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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都给你咬。”程清和故意把咬字说的涩气满满。
季朝雨不敢说话不敢动。
第四集
毕业答辩以后,季朝雨登上公路车,背上两人一起精心准备的行囊,踏上了那条没定目的地的旅程。
在季朝雨展开骑行没多久的一天,她在一间省道旁的小餐馆吃饭,旁边桌的老夫妻正在分享一本诗集。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她还是听到了那位老夫人读出的几句。
“来吧,人间的孩子,到水边和荒野里来吧,和一个精灵手牵手吧。这世上哭声太多,你不懂呀。那个眼神庄重的孩子,正和我们一起走着,他再也听不到温暖的山坡上牛犊稚嫩的呼叫;也听不到水壶在炉子上的鸣叫,那声音,曾安抚过他的心灵,也听不到了。老鼠围着箱子的蹦跳,因为他来了,人间的孩子,到水边和荒野来了,和第一个精灵手牵手了。这世上哭声太多,你不懂的。”
不知不觉间,季朝雨听得泪流满面,老夫人不经意间抬头,就看到隔壁桌的小姑娘泪眼婆娑的望着自己。
“孩子,这是咋了,没事吧。”老夫人赶紧给她递了一张纸。
回过神来的季朝雨才发现自己悄摸摸的哭了,一脸不好意思的说:“没事没事,阿姨,就是您刚才读的那首诗让我非常感动,请问是谁的诗啊。”
老夫人把书递给她,“这是叶芝的诗,你喜欢的话,这本诗集送你了。”
季朝雨再三推辞都推辞不过,满怀感激的收下了。
叶芝她当然知道,伟大的爱尔兰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那首《当你老了》恐怕无人不晓吧。季朝雨之前也读过几首,感觉这位诗人的诗总是充满哀伤,也没多喜欢。
想不到心境变了,再来看,居然产生了完全不一样的共鸣。
老夫人关心了几句季朝雨为何会一个人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季朝雨也不避讳的给老夫人分享了自己的迷茫。
老夫人听过后善意一笑,“你们小年轻就是爱瞎想。一个人生命的意义难道只有追名逐利吗,只有那些大名人大富豪才能说活着有意义?活到我这个年纪了,我们也没那么多好奇心,更不可能去从事什么有创造力的事。能健健康康,无病无灾的活着,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
这番话说的平平淡淡,但着实给季朝雨充满迷雾的心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
小时候总以为自己以后能长成想成为的大人模样,长大了才知道,自己偏偏成了以前最不喜欢的人,庸庸碌碌的过着每一天。
她第一次给程清和写了一封手写信。
“清和,展信佳。今天我听到一首诗,叶芝的《被偷走的孩子》,说了一个精灵偷小孩的传说。但我听完后不知不觉的哭了。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精灵用仙境的美好来诱惑小孩跟他走。但我感觉,那些小孩其实是在战火中死去的亡魂,他们眷恋家乡不肯离开,而好心的精灵跟他们说,世界上的苦难太多了,你们早早就失去了生命还来不及体会,不如放下对人世的执念早早跟它离去,去那个没有磨难只有美好的伊甸园。
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好难过。我只是做了一个丧失感极重的梦都像心里空了一块,更不要说是那些真正历经苦难的人们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好矫情,仿佛一个没吃到糖的小孩在无病呻吟。
但今天也有开心的事,我遇到一对很有智慧的老夫妻,他们给我讲述了他们认为的生命的意义。我觉得我好像没那么迷茫了,我应该去追求一些更脚踏实地的东西,而不是在那些虚无缥缈中逐渐迷失自己。
清和,对我现在的心迹,我没办法剖析的那么清楚,但我相信你会懂的,对吗。收信勿回,我也不知道明天我会去到哪里。”
随信寄出的,还有在路边捡到的一片火红的枫叶。刚把信寄出去,季朝雨就激动地给程清和发了信息,告诉她自己给她寄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让她好好期待。
当程清和收到信的时候,她真的很惊喜,她收到那么多季朝雨给她的文字,却是第一次收到手写信,虽然都是季朝雨为她定制的专属留言,但手写的毕竟不一样,除了能闻到书墨的香气,仿佛还能闻到季朝雨清爽的味道。
这一刻,她明白了书信的意义。没有任何情话能甜过书信,没有任何想念超越书信。不是因为过去的时间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是因为现在的人们太浮躁,不肯体会书信的浪漫。
虽然季朝雨因为地址不固定不让她回信,但这完全拦不住程清和对书信的热情。
她立马提笔给季朝雨回了一封信,述说自己最近的一些感悟,然后扫描发了过去。
彼时,骑了一天山路累成狗的季朝雨已经睡的横七竖八了。
自从开始骑行以后,季朝雨仿佛真的把自己当做一个苦行僧。不再依赖手机,甚至连和程清和的联系除了保平安,其他想法都更倾向于用书信表达了。
季朝雨一直认为自己对文字有重度依存症。很多自己说不清的情绪都会原原本本的记录在日记里,以前对程清和说不出口的话,现在用书信也都能很顺利的传达给对方了。
她对这一现象感到欣喜,也在信中和程清和表达过自己的喜悦。程清和虽然也开心她现在什么都跟自己分享,但又很担心以后面对面万一又被打回原形。
一天傍晚程清和突然收到一通陌生来电,一接起来就听到季朝雨格外低落的声音,“清和,我手机丢了。”
《飞鸟集最后一句话》第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