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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别出来。”项桓提了提嗓音,“我开膛破肚了。”
此后的几天,他们这院落里总是飘着一股散不去的腥味,狼皮就挂在树下,项桓给搭了个葡萄架,等晾好了可以做成褥子。
狼肉倒是有药用,温补的能益气养血,宛遥把它切成块儿风干,最后卖给了药坊。
咸安二年的秋季,当大魏南境打得战火连天之际,处在凭祥关最北端的青龙城却呈现出不可思议的温馨与祥和。
宛遥辞了医馆的活儿,在城中的闹市租了个小摊子卖药,因为价格偏贵,生意不太兴隆。但名气却打得很响,至少来问价的都是出起钱的人物。
而这段日时间,项桓则忙着跟城中的猎户三天两头往外跑,他手脚快动作利落,每回上山总是满载而归。
一旁的老猎人见状便出声感慨说:“到底是年轻好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有你这般的武艺……小伙子前途无量,将来必然是咱们这附近最好的猎手。”
他提到将来,说的是猎手。
那一瞬,项桓恍惚了下。
自他流放至此已过去数月之久,从颠沛流离再到赚钱糊口,来青龙城之后,每日所思所想的都是如何快些好起来,如何修身养性,如何发家致富。
仔细一想,那些驰骋沙场的风光往昔就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军营,战枪,烽火,突然间变得十分遥远。
当日的自己也许做梦也不会料到,如今会沦落至边城,靠打猎为生吧。
转眼即将入冬,山里的动物也渐渐不太容易觅得踪迹。
项桓拎了头马鹿兴冲冲地回来。他知道鹿茸是好东西,这么一整只拆开,周身都是宝。
彼时,宛遥正坐在桌前写着什么,院子已成了他的屠宰场,夜里若不甚上茅房能看见无数颗脑袋挂在其中,一副冤魂不散的样子盯着人看。
他这辈子……恐怕就是个杀戮的命了。
之前杀人,现在猎物,干的还是老本行。
项桓刚收拾好一地的残局,在角落洗手,远远的听到宛遥在叫他,便把刀子随意涮了两下跑进去。
“什么事?”
她坐在床边示意,“你来,我给你看下腿。”
尽管这些时日他满世界蹦跶,但例行检查还是需要的。
项桓颇听话地依言坐了,不必吩咐就自行卷起裤脚,“起初晚上还有点疼,现在早就没事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又那么爱折腾,足足熬了四五个月才痊愈,这会儿已是筋肉有力,恢复如初。
宛遥俯下身细细推揉着断骨的交接处,她手劲轻,按在膝上时又极有分寸,软软的很是舒服。
项桓就坐在那儿低头看她。发现宛遥安静做事时,眉眼是十分专注的,哪怕只不过些许小事,也能认真得像在面临千军万马。
“如何?是完全好了吧。”
见宛遥起身,他甚是自信地伸手把裤腿放下去。
“嗯,骨头长得很好。”宛遥隐约松了口气,紧接着丢下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那等明年开春,我也能放心回京了。”
项桓挽裤子的手蓦地一顿,方才灿烂飞扬的星眸明显有刹那黯然,神色被猝不及防地一句话引得有些懵。
“……你要回长安?”
他在原地愣了下,忙三两下穿好鞋追出去,“为什么?”
宛遥折平桌上的信纸,转身来平静而认真的回答:“我本就是离家出走,此举于我而言已经算是不孝了,因为担心爹娘找来,甚至连书信也没怎么寄。现在你既然康复无恙,又可以在此处养活自己,我再留下也没必要。”
《我家少年郎书评》第72章(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