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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快八十了,这具身体自己知道,穿着衣裳也许还可以混淆个二十年,可是,当夜里,除去一切伪装以后,那些叠起的层层肌肤,那些触手仿佛棉絮一样的软软感觉,还有,那频频沐浴也驱之不去的,老的气息。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有时候半夜里醒来就再也无法入睡——一个老人,睡眠总是少的。看着被子底下枯瘦的一段胳膊,只觉恍若噩梦一般。年轻时浑圆的手臂似乎就是昨天的事。而偏偏这样的身体还是渴望爱抚的。她迷恋那种一双手轻轻抚过肌肤的感觉,甚至清晰地记得那些与人缠绵的细节,在无法入睡的那些夜晚,那些细节,白蚁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啃噬着她的心和她的灵魂。是的,当肉体老去,心还不肯。有时候,她甚至觉着,正是因了这身体不再有年少时敏锐的触感,因此需要更多更多更多。
张雪亭有一个男伴,和她比起来,非常非常年轻,只有三十岁。这当然是用钱买来的。这样的事情,在上海滩上,并非独一无二。且,对于张雪亭来说,世俗礼法和所谓眼光,统统都是狗屁。但是,她买下这个男伴,真正用的时间却并不多。虽然恨不得夜夜身畔有人,恨不得将那双手抚过身体的感觉永远留下,但她绝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了独眠。不,不是体力的问题。而是——尊严。
张雪亭清楚地知道对方的心理感受,年轻时,她也曾经看在钱和其他的份上,和老人相处,双方穿着衣服倒还好点,一旦坦诚相见,她见到对方那具身体所产生的巨大震惊和本能的生理排斥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掩饰,无论如何。尽管她在这一行浸淫多年,尽管她十分敬业,甚至,尽管,那个人与她,是有那么一点感情的。可是,什么都抵不过身体的强大本能。她竭尽所能不在脸上露出一点点厌恶的神色,但是,对方的眼睛里却写满了悲哀和卑微。在她活生生的青春面前,他的权势、金钱甚至是平日里的曲意承欢统统都变得不值一提。在她的青春面前,他的老,令他低,低,低到尘埃里去了。所以,张雪亭动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自控,按捺住心中渴望,不去贪恋男伴。可是,那青春啊,那鲜活的肢体,那蓬勃的生命气息就在眼前,并且是已经买下来的,只要她伸手,就在那里。这样的诱惑,强大到某些时候必须竭尽一切去抵御。且,只要尝试过一次,就宛若吸毒,一定会忍不住再去尝试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愿意付出一切去换取一个刹那的愉悦——不但金钱无所谓,甚至是自尊也不值一提。
是不是有一个一起慢慢变老的伴会好一点?尽管青春那魔法一样的光焰不再,但是却不用牺牲尊严。两个人,在夜里,相拥而眠,用同样老朽的身体给出一点平等的温暖和慰藉。这样,会不会好点?可是,这样的猜想对于张雪亭来说,是没有机会去验证了。虽然她现在已经老了,但是却无法容忍一个同样的老了的身体在旁边——这种高容忍度,一定得要有时间来打磨才成。也许,这是普通夫妻的一项天然福利吧——那些年轻时在她身边的男伴,现在大多数都回到了妻子身边。这绝对不是什么浪子回头,而是多半出于和她一样的考虑:老到一定程度,在陌生人面前脱下衣裳,哪怕是在付钱买来的人面前脱下衣裳都成了一种需经天人交战才能决定进行或不进行的行为。
