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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一头海猪能让一个村子的人吃上整整半个月。至于这东西卖钱?这个就难了,因为内陆的人不认识这个,也不吃这个,所以这东西倒是不怎么流出海边村落去,就是那海猪的皮,也多半是被各家自己收拢了做个皮靴什么的,直接自己内销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外头的人见着也未必认识,可是贾环这不是有这二子的记忆嘛,这不是有老水师兵丁的经验嘛,所以第一眼看去,就立马行动了起来。
有肉吃这个呼喊是绝对给力的,贾环这刚游了一半的路程,连那海猪的样子都还没有看清,整个村子的男人都冲出来了,虽然只有十几户,可是男丁却足足有二三十个,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除了那些不能上船的孩子,所有人都立马上了船,开始奋力的往贾环这边划。
“二子小心些,看看他死了没有,小心伤着你。”
“二子,要是死了,赶紧抓住了,我们就过来,别让他跑了。”
“快,加点力气。。。”
众人拾柴火焰高,才一会儿的功夫,贾环合着村中人的力,就将那海猪拖上了最大的那一条船,他自己也爬了上去,喘着粗气,眼睛亮闪闪的看着那硕大的海猪,边上三哥还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高兴的大笑。
“好小子,亏得你眼睛尖,不然这么好的东西可就飘走了,没说的,这一回你家必定分最大的一份。”
这样的肉食村中人必定都不会落下谁,即使没人过来出力,也多能分上一些吃,毕竟这是不能卖钱的肉,没什么太多的利益纠葛,不过也有自己的规矩,谁家发现的,谁家出力最多,那都是要搞搞清楚的,有功的自然就会是最大的一份,不然以后别人谁还会用心不是。
听到三哥这么说,别说是贾环了,就是边上的兴哥儿也大笑起来。原本自家屋子不能住了,要住到山上的山洞里去,这让兴哥儿很是难受,只觉得自己没有能撑住这个家,越过这日子越发的艰难了,可不想一下子倒是时来运转了,有了这么一头海猪,分上最大的一份,不说别的,自家这半个月甚至是近一个月的吃食是不用担心了,这节省下的银钱粮食,存着过冬就有了保证。这能不让已经是一家之主的兴哥儿高兴嘛。
看着还喘着粗气的弟弟,兴哥儿忍不住伸出手去狠狠的揉了揉他的脑袋,这弟弟如今已经能帮着分担他的重担了,这让他真的很高兴,很有松了口气的感觉呢。
☆、第6章
船还没有靠岸,沙滩上,村中杀鱼最是利索的老张头就已经很自觉的将解鱼的东西都放置妥当了,甚至还有两个没赶上上船过去拖海猪的汉子,急匆匆的走进了海水中,不用这船上的人下水抛缆绳,他们就一人一边将船快速的往岸上拖了。还有两个更是直接跳上了船,用手里拿着的绳子开始捆海猪,好方便一会儿往船下搬,这一个个的都不用人招呼,就配合的分外的默契,看的贾环都有些傻眼。
不止是如此,这老张头这边刚划开海猪的胸腹,渔村中的各家媳妇,就已经拿着木盆,木桶什么的凑到了老张头的身边,一个挨着一个的将自家的东西放好,而这排队的先后也很是讲究利索,按照渔村的规矩,这是绝对要按照出力多少来分的,自然齐氏就成了这分肉的众人中的头一个,让不少人看着都有些眼红羡慕,可这也仅仅是羡慕,这规矩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各家早就习以为常,成了潜意识中最可靠,最公平的规矩,是没有任何人会破坏的,说一句不好听的,今儿你破坏了这规矩,明儿要是你被人抢了头筹呢?你可甘心?
一头海猪,足足有四五百斤重,就这还不是最重的,属于海猪中比较苗条的类型,可即使是这样,村中总计不过是十来户,每一家也能份上四五十斤的肉了,这如何能不让人欢喜,特别是在这样已经进入秋日,渔民们开始担忧冬日果腹大事儿的时候,这绝对是一剂难得的强心剂,让各家都有指望能过个好年了。
贾环一家因为是贾环第一个发现海猪,又是第一个冲到海里,避免了海猪随着海流飘到别处,所以家中分的是最多的,足足分了有近百斤的肉,这让一家子人都高兴的见牙不见眼了。更不用说这百多斤的肉里,好大一块是就在海猪皮下的那一段,最是有油水,熬制出来,能让他们吃上好些时候的荤油,这对于往日没什么油水的人家来说,再是看重不过了。还有那海猪皮又有村中会做皮料的人应承,贾家能分到一双皮靴子,更是让兴哥儿高兴的不行,海上人家每每出海,都是光着脚丫子,就是冬日也一样如此,所以这渔村中鞋子那是最最奢侈的东西,是各家往日能省则省的物件,贾家这样贫寒的人家更是如此,家中除了几双草鞋,就在没有像样的鞋子了,如今妥妥是第一双啊。
等着肉抬回到山洞中,兴奋不已的齐氏都顾不上收拾这山洞的事儿了,第一时间就开始猪盐,准备用盐腌肉,好保证这肉多吃一段日子。贾环看着齐氏忙乎,自然也跟着想帮忙,不想才走了两步,就被小三一把给拉住了。
“二哥,这个扇贝你怎么用?”
贾环回头一看,呵,自己还真是忘了,今儿自己下海本是去捞扇贝的,这二十来个扇贝可是自己辛苦了好久的东西呢,怎么就愣是忘了呢,这肉居然就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贾环忙放下旁的事儿,翻出一个盛水的东西,将那扇贝放了进去,有下了山一次,盛了些海水过来,将那扇贝养了起来,因为这海猪的事儿,那两个来帮忙的汉子这会儿也回家去了,吃饭什么的,有什么比得上自家分到肉重要呢,这会儿各家指不定都忙乎着煮肉呢,既然这样,这扇贝还不如先养起来,一会儿看情况再说。自家又不是不会吃,还怕吃不完?
“兴哥儿,这五斤肉你拿了给你舅舅家送去,让你舅舅家也吃上些你们的孝敬,另外再装上二十斤,你带着过去让你舅舅带着去村长家,看能不能换回点米粮来。”
前头就说了,这海猪外头的不认识,所以没人买,其实这不仅仅是不认识的问题,还有一点就是这东西毕竟是海里的,肉腥味比寻常陆地的要重,寻常做菜不得法的人家,即使贪便宜买了,也往往做的吃不下嘴,如此一来,自然是没人要,这海猪即使再稀奇,也不值钱了。
可是这毕竟是肉食,用些重料,也能勉强入口,所以那些贫寒的,又是靠着海边的人家,还是很喜欢的,像是齐氏的娘家,离着这村子不远的另一个小村中,虽然不是渔村,也有些坡地可以种植,可毕竟也是穷人,又常年来往海边渔村,自然是知道海猪这东西的,有这样的肉食过去,他们也能勉强做炖荤腥。
也因为这样,所以就是在不值钱,这东西多少也能换点主粮回来,在齐氏心里盘算着,怎么也能一斤肉换一斤米回家,一斤米不过是十文上下,而外头一斤猪肉多少钱?那可是二十多文,是米粮的两倍,自家这肉再不济,一半的价格总是能顶的上的。
《红楼之贾环再生》第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