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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飞速发展,现下正是触屏智能手机刚崛起的阶段,女儿给他和之荞各买了一只智能手机,元之荞对此飞速上手,完全不用教,但年半百的钟以墨就有些迟钝,得学好一会才能使用,还得平日多加练习。
钟以墨坐在沙发上,点开通讯软件,听着之荞对他出门前的叮嘱。
这时儿子回来接他,看着老父亲一遍遍地听着语音短信,还大声外放,儿子微微皱起了眉:“爸,你最近是耳朵不好吗?要不要我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耳背。”
钟以墨听了,顿时放下手机,面上有些不高兴。真是外甥肖舅舅,自己这个儿子竟然和小弟元知宁一模一样,净爱说些不好听的:“什么耳背,你爸我耳朵好的很,你偷偷摸摸的嘀咕,我在这里全都听见了。”
儿子抓了抓与钟以墨同款的卷发:“既然听见了,那爸你还一遍遍听啥呢?妈就说了那一句,我在这都能背下来了,你还在听。”
钟以墨静默地看向儿子,用着与元之荞一样冷淡的神态,最后鼻腔长呼出一气,缓缓道:“要说你怎么找不到女朋友呢?二十四了,还光棍一个。你爸我这是想多听几遍你妈的声音,这叫相思,这叫爱慕,懂吗?”
儿子抱住自己打了一个寒颤:“爸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搞浪漫和情趣,真是受不了,”他把钟以墨的皮鞋从鞋柜里提出,“爸,你还是快走吧,爱情真是肉麻,我现在还不想懂。”
*
关于晚年。
元之荞退休了,她的孩子们如今也有了自己的归宿,有了自己的小家,日常便成为了她和钟以墨的相处。
这天俩人出门买菜回来,钟以墨架着眼镜洗菜,夸口说他今天做饭,让元之荞歇歇。
结婚几十年,虽然下厨的次数是钟以墨多,但实际上却是元之荞的厨艺比较好。元之荞笑着答应,但俩人都知道,待会,她还是会去插空帮忙。
元之荞回了书房,准备找本书看,却无意间发现了夹在书架中的日记本。
她以为是自己孩子的,没想到翻开后,却是钟以墨的字迹。
钟以墨、元之荞。
她一直以为他取的名字结构上像自己,不过是一次巧合,直到这会,她才终于知道,他之所以叫“钟以墨”,正因为她是“元之荞”。
[钟以墨:我的生命里,好像出现了两个太阳]
元之荞合上书页,嘴角笑容温暖,我的生命里,何尝又不是出现了两个太阳。
“之荞,黄瓜炖烂些可以吗?”钟以墨的声音从厨房远远传来。
“好啊,还有肉酿茄子,”元之荞放下书,提步走向厨房,“年纪大了咬不动,我们也煮得软烂一些。”
《她让剧情低开疯走英文》第29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