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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岐黄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极端。借用费城独立钟上刻着的那句《圣经》名言:“Proclaimlibertythroughoutallthelanduntoalltheinhabitantsthereof。”(向世界所有的人们宣告自由),留美以后,他的生活应该用“自由”来形容。
没人管,也没人在乎。
这样最好了,他也只用对自己负责,拿个好看的GPA让爸妈看得过去就行。这件事儿在美国高校里,而他恰好是中国人的脑袋,很容易办到。
但是,但是生活里好像总少了什么。
“作孽的事情我是没少干,但你才是专家吧。”沈岐黄“哟”了一声,回敬室友。
“哪有,我觉得每次跟你出来,我都没什么‘建树’啊。”室友“啧啧啧”摇头,“都瞧你去了。”
室友确实是专业的玩咖,来宾大以后几乎没干过什么正经事,所说的“建树”也都是指女孩儿,每次期末都连爹带爷地求沈岐黄。Partyhardstudyharder。
“天生长了副讨女孩喜欢的样子。”他说他。
讨女孩喜欢么?他以前没有很深刻的感觉,他以前只用讨一个人喜欢就是了。
感觉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就像遇到Rachel这样,沈岐黄在这里遇到过很多女孩子,感兴趣的或者不感兴趣的。
“你为什么选Penn呢?”Rachel问他,“当时我的留学中介其实能给我找到更好的学校,我只因为喜欢费城咯,还有林徽因,决定Penn。”
费城是一座很神奇的城市,前美首都,所有的文明都在这里发源,然后又被弃之不用。你说它高傲也行,说它慢节奏也行,说它堕落也行。
这里有精英、知识、历史、金钱,也有枪药、情色、暴力、犯罪。整座城市像一个坏掉的天平,一端高耸入云,另一端陷入泥淖。
“父母选好的咯。”沈岐黄敛了敛神。
“那你父母好强势哦。”
“中国父母嘛。”
“那倒是。”Rachel歪头笑。
这句话不假。就算没有那个冬天的事故,他出国这件事也几乎是一定的。在他初中决定留在安川考川中而不跟着爸妈去省城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被商量好了。
那次他一年不见得回来一回的妈妈回安川,本质上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父母希望他能够成为比他们更优秀的医生,当年他们都因为家庭条件原因,放弃了出国学习的机会,而他们当年选择出国的大学同学,现在都已经是宾大医学院的教授了。
既然沈岐黄高中不肯来省城读,那么大学就直接出国好了。
他们都点了一杯sidecar,这是沈岐黄最喜欢的酒。酒的味道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其干邑的味道。
《大象之塔》第166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