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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是陈强家的做决定,做了腌笃鲜,东坡肘子,胭脂鹅脯以及清炒玉兰片儿。
汤就是很常见的青菜汤。
搭配的白米饭,荤素搭配,看起来清清爽爽。
酒是梅子酒,喝了三坛才有可能醉人,平时喝一摊子,也只是微醺而已。
吃饭的时候,其实也很有气氛,因为都是成年人了,也就摒弃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这个规矩,反而又商谈了起来。
主要是温润说,鲁明牛庆他们俩听着:“这买卖做了之后,要抽调百分之五的利润出来,做善事,修桥铺路,接济孤寡,甚至是赶上了天灾人祸,还要努力的帮朝廷赈灾。”
“做善事……还要赈灾?”鲁明愣了一下:“这是为什么?我鲁家平时也是逢年过节,施粥舍药的,朝廷但凡有个什么事儿,也积极响应。”
这件事情,还要单独拿出来说?
“名声,名声很重要!”温润告诉他:“若是鲁家糖能走进千家万户,可你光知道攥钱,不知道做好事儿,赚钱干什么?让人知道你家有钱?一个商户,就跟养肥了的猪似的,等着人来宰杀!可你要是有个大善人的名头呢?谁敢动你,那些受到恩惠的老百姓,就第一个不答应,民意!我们要的就是民意。”
其实应该说是“民心”,但是这个时候,还不能这么说。
“何况一旦有个什么天灾人祸的,朝廷来不及赈灾,你在当地打着朝廷的旗号,为朝廷缓解燃眉之急,你说,朝廷能不知道你家的大名吗?”温润敲了敲桌子:“不要那么短视,往长远了看,你名声好了,以后才能发展得更好,但是做这事儿的时候,不能把肉埋在饭里头吃,要让上头的人知道你做了什么,也要让朝廷知道你的名字。”
好名声谁不想要?
朝廷要是治下有这样的“义商”,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对,对!”鲁明顿时就想通了:“还是您有远见,这一杯,我敬您!”
温润跟他喝了一杯酒,又说了一点事情,比如等买卖做大之后,要培养自己的人,比如可以弄个孤儿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这些孩子长大了,绝对是铁杆忠心之辈,不管是当个管事的还是商队领头的,都可以啊!
甚至鲁明还提议:“最初做糖的人,务必要采买合适的人手,都要死契的那种,最合适!等以后买卖做大了,再有人手帮忙,那个时候,哪怕配方被人琢磨出来,或者有人想偷配方,也够我们缓一缓了。”
他的意思,温润明白,这是延长配方保密时间。
只是买人的话,一般都是活契,就像是陈强家的跟她儿子,虽然是奴仆之流,可母子俩是活契,要是某一日,陈强家的想要带着儿子赎身,温润也是不能阻拦的,但是要身价银子。
这要多少,就是温润说了算了。
这是允许赎买自身的卖身契,也叫活契。
死契不同。
死契这样的卖身契,等同于是将自己的生死都卖给了主家,打骂随意,甚至有权利处死奴仆,只要说是买的死契就行了,官府都不过问的那种。
是真正的生死不由己。
但是这样的人,却很能得到主家的信任,因为小命掐在主人的手里头,是除却家生子之外,最让主人放心的那种奴仆。
也有的人,会用这种奴仆,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或者是做了那种一旦被发现,就会无法挽回的事情。
这时候,这种奴仆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大将军的读书郎目录》第106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