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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熊鑫正专注地在五线谱本上书写,铃声钻入耳膜,他将签字笔丢下就摸过了放在一旁的手机,可惜来电显示:阿元。
熊鑫有点儿鄙夷自己。
接起电话,阿元乐天派的声音轻快的传来,是约他晚饭。熊鑫允了,阿元说那就七点吾乐汇辣界见!别迟到呦,我跟朋友在一起,你争取早到先占座!吼吼,烤鱼什么的最有爱了!咱团的毫不犹豫!四人餐,你可以带人~
挂了电话熊鑫低头又写了几笔,却发现自己心浮气躁得很,索性拿了外套出了琴房。
回长椿街住已经有几天了,起先还提心吊胆怕彭勃忽然过来找他,结果至今别说找了,电话也没有一个。点上烟,熊鑫深吸了一口,觉得自己虚伪的不行。什么提心吊胆,心里根本就是有点期待吧?结果呢?呵呵。他发现自己可真是爱自作多情。
下午已经过去了大半,将近四点的天空是洗练的蓝,熊鑫仰头看天太过沉迷,脖子不觉有些酸疼。
节后母亲的秘书回来了,大概是碍于他在母亲家住,直到十五才出现。三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男人的紧张害他也无端端的紧张起来。吃了饭,男人坐了一会儿起身告辞,熊鑫更是浑身疼。要知道,这个男人是住在这里的。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呢?他不知道这是母亲的意思还是男人的意思,但这是他回来长椿街住的绝对原因。要不就好像,他在故意破坏他们。
如果是以前,他可能真会这样干吧。父母的行为实在让他看不过眼。他的心被他们伤透了,他当然会反过来啃咬他们的心。可……那天去父亲家,父亲留了他晚饭却回来的不算早。一下午他都跟父亲的女人待在一起。他们当然无话可说,所以各干各的。他在侧房抚摸他冷落已久的施坦威钢琴,女人抱着孩子在二楼小睡。她忽然出现在他身后,他马上察觉到了,但又不知该不该回头。直到一曲勃拉姆斯的第一钢琴协奏曲结束,熊鑫发现自己陷入了针尖对麦芒的境地。他回过头,女人安静地站在他背后,眼睛里写满了赞许。他们会开始平静的交谈也许正是与这份发自内心的赞许密不可分。话题很闲散,多数无关痛痒,但潜移默化中,女人将话题理出了头绪。她说的道理熊鑫懂,懂却难以接受,至少在那么多年中都无法接受。他明白父母的爱情早已结束了。与其不断的争吵伤害,不如分开来过彼此想要过的生活。熊鑫也厌烦他们的争吵,吵到难解难分总是他愤怒的吼声让两人回到现实。可他不愿意这个家散了,但这个家不散他不仅是唯一的维系也是唯一的受害者。彼此憎恶的两人,已经不会互相伤害了。而不再相爱的两个人,当然也有再爱上别人的权利,这与年龄性别都没有关系,爱是一种本能。熊鑫不知道是自己变了,还是这样的局面持续太久自己已经麻木,他发现他已经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现实。大概,可能跟自己最近经历了太多也有关吧。女人适时的把话题转到请他回家住上。她说:侧房这边进行了改建都是我的意思,跟你爸爸无关。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你讨厌我是应该的,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换做是我,父亲没有离婚却跟别的女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我也会激烈地反对,甚至有更强烈的抗争手段。所以我才提出把这边单独隔开,上下两层既方便你生活也方便你弹琴,包括改了单独开向的门,又修了新的车库。我只是想你住在这里,我们可以不见,但偶尔见到,也总比始终陌生来得要好。我不奢望你会接纳我,但我希望时间久了,你看到我不再那么愤怒,首先会原谅你父亲。我爱他,我当然就不会恨你,因为你是他的心头肉,我不会说我也会爱你这种话,你的母亲在你身边,她可以给你你最需要的爱。我只是不想和你成为敌人。我不会排斥你也不会疏离你,我始终在我该在的距离上,而我所做的一切也都围绕着这个适当的距离。晚上父亲回来,女人带孩子陪他吃过饭就上了楼,把时间留给他和父亲。父亲与他聊了挺久有关出国留学的事,临睡前他装作无意地问:要不要回来住?研三没有那么忙了吧,但写论文啊做毕业作品,环境还是安静些好。你又不是那种好好吃饭按时吃饭的孩子,这边小春可以做了饭让李嫂端过去,或者你不愿吃她做的东西就让李嫂做。
又一支烟燃尽,熊鑫用脚碾灭,转身回了琴房楼。
长椿街的房子二月底说话就到期,房东表示要涨房租,数额高的熊鑫明白,他是无意再出租了。再租房吗?不久就要出国了。回家住吗?是住父亲这边还是母亲那边呢?一点儿主意也没有。
六点半熊鑫就到了吾乐汇辣界,环境挺不错,要不是新店酬宾大概也不会做什么团购,就是有点吵。他塞上耳机开了Ipad,阿元迟到是一种习惯。尤其她还说跟朋友在一起,这会儿指不定在哪个百货公司走不动道儿,或者窝在哪辆拥堵在路上的出租车里补妆。想到这儿熊鑫不禁笑了,也想起去年阿元沮丧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哭着要他娶她。熊鑫现在真觉得与其他俩再纠葛在不靠谱的爱情里面,不如明天就领证结婚生个娃娃,就也都踏实了。
进入游戏界面,卡通小人随着音乐摆动,熊鑫注视着Ipad,没出息的又想到了彭勃。他使劲晃脑袋,点击了游戏开始疯玩。
你要Ipad么?有人送我俩。你拿走一个?
我要它干嘛?
玩儿玩儿游戏,那什么还有一些苹果自带的音乐软件。
你拿给你BF啦。
没告诉你俩嘛!
别再想了,人家本来就有BF。呵。你算什么呀。
“我来啦!”
将近八点阿元才出现,跟他背后狠狠拍了一把,吓他一跳她却为此乐得像朵花儿。果不其然,手里的购物袋大大小小挤在一起。
“来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小,熊鑫。熊鑫,这是我朋友丹红。我都喊她红红姐。”
阿元一坐下就招呼服务员点菜,报了团购号码,又多点了酒水。熊鑫跟丹红相视而笑,两人都很礼貌。丹红不太像阿元的朋友,以熊鑫对阿元的理解,用他妈的话说,阿元就爱跟疯丫头混在一起,惹是生非。面前的丹红一头大波浪,一袭牛仔裤简单利索,短夹克更给人以精神的感觉,却不失女性的妩媚柔软,一看就是一个很干练的女人。年纪也比阿元大,三十岁上下吧。再看一旁的阿元,头发照例剑走偏锋惹人眼,桃粉色的线衣裹得紧绷绷招男人犯罪,大冬天穿条皮裙,里面的打底裤花纹灿烂,八厘米的靴子鞋跟儿能把谁踩骨折,典型新新人类。这俩朋友,真是怎么看怎么不搭。后来聊起来,熊鑫才明白,怎么百合跟辣椒插一起了——原来丹红是在沙龙认识的阿元。熊鑫真想说姐姐你遇人不淑。忍了。
《无赖1982》第8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