默念:“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生气。”嗯,只是空气里突然有点酸的味道。
其实不要紧的,他才十六岁,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没什么决定是现在就要定下的,未来的变数还很多。只要能一直一直陪在姐姐身边,就已经很幸福了。那个很碍眼的荆雷,其实多看看也就慢慢变得顺眼了。他不会非逼姐姐去做个选择的,那么残忍的事他做不来,如果可以,就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姐姐是笑着的幸福的。
暂时把姐姐借荆雷抱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下次他可以抱久一点。嗯,什么时候再趁夜溜到姐姐床上去睡吧,在她身边,不会做恶梦的。把在雷家的那些记忆全都删除掉,只要记得有姐姐参与的那些片断就好……
新学期伊始,沈衣、沈焰都升入了高二,经过沈焰小小的动了下手脚——他死不承认是对校长用了暗示的咒法——被调入了沈衣所在的班级,小小地引起了轰动。而荆雷通过一次补考也回到了学校,对于他曾失踪过很长时间的事情,仿佛没有人提出疑问——他也不肯承认抹去了别人的记忆。
小吉重新过上了吃完就睡睡完就跑出去打架打完架回来再猛吃的逍遥生活。
校园恢复了往日的朝气蓬勃,再没有那样颓废的舞会,毕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来得更真实猛烈。
只是白衣的陆明绝迹于此,据说,他去了东海探访故友,归期不定。
暑假里那场□□似乎久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纪的故事。关于妖怪们的传说又变成了茶余饭后的闲谈,只是多了几个据称有妖怪出没的旅游景点,为本市的旅游事业添砖加瓦功不可没。而市中心重建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一切伤痛都被水泥钢筋再次抹杀。
人类,本就是最善于遗忘的种族。
☆、风吹过七叶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
头,很痛……
七叶睁开肿胀的双眼,抬手摸了摸头,举到眼前看时,手上粘粘的都是血。他妈的,下手这么狠,想杀人吗?低低的咒骂了一句,七叶伸手去怀里摸金创药,但却摸了个空。
他妈的,连老子的金创药都要拿走,到底老子是贼还是你们是贼啊?她恨恨地骂,头上传来的疼痛让她又闭上了眼睛,渐渐又昏沉起来。
有清凉的液体滴在头上,七叶嘟哝了一声,下雨了吗?眼睛却懒得睁开。下就下吧,淋死算了。
有双温柔的手轻轻托起她的头,给她脑后垫上软软的东西,让她躺得舒服些,又用水清洗着她头上半凝固的血。七叶睁开眼睛,但鉴于眼睛已经肿得只能张开一条缝,再加上头仍然痛得让人恨不得晕过去省事,她能看到的那张脸也模模糊糊的,似曾相识。
再次醒来时,伤处的痛疼有所减轻,眼睛似乎也消了肿,七叶看到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年正坐在一旁好整以暇地用小刀削着一块木头。
“你醒了,喝点水吧。”少年对七叶一笑,放下小刀和木头,拿起水囊。他没有像一般男子那样剃半月头留辫子,而是将如墨的黑发随意束起,束发的是一条明黄色绣龙纹的布条,那是除妖世家雷家的标志,皇家特许不必剃发的修真之家。但雷家人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般都会随俗剃发,或是做道人打扮,像他这样便服又散发的少之又少。
《半妖仙梦》第7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