这样的情形,永远不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张明铛小凤仙可以想象。张明铛或许还会有苍凉之感,小凤仙大抵连苍凉之感都不会有罢。呵,想到小凤仙,张雪亭的唇边浮起笑,真是忍也忍不住的骄傲啊。曾经某个刹那,她的确是动了要遍请上海名流,然后在宴会上把小凤仙推出的恶俗念头——说她虚荣又怎么样呢?她就是恨不得爬到什么高处去吆喝一声:小凤仙是我张雪亭的孙女,是张若莲的女儿!是,这是一个情结。那场宴会,那场北平的,隔墙听来的宴会。那名女子,有和若莲一模一样的脸的女子,小的时候笑起来和若莲也一样,一侧脸上有一个小小酒窝。只是若莲的酒窝在左边,她的在右边。那曾经紧紧地紧紧地贴着她胸口的软软身体,长成了一个那样的女子——可是,她只能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听。从客人还没有来时,他们一家人的谈话开始听,一直听到他们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啊,不,没有怨也没有恨——这是别人花了时间花了心血栽培出来的果实,自然该别人享受这一刻的光荣和幸福。可是,真伤心啊,真的真的伤心啊。而今,小凤仙的长成,多么让人欣慰,简直是上天为了弥补她张雪亭和张若莲的双重遗憾而送来的礼物。她要真是大开宴席,势必没有一个人会有异议。可是,到底不能,也不愿。象张雪亭这种人,至死也不愿堕了腔调,至死也不肯落了下乘,至死也不肯被单纯的欲望控制。
无论多么不舍,无论如何拖延,晚宴还是散了。张雪亭的大门外,汽车一辆一辆地开了去,大家在门口一声声道别,笑语呢喃,且再相约走动。
“姐姐什么时候过我们家来?”金宝说,“我还想听你说埃及。那里,和上海,听上去可真不一样。”小凤仙微微笑,“等什么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那里是和咱们这里很不一样。”
是,很不一样,很不一样。埃及,开罗,五旬风,还有——那是1936年4月28日,埃及福阿德国王去世,法鲁克王子即位。那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几乎一夜之间,到处都挂满了他的画像和照片。那个王朝更迭的时间里,小凤仙在开罗。
那一年,小凤仙的导师申请到一个项目,心情非常愉快,在某一个早上,忽然上来兴致,带上几个得意门生去看世界——作为一个建筑系的学生,一定要多多见识。他如是说。然后,他们到了开罗。因为要去沙漠看金字塔,小凤仙穿了一套裤装,愈发显得人高腿长,英气逼人。她从房间下到大厅,出现在同伴面前的时候,当即就有口哨和惊艳的叹声响起,饶是那时的小凤仙一双眼睛里全盛满了失恋的烦恼,也笑了出来。
“可是,”导师用眼睛赞叹再赞叹之后说,“这里的女子连面孔也遮得严严实实……我看你再套条裙子也许更好些。”小凤仙叹了口气,回身去房间。再下来时,大厅里密密都是人。
“去不了了。”一个同学说:“起风了。”
小凤仙望向门外,那是一幅永远不会忘记的壮丽奇景,她当即就张口结舌地呆立在那里。那样的风,生平仅见。这是小凤仙第一次看见五旬风,但不是最后一次。在那以后的漫长岁月里,当这个季节来临,只要手边事情放得下,她都会重来此地,与风约会。
也曾经幻想过,当风起时,再一转头,他就在那里。就象这次一样。是的,这一次,小凤仙沉醉在五旬风的壮阔奇景之中时,应该是第六感觉——她倏忽回头,定定地撞上了他的眼睛。隔着密密的人,隔着大厅里层层叠叠的水晶大吊灯,隔着沙发隔着花木隔着穿了制服的服务生隔着……一切,她和他的目光相遇,然后胶着。空气似乎凝固成有形的实体,她情不自禁地朝他走去,每一步都仿佛可以听见心跳和脚步一起在大厅里訇然回响,惊心动魄。他也朝这边走来,面部看不出一丝表情,每一块肌肉都已经蹦得铁紧——如果要告诉别人,他和她完全是偶遇,在上帝的安排下偶遇于一个陌生的国度,一场席卷一切的风里,大抵是没有人相信的吧,怎么看都象是经过了细细的密谋。
《丽人行的丽人指的是》第4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