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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身子蜷缩在薄被中强迫自己睡觉,可是就在迷迷糊糊将要入眠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闪电从窗外亮起,像一把白色的长剑,一剑刺入了我的房间。
有刺客!我条件反射地从床上跳了起来,抱着枕头招架,几秒钟后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闪电,于是抓抓乱蓬蓬的头发自我解嘲地笑了:我要是够格招刺客还好了呢。第53节:17明天和明天的明天会是晴天(2)
这觉是没法睡了,我光着脚从床上下来,抱着我的枕头一溜小跑地出了我的卧房,来到了住在隔壁的程卓然的房门前,刚要敲门,突然想起这几天正和他别扭着,不理他也不给他写字,他一说话呢我不是噘嘴就是翻白眼,就没给过他一个好脸,像个大女人一样威风得不得了。现在却抱着枕头,穿着睡衣,像只被火燎了尾巴的猫一样可怜兮兮地出现在他面前实在是太没面子了。而且现在大概是后半夜了,虽然我的睡衣是商店中最最保守的那一类,把我从上到下包得严严实实的,可是还是表现得有点暧昧。
进退两难,只能把头靠着他的房门,心中哀叫:该死的,外国的天可真不叫天,晚上了还电闪雷鸣地不让睡觉,真没天理。
不想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立时被吓得心脏停跳了半拍。一道光芒射了出来,然后我看到程卓然的脸无比温暖无比亲切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看见我,也怔了一下,随即微微地笑了:"刚才被一个闪电惊醒了,就想到你可能也会受惊,想去看看你。你呢?也是来看我的吗?"
我窘得无言以对,没有任何一个时刻比现在更庆幸自己是个哑巴,可以不用说话。他抓着我的手臂把我拉进房间,低头看见我光着脚,皱起眉头,喃喃地说:"吓坏了吧,连鞋都没穿。"弯腰把我抱起来,放到了他的床上。这个动作让我措手不及,惊骇得更紧地抱着我的枕头,全身的肌肉都僵硬了。
他的床,他的床,此时月黑风高,我竟然在他的床上。
他拉过被子把我裹了起来,然后拿过床头的梳子,三两下把我乱蓬蓬的头发梳顺:"不用害怕,有我呢。睡吧。"
我眨着眼睛,全身仍然处于僵直状态,向他用力摆手,示意我不困,一边做动作,一边夹紧了我的枕头。
他盯着我,突然古古怪怪地笑了:"你可以把你的枕头放下了,我已经把我的被子给你了,总不能让我把枕头也给你吧。"
啊,这话什么意思?我转头望望,才发现床上他的枕头失踪了,而是出现在不远处的沙发上。原来他在出去接我之前已经准备好把床让给我,自己去睡沙发。心中升起一股暖流,我谄媚地把我的桃花眼眯成一线,对着他展示月牙儿般的微笑。
他不再理我,侧身卧在沙发上,拉过毯子盖在身上:"开关在床头上,想睡就自己关灯。"
哎,这样子不太对劲吧。我那方面的恐惧和惊慌消失后,又开始了另一方面的胡思乱想。他不是说他喜欢我吗?深更半夜,我如此惹人怜惜地出现在他的地头,他不应该这样泰然吧,那些书里、电视里描写的男人不是都有欲望的吗?
于是我没心思放下我的枕头,盯着他发呆。过了一会儿他见我还不关灯,就扭过头来看我,我当然还是保持那个姿势只与我的枕头亲密接触。他一见之下,叹了一口气,急忙走过来,弯下腰来盯着我看,还用手试了试我的额头,小心翼翼地问:"飞飞,你是不是吓糊涂了,你认识我吗?我是谁?"
这问题问得我哭笑不得,不认识你我干吗深更半夜地到你房间来啊,难道是拍恐怖片吗?算了,别说这个晚上我还真像个白痴啊,快正常起来吧。
抛下我的枕头,我伸臂抱住了他的手臂,指指我身边的位子,示意他坐下。
从他的床头拿过记事本,我在上面写:睡不着觉,你陪我说说话吧。
他看了我写的字,笑了:"终于肯和我说话啦,我还真得谢谢这场雨呢。"
这场雨老是不停,咱们就这样等着啊?
"那你说怎么办?"
北美的草原大着呢,换个地方吧。
他摇摇头,在床头拿过一张唱片递给我看。
我看到那张专辑的封面上有一段文字:加拿大育空河流域,狼群目睹着同伴断气在人类枪下的身影。它们的眼神中没有恐惧,只露出一股沉静,那是原野上的傲气,天生的野性。在原野还能奔跑,血液尚未流尽之时,回首凝望。无法舔舐同伴的鲜血,就带着它的灵魂浪迹天涯。
"飞飞,不知道你的父亲在为你哼唱这首《布列瑟农》的时候有没有和你讲过这首歌的来历,事情是这样的,1992年加拿大地方政府施行了一项名为驯鹿增量的计划,为达到目的,必须大量捕杀狼群。为此,三十多位音乐工作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狼》这张专辑。所以说,这首歌,就完成在这里,就在我们的脚下。我是一个搞音乐的人,我曾写过的歌多到我已数不太清了,可是我的心目中最大的愿望却一直都没有实现。我希望我可以有能力和足够的灵感创作出一张像这张专辑一样有着极大的空间、极大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还有着人文理想和人道主义的音乐专辑。曾经,我以为永远都不会把它做出来。可是,现在,我好像找到了一种东西,一种这些日子里你不停地给予我的东西。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可是它把我充得满满的。我该怎么说呢?飞飞,你对我说,你的父亲热爱这片北美的草原,他哼唱《布列瑟农》,他们在离去的时候对你说,一切都会好的,还有你的感恩,你的宽恕。我都要把这些做成音乐,做成我们的《布列瑟农》。"第54节:17明天和明天的明天会是晴天(3)
我傻傻地望着程卓然,第一次,听他讲了这么多话,话语里充满了无尽的温暖和生命的力量。垂下头,感动的泪掉落在我棉布睡衣的前襟上,我在记事本上写下:希望明天是一个晴天。如果明天还在下雨,那么我会希望明天的明天是一个晴天。
他没有再讲话,伸开双臂把我拥进了他的怀抱里。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心脏就贴合在他心脏的位置上,契合无比。
第二天,天奇迹般地晴了。
我站在二楼落地窗边向外眺望,一望无边的大草原和山色的剪影尽收眼底。
大草原,我来了。林飞飞又来了。突然心头如被一条钢丝线划过,我感觉到了一种滴血的痛。
上午,我和程卓然一直在小镇里逛。后来,我们在一家小酒馆里遇到了一群牛仔打扮的年轻人,程卓然和他们攀谈了起来,谈了好久。我的英文一直学得不好,就像鸭子一样,只会扁嘴微笑。
一头雾水地吃完了一顿热情洋溢的简便中餐,走出那间小酒馆,程卓然望着我,眼光变得深沉,缓缓地对我说:"飞飞,我打听到了哪儿可以租用直升机,下午,我们就可以坐着直升机穿越草原了。"
《离歌宋晚》第32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