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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难不成他们看上自己,想强留自己做女婿?
据凌息推断,他穿到了一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一般人家选择把女儿嫁出去换取一笔钱财给家中男丁娶妻生子,极少数人家会招婿,即使招婿,也有一定要求。
凌息刚十八岁零三个月,身材尚有少年人的清瘦单薄,换句话说,一看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更别提下地劳作。
再说社会地位,功名利禄,他一个来路不明,被人从河里捞起来的家伙,没怀疑他是别国细作就不错了。
无论怎么想,招婿都招不到他脑袋上。
语言不通,凌息也没心思搞清楚前因后果,夜黑风高,确定隔壁主屋两人鼾声正响,他轻手轻脚从窗户翻出去,落地没有半点动静。
倏地,凌息捂住胸口闷咳,死命克制住喉咙传来的痒意,阻止自己发出声音。
果然心安得太早,他并非毫发无损,穿越时空还是对他造成了一定损伤,后背靠墙以最快速度检查全身,腥甜的鲜血溢出嘴角,抬起手背擦去,苍白的唇一片殷红。
凌息身上基本是内伤,其实以他强大的恢复能力,假如一直保持沉睡到一周后,他会得到一具健健康康的躯体,然而他倒霉的在修复期内醒了。
因为疼痛指数过高,当时他滴水未进的身体太虚弱,大脑帮他屏蔽掉了痛感,以免他疼死。
现在延迟的痛感来袭,凌息近乎咬碎牙齿才吞咽下痛呼声。
瘫倒在墙角,冷汗如雨下,衣衫湿透可以拧出水,脚边的杂草被他蹬烂,凌息仍未发出半点声响。
假如凌息有太奶,大概已经见到了。
缓过一波疼痛,东方浅浅浮现一抹白光,少年撑着墙壁踉跄站起。
他必须尽快离开,等第二波疼痛来临,他就走不了了。
双脚踩在泥泞湿软的乡间小道,却使人倍感踏实,晨间凉风灌入领口,粗制滥造的衣裳遮挡不住寒意,晶莹剔透的水珠悬挂在丛丛绿油油的秧苗上。
凌息脚步放慢,一点点停下,伫立在田间地头。
无边黑夜落下帷幕,旭日东升普照大地,驱走寒冷,带来光明与温暖。
凌息怔怔望着四面八方的秧苗,葱茏的绿色将他包围,日光倾洒,夺目得叫人移不开眼。
好多秧苗,好多大米饭!
凌息捂住剧烈跳动的胸口,第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
“快抓住他!”
《我把战神掳走后格格党》第3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