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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两头都宰了!”林父霸气的一挥手,没注意到怀里的小猪身子猛地一颤,林父脸上满是笑意:“以往咱家日子苦的时候邻里帮衬的也不少,现下买了猪,咱们给各家送点猪肉,我这心里头也舒坦。”
陶氏一听,是这个理儿,也便不再多言,连忙帮着林父把他用绳子牵来的猪拉进院子里,林妙妙接过林父递来的核桃酥,扭头让吉雀搁屋里去,自己则好奇的看着林父怀里的猪猡,说实话,活了两辈子,这么小的猪她还从没见过呢……
以前见认祖归宗住进国公府的时候,叔父的大姐儿养的一只小狗就是巴掌大小,她当时可喜欢的紧,总想着抱一抱,可那大姐儿每每见了她,总阴阳怪气,莫说是让她抱,便是摸一下也不肯。后来听说那只小狗没活长久,吃了不对付的东西,生病去了。
为此,她还难过了好一阵。
“它可真小。”伸出一根手指顺了顺小猪头顶的绒毛,柔嫩的手指触及在软软的白毛上,沈泽触电一般抬起头,一双灰沉的眸子冷冷盯着眼前之人,而后蓦然一惊——少女越发清晰的小脸在眼前显现。
沈泽:“……”心底深深的叹了口气,他是真没想到,自己变成了这般模样,也能遇见林家姑娘。
这是有多深的缘分?
林妙妙被它看的浑身一寒,沈泽毕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将军,即便林妙妙上一世见多了冷眼,却也从没被这样的人物杀气袭体过,只是等她再去追寻的时候,小猪猡眼中澄澈透底,平淡如潺潺的小溪。
林妙妙眨了眨眼,往旁边移动了一步,沈泽也跟着她看过来,林妙妙抿嘴一笑,心中思量着,揉了揉沈泽的脑门儿,见他乖乖的窝在林父怀里一动不动,只拿眼睛瞅着她,林妙妙感叹一声:“这只小猪看起来很喜欢我呢,不如爹你宰前头那只好了,这只留着给我养吧。”
沈泽面色不动,心中却涌起一股绝处逢生的欣喜之感,即便沈泽早已练成了遇事不惊的态度,可真正关于性命之危的时候,他依然是很在意的。
她说的……可是真的?
沈泽拿眼睛瞧着她,少女明媚的笑容越发鲜活起来,他微微眯起眼,眸色中流露出几分欣慰,心下想着,倘若不是这一次诡异的变化,他们原本也不会再有交集。
若能得救,等他日后回了自己的身体,定要来还了这份人情。
“这么丑的东西,养它作甚?”在林父眼里,猪就是猪,猪都是丑的,毛色分布和体型大小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林父拎起沈泽一只前蹄,眼睛上下打量,愣是没看出闺女瞧上它哪点了,他摇了摇头,心道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怎么能养这种粗俗动物,小猫儿小狗还差不多,就是小鸡小鸭也要强一些啊,林父摆摆手:“女儿家哪有养猪的?说出去让人笑话。”
不料林妙妙这次却倔强的很,她上辈子想抱一抱别人的小狗都不成,这一世好不容易自家来了只得她喜欢的,哪会这么轻易让林父给宰了当肉吃?不过,自小在林父跟前长大,林妙妙又哪里不知林父的软肋,甜甜的笑了笑,林妙妙抱着林父的胳膊不撒手,“谁会笑话您闺女啊,咱们关起门儿来自家过自家的,别人笑话那是嫉妒——再说它还这么小,身上恐怕没几两肉吧?宰了吃多浪费啊。”
也不怪林妙妙如此执念,林父怀里的猪猡既不嚎叫,也不动弹,只安安静静的看,不知比院子里那头大的好了多少倍。有对比就有好坏。况且,不知为何,林妙妙总觉得这只小猪像是能听懂她的话似的。
灵性十足。
看上去甚至比国公府大姐儿的那只还要乖顺。
不着痕迹的从林父怀里抱走小猪猡,林妙妙脸上笑意盈盈,她抬手挠了挠沈泽的下巴,“小东西,想要住进主人的香闺,可定要洗的干干净净才是。”少女身上清爽的馨香从鼻翼间传来,沈泽轻嗅了嗅,暖暖的香味盈身,心中竟是无比安定,而他此时的心境又和昨日有所不同了——像这样的姑娘,就该要生的如此娇媚,才算老天有眼。
……
屋里备好了温水和皂角,吉雀探了探水温,目光不由往自家姑娘身上看去,和林父一样,吉雀也不知林妙妙为何会想要自己养一只猪,但仔细看了看,姑娘怀里的小猪皮毛生的都比旁的光亮,仿佛镀了一层蜡一般,额上一抹绒毛雪白,脸颊却是黑黑的,小眼睛还似模似样的打量着屋子,分外滑稽。
林妙妙向来爱洁,虽然沈泽身上没有怪味儿,但她还是往小木盆里撒了把花瓣,才把怀里的猪猡放进去。沈泽身子一僵,差点没立马从里面蹦出来,这会儿他只觉得眉头青筋跳起,他一个大男人,洗什么花瓣浴?
见林妙妙这番做法,吉雀在身后忍不住一笑:“听说宋子家养的猪叫花花,姑娘这只可有起名字?”
林妙妙想了想,以前她在侯府大宅子的时候,里头的女人一个个名字倒是起的好听,可都命短的很,她也不求小猪猡能偿命百岁,但十年八年的总要有的吧,起个乡土一点的名字好养活,用指头摸了摸沈泽头上的毛,林妙妙微微一笑:“不如……就叫富贵好了。”
富贵平安。
猪和人一样,要活一辈子,最重要的可不就是平安么。况且动物的心思一般都极为简单,只要能跑能跳,能吃能睡,便是赛过神仙。
比人可好养多了。
“富贵啊,以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林妙妙捏捏他的小蹄子。
《重生之富贵天成有肉吗》第1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