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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继续给自己倒酒,拖把不敢真的拦她。这时候手机铃声忽然响了,男人的表情一变再变,握着电话跳起来,支支吾吾的:“我,我出去接个电话。”然后火烧眉毛似的跑了。
他走了十来分钟,再回来就有点坐立不安。霍秀秀放下筷子,问:“什么人啊?你都发一晚上短信了。”语气像是闲话,但水晶灯柔和的辉光下,怀疑的眼神来回逡巡。
“女朋友。”拖把终于说出了口,“我新交的女朋友,一起带来北京了,一直放着她自己在旅店,也没怎么管。本来说好今晚一起吃饭,但这不是……没事儿,大小姐,您吃好,我答应花儿爷照顾你的。”
秀秀愣了下,重新拿起筷子,从冒着热气的锅里捞出块汁水淋漓的羊肉。她咬着骨头,感受牙齿逐渐把肉丝和骨头分离,轻描淡写地朝拖把挥手:“你走吧,我用不着你陪。”
这下轮到拖把呆住了。
“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你大晚上陪着我做什么?”这话一出口,男人脸上顿时露出惊恐的表情,霍秀秀觉得好笑,“滚吧滚吧,该见谁见谁去。”
拖把非常纠结,秀秀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眼看得他心惊肉跳。脑子还没过,嘴已经先张开了:“那我把车给您留下?不对,喝了酒也不能开车……我给霍家打电话,让人来接您?这大晚上的,我得把您送回去啊。”
“别烦了。你打电话给霍家,来的不一定是司机还是杀手呢。”秀秀说,“我今晚不回家,哪儿都不去,就在这借张床,行了吧?快点走,别耽误我吃饭。”
男人还在磨蹭,霍秀秀实在受不了了:“你是不是个男人啊?”肉眼可见的不耐烦。
“该抓紧的要抓紧,对女朋友好点,别老叫人家等。”过了会儿,她轻声说,“人等累了,是会走的。”
拖把已经被迫走到了门边,闻言愣了愣。他回头看去,女孩正垂着头认真吃羊肉,没有流露出任何异常。天花板上的灯光像水一样,洗出她明丽美好的脸。
他捏了捏口袋里的手机,走出了包间。
“霍秀秀,你是来砸我饭店招牌的么?”尹南风抱臂站在走廊上,道,“什么菜不能点,你非要在我这吃火锅?”
秀秀笑起来,招呼她:“尹老板,醒啦,来喝一杯?”
尹南风果然进来,从善如流地坐下,居然真的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倒有点出人意料。霍秀秀转着手里的杯子,佯装去看红酒的颜色,实则在以一个非常巧妙的角度观察她。尹南风喝了半杯,放下来,瞪她:“看什么?”
“看你是不是假人。”秀秀一本正经,“讲,你把尹家姐姐怎么了?”
尹南风难得被逗笑。但她也只微微笑了一下,立刻就收敛住了,转而盯着后面墙上一副刚裱的字。题字下面是一对白瓷花瓶,瓶里插着粉色的绒花。
许久之后,她很慢地说:“等累了,真的会走吗?”
她看向霍秀秀,眼神里好像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没有。秀秀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那是属于女性直觉范畴的东西。
她很小就认识尹南风了。仙姑的晚年生活用“宅居”两个字就可以总结,很少出门,来得最多的就是新月饭店。那时候尹南风还不是新月的老板。她本来就年长一些,早熟得吓人,落在彼时的霍秀秀眼里就是性格古怪,做派又比秀秀还要大小姐得多。两个大小姐在一起是没话好讲的,于是直到成年,她们都处于既不是朋友也不是陌生人的微妙关系,只能以熟人这个词概括。
霍秀秀没说话,尹南风似乎也并不真的需要她的答案,屋里一时沉默下来。不知过了多久,声声慢在门口敲了敲。她才十来岁,像模像样地端着派头说正经话:“老板,张先生回来了。”
“那个老不死的,还知道回来啊。”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凝滞的气氛令人产生错觉,尹大小姐的口吻说不出的奇怪,“行了,我没工夫跟你在这闲聊。我看你就是喝多了,让人给你开个房间,今晚在这睡吧,别跑了。”敲着桌子,丢下一句,“还有这火锅,没有第二回了啊。”
她起身出去了,霍秀秀慢慢地把最后一点酒喝完,挪到墙边研究粉绒花瓶上面挂的那幅字。题字的人似乎不怎么讲规矩,笔法自成一派,只看得出有点儿魏楷的底子。写的是一句诗,“天东长白近蓬瀛,缥渺仙人玉雪清”,没有落款。
王结的《辽东高节妇》,这句描绘的长白山。霍秀秀立刻知道字是谁写的了。
大小姐,彼此彼此啊。她笑了笑,轻轻哼了两句探清水河,然后对着题字问:“我的房间在哪儿?”
声声慢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礼貌地请霍秀秀出去。秀秀听说过,这个小女孩天赋异禀,六岁就是新月饭店这一代最好的听奴了。声声慢这个名字还是尹南风给改的,念起来清爽脆利。她走在前面带路,玫瑰粉的丝绸连衣裙超过膝盖,小皮鞋轻轻敲着地板。
粉色,又是粉色。
第二天黎明,霍秀秀是被来电声吵醒的。她昨晚放纵自己在生理期喝了酒,半夜小腹就开始绞痛,刚刚睡下没多久。手机铃锲而不舍地持续响着,秀秀迷蒙地从枕头下摸出电话,听到霍六妹在那头问:“小姐,你没事吧?”
霍秀秀立刻明白了这个问题的意思,瞬间清醒,问:“谁动的手,长房?”
“是外家。”霍六妹说。
“霍有雪?她不至于这么蠢啊。”秀秀怔了一会儿,想起解雨臣讲过某个不可言说的传闻,下意识道,“不是说她对日山爷爷有想法的么?”
《盗墓笔记霍仙姑下跪是哪一集》第10章(第1/1页)