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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嫂愣愣地点头,又满腹狐疑回去问宋任远,后者沉默片刻,说:“带他进来吧。”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真的是他愿意看见的吗?
大黑被吴嫂制住,毫无所觉地啃着磨牙棒,凌诩朝她再次道谢,走了进去。
见他如约而至,宋任远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反思了一晚上,还是决定再好好劝劝他。
“坐吧,”他的语气相比昨天而言温和了许多,“其实你可以不用做到这样,因为即便让你见了宋航,我也不可能答应你们在一起,你今天所做的努力都是白费。”
凌诩却笑了,摇摇头:“如果在这里放弃,我和宋航迄今为止所有的努力才是白费。”
如果论倔强,他也绝不输宋家这两父子。
“我已经把所有演出账号全部注销,酒吧的工作也辞掉了,”他一边说,一边蹲下将带来的吉他从箱子里取出来,“……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把吉他,其他的都送人了。”
触摸到冰冷的吉他柄,他难以自制地颤了颤,心底无法避免涌出浓浓的不舍。
陪伴他多年的老友,昨天已经好好告别,这将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凌诩压下心中不舍,可恋恋不舍的眼神是藏不住的,那双眸深藏的痛楚连铁石心肠的宋任远看了都为之动容。
在凌诩接过向吴嫂借用的剪刀,把刀刃卡在琴弦上时,宋任远情不自禁地出声阻止:“等等,你很喜欢它吧?再多想想。”
“叮”
凌诩面无表情地剪断蓝色琴弦,艰难地牵起唇角,拒绝道:“我的决心不会动摇,今天我一定要见到他。”
随着一根根琴弦崩断,宋任远脑中的偏见也在不知不觉中消散,他开始佩服起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了。
“孩子,”他坐直身体,抑制住想要伸手的冲动,竭力不让声音听起来有所迟疑,“听叔叔说,叔叔在你们这个年纪也冲动过,那是一种短暂的激情,只是你身体里费洛蒙的突然爆发,等你们分开冷静一段日子,所有感情都会变淡甚至消失,你没必要为了一时意气做到这样,将来想起来,一定会后悔的。”
“铮——”
凌诩平淡如水的声线在琴弦喑哑的哀鸣中显得格外突出:“我绝不会为此后悔,不论是什么年纪的诺言,都一样有力量。您说我一时意气,您何尝不是意气用事?你们为了莫须有的责任,却要宋航一辈子按你们的想法去背负痛苦……我和父母相处时间很短,所以我曾经很不理解宋航对你们盲目的服从与信任。但昨天见到您我就明白了,您很爱他,正是因为这种爱,您才把他从我身边抢了回去,栓了起来。”
六根琴弦蜷曲萎缩,无力地挂在两侧,凌诩爱怜地最后抚摸了一把光滑如新的面板,猝不及防提膝用力将琴颈折断,“咔擦”一声脆响,断成两半的吉他掉在地上,他将止不住颤抖的双手藏到背后。
“等——!!!”
断面的木刺像是一根根针一样往宋任远身上扎,他如坐针毡,腾地站起身,嘴唇哆嗦着,想反驳些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他都做了些什么?逼别人亲手杀死梦想吗?他是魔鬼吗?
他年轻时也热爱过音乐,但因为天赋不够,只能无奈放弃,连他这样接触音乐不深的人,在放弃时都经历了很长的心理斗争,何况一直将这个爱好坚持到带上舞台的孩子呢?
“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如你所说,只是因为短暂的费洛蒙爆发,只是因为刚好宋航出现在我面前,我无数次这样想过,是激情、还是爱情?您可能不理解吉他对我的意义,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带我走出迷茫困顿,跨越千山万水,我爱它胜过爱家人。在我眼里,吉他是活的,蓝色琴弦,是母亲送给我的,像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一样。我曾经答应宋航会写一支歌送给他,但我不能亲手弹给他听了……我喜欢宋航,胜过喜欢我的吉他,为了宋航,我愿意牺牲这一切,我们还年轻,我会在其他地方弥补他,对于这次失信。”
所以,在他这儿,宋航在所有人之上。
凌诩移开视线,不去看吉他残骸,深吸了好几口气,压下喉头的酸涩,让自己的声线趋于平稳。“抱歉,我的废话太多了……这样够吗?”
如果宋任远觉得不够,他做不到在吉他上践踏,但可以把它放进火堆里,至少有个盛大的告别仪式。
宋任远由衷产生了一种沉重的负疚感,重得他几乎想和凌诩道歉,被后者表现出与外表亳不相符的强烈情感所震撼,被纯真热烈的少年人狠狠破了防,仍是失语的状态。
凌诩却以为这样还不如他的意,抱起吉他的残骸就向门外走去。
“吴嫂,请借我个打火机。”
大路边,火光冲天,凌诩站在火堆前,瞳孔里倒映出熊熊火光,墨色翻涌,充斥着痛苦与悲楚。
风卷起他的头发,火势迅猛,飘来一丝火星,落在他手背上,灼痛感后知后觉地袭来。
“抱歉了,我的朋友,谢谢你这么多年的照顾。”
他把吉他当做可以对话的伙伴,然而如今却要亲手毁掉,他十分冷静,冷静得可怕。
这是一个灿烂的结尾,不是吗?我的朋友。
哭哭凌
宋任远站在门口看了许久,内心的震撼无以复加,他隐隐察觉到,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他们彻彻底底输了。
楼上早就听到动静的宋航疯狂砸门,风也偏爱他,把凌诩的声音送进了他的窗里,外面的天空红得像血,从他那个视角,看不到凌诩和他爸在做什么,只隐约瞧见两人出门的背影,然后就是暴起的火光。
《最直的直男叫什么》第7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