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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穿过骨头触摸你 > 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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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加上一句,“这位同学啊,我十分乐意跟你去做岛民。咱不用去A国,甭干偷渡这么危险的事儿,咱就去平谷或密云老实儿做俩村民就行。”

高铮听后久不言语,用眼神许诺我,再以吻封缄,随手把杂志扔到地上,宽衣解带,一件一件地褪去我的衣服,温柔辗转。

他在享受慢的极致。

入冬之后,高飞已不再在我们的亲热的时候被隔离到门外,它早已习惯了我们的旁若无人之姿,也早已看腻了我们的肢体与招式。这会儿它自个儿撒着欢,登窗台、跳门槛、钻桌底,与床上这边厢的绸缪缱绻,形成快与慢的鲜明对比。

粗人我能坚持读到最后一页的书不多,《慢》是其中一本。昆老调侃着主张阅读、生活、做愛,都要品位,要讲究个“慢”,那乐趣要从“慢”中细雕而来,“太激奋就不够细腻,品位不到好事前的种种妙处就匆匆奔向欢乐”,一意求高。潮便无乐趣可言。现代性病症,“速度”为首,它拉得我们离生活本身越来越远。“试想一个人在街上走,他正试着回想一件事情,可是一时想不起来,所以它会自动慢下来;而另一个人想忘记刚刚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所以他愈走愈快,似乎想以速度拉开距离,把这件事忘了。”速度使我们健忘,而“记忆乃缓慢而生”。

“速度是技术革命送给人类的礼物”,为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痛快大笑后,又有几人去解悟这七十年前的默片所阐述的问题?要追求最大利润,后工业化社会中的逐个细节无一不提倡快,一切都用速度来丈量与实现,时间被切割成一块块独立的个体瞬间,记忆中的往事是大片留白。

这个追求疾速的时代,也“将会是个被遗忘的时代”。

高铮显然是这时代所剩寥寥无几的懂得慢之绮霓的人之一。他用大脑而非器官做愛,每一个动作都是思考,每个眼神是透析,每个触摸是品读,每个喘息是回味,每个亲吻都是铭记,每个高。潮都是融会贯通。他慢条斯理地,把吻一个个送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刚柔并济。那风度犹如跳着探戈的一把火,升腾在我的经脉里,恍惚中,我分明已身抵岛屿,在碧海浪尖上翻滚着。

潮退,浪花仍缱绻。我翻了个身,礼尚往来。

我用舌尖膜拜他,从耳后绕至脖颈,再一路向下,锁骨,胸膛,肋肌,腹沟,最后停留在器官。它晶亮、滚烫、坚硬,饱满的轮廓,鲜嫩的触感,我爱不释口,慢慢挑逗,慢慢吸吮,慢慢深入。上方传来他隐忍着的呻吟,那节奏伴着那音色,销魂过最动听的情话,穿过我耳膜,穿过我脑海,穿过我骨头,直抵我灵魂最深处,抚慰。

爆出来那刹,他试图拿开,被我止住。那味道,我生不出一点厌,反而喜爱得紧。没有交。合,这个爱却做得持久而余韵十足。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高飞也玩累了,静静趴在地上,三只都一动不动。

这平衡被高铮的一个问句骤然打破:

“你小时候……就是像刚那样儿……舔棒棒糖的吧?”

天越来越冷,雪越下越频,路面结的冰越来越厚,常不得及时铲除,高铮骑摩托去上课,我总不放心。他倒不以为意,笑说去年冬天就这么过来的,从无意外。从这里到他的教学楼,公车搭不上,走路却要将近半小时,于是我心里再忐忑,却也只能由了他去骑。只是天天在家里等他时,不免担忧,每每他进门那刹这颗心才放下。终于理解舞台上或银幕里那些守在窗台不时张望、等待男人归来的女子的心情,我如今也沦落至此啊。

偶尔也会在干冷寒风中带高飞出去遛弯儿,顺便去T大东门等他下课。在街边买热乎乎脏兮兮的烤红薯,高飞似乎并不喜爱,只晃着尾巴蹦跶,我自己边等边吃,留一半给高铮,一起揣着暖和和的肚子去超市买肉买菜买大米,俨然新婚小两口儿。

冬是进补佳季。日经锻炼,我的厨艺已今非昔比,有了长足长进,光食谱就换了仨,一本比一本先进,会做的菜一道比一道高级,类别已从家常菜升至宴客餐。高铮大力享用之余亦大加赞美,每顿都说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菜。我就问他,那上一顿呢?他又都耍赖答,都好吃,都是最好吃的。真是不打草稿啊,一问就露馅。我膨胀的自信心与可以信赖的肯定最终是张帆给授予的——我拿这点小身手宴请他和露露,席间好评如潮。我拍了好多照片,菜的,高铮的,张帆和露露的,但愿都长久。

去买了新的藤椅,这次不敢再闹了,只“坐”,不“做”。照着《针织入门》打毛衣,那书里的示例图真不通俗,就连我这个平时靠画图挣钱的人都看了好几遍还没看懂,怎么都绕不对,最后愣是借助力学系同学的点拨我才把毛线勾搭正确,原来即使做家庭妇女也需要良好的3D思维呀。在椅子上端着棒针,心里却满是挂念,怕外边天冷路滑他摔着,无法集中精神,常马虎出错,于是拆了重织,织了又错,错了再拆,如此反复。我本许诺说定会在年底前奉上这爱心牌温暖毛衣,可如今眼瞅着元旦了,连个腰身都没织出来,真该自掌嘴巴。更无奈是高铮对此很是期盼,像个追文的似的,时时催我更新,天天问啥时候完结,我向他再多讨要些日子,他却用弃坑威胁我,我心说你敢再催,再催我就停更,直接交给书商出版上市,让你熬几个月等结局。

屋子供暖不足,我却从没受过罪:体寒的我夜里就是冰块一个,体热的他揽我入怀给我暖身子;或者睡前折腾一下,折腾到俩人的身子都冒热气,就这样顺势紧偎在一起,便丝毫不觉得冷,彻夜安眠。

新年姗姗来到,我收到副羊羔手套,皮毛一体,当真保暖实用。他低昧地说,“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厚的了。”

“要那么厚干嘛?”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明知故问?”

“当然是明知故问,就想听你说。”

他没辙,垂着眼,“越厚某人爱你越深呗。”

于是我用裹着全城最厚羔皮手套的双手捂着脸偷着乐。

日子这样蜜里调油地过着,完美得让人不敢相信却又真真抓在手里,我以为它会自此一路美好下去,殊不知云谲波诡才是人生本质——不久后,当我再度回望这一秋半冬的完美时,不禁感叹好光景为何只此一季地短暂,依稀恐惧我那余生,大约永不会再有这样的油蜜了。

二六

我对天气与路况的担心果然不是多余。

一月底,一个如常的中午,我做好了饭如常等高铮回来,心却一直跳得慌,作图总笔误,毛线总错针,高飞总乱吠,一切都不如常地不对劲。算算他下课已有一个小时,往常十分钟就到家,今天却迟迟不见人。昨夜我们折腾到很晚,他今早出门走得急,忘记了头盔在家,我因此而格外忐忑。

《穿过骨头触摸你》第4